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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会】古代讼师的机智故事

 老沔城人 2015-08-12



【故事会】


古代讼师的机智故事



    古代讼师亦称词家、法家、歇家、状师、刀笔吏(“律师”则指高僧),属于社会需求迫切但又没有什么合法地位的职业群体,经常要冒被处刑罚的风险求得生意,因此出招往往不择手段、声誉欠佳;其中也确有为民伸张正义的民间英雄。据明·徐復祚《花当阁丛谈》云:“俗既健讼,故讼师最多。然亦有等第高下,最高者名曰‘狀元’,最低者曰‘大麦’。然不但‘狀元’以此道获丰利、成家业;即‘大麦’者,亦以三寸不律,足衣食、赡俯仰,从无有落莫饥饿死者。”《清稗类钞·狱讼类》中,提及“讼师有三不管”原则:“刀笔可为,但须有三不管耳。一,无理不管。理者,讼之元气,理不胜而讼终吉者未之前闻;二,命案不管。命案之理由,多隐秘繁,恒在常情推测之外,死者果冤,理无不报,死者不屈,而我使生者抵偿,此结怨之道也;三,积年健讼者为讼油子,讼油子不管。彼既久称健讼,不得直而乞援于我,其无理可知,我贪得而助无理,是自取败也。”流传的《讼师秘本》也告诫讼师:“凡作状词之人,甚不可苟图一时润笔之资,坑害生灵。致两家荡产倾家,大小惊慌不宁。眼前虽得钱度活,而自已方寸有亏,阴骘损坏。”看来讼师自有职业规范。本文搜集一些记述讼师事迹(劣迹)的故事轶闻,从中可窥见当年他们的职业环境、思维方式、办案技巧。

    ○伪造现场

    《客窗闲话》记载一个讼师故事:富人某甲有个穷亲戚某乙,经常耍无赖上门讨要钱财。一天晚上,某乙在门外吵闹要钱并威胁说:“再不开门我就在你家门前上吊了。”某甲不信,没开门,某乙假装上吊,不料真的就吊死了。某甲开门看见死人,急忙跑去找到讼师求救。讼师说,你去把死尸解下来。某甲回去解下又来问讼师。讼师说,你回去再给挂上吧,并教他如何应对。天亮后里保发现尸体,认为发财机会来了,把某甲抓到县衙里告官,某甲按照讼师教的法子,只管哭着申诉清白,要求验尸。验尸报告呈上堂去,县官大怒,骂里保道:“尸体脖颈缢痕有二,一浅一深,是你移尸以图讹索。”于是命令把里保揍了一顿,让某甲出钱葬了某乙结案。

    ○貂蝉之貌

    有个人被父亲告到衙门里,告他忤逆,这可不是小罪名,弄不好要送命的。那个人吓得要死,跑去找到讼师求救。讼师说:“父亲可以告儿子,儿子却不能告父亲。”讼师问那个人,你有妻子吗?那人说有,还很年轻漂亮呢。讼师说,你写几个字我看看。那人随便写了几个字。讼师看了,叫他伸手,模仿他的笔迹,在他两个手心里都写了字,然后教他就这么握着拳头去见官,并警告说:“我给你手心写的符咒,你自己绝对不能看,看了就不灵了。”到了公堂上,那人照讼师的教导,一句也不申辩,只是哭了又哭。县官气了要打,他就膝行而前,伸开手给官看,官看其左手写“妻有貂蝉之貌”,其右手写“父生董卓之心”。叫他写几个字,核对他掌中,字迹相同。于是县官骂老头说:“老而无耻,何讼子为?其速退,勿干责也。”

    ○疙瘩老娘

    《小豆棚》记载湖州女讼师“疙瘩老娘”的故事:疙瘩老娘是个寡妇,也是个远近闻名的刀笔讼师。湖州有一个富家的年轻儿媳,丈夫死了后想改嫁,而公公不允许,强迫她守寡。儿媳向疙瘩老娘求援。疙瘩老娘向她要了一千六百两银子,写了一张十六字的状子:“氏年十九,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按照当时法律,公公与儿媳私通是死罪,而弟弟娶寡嫂也是死罪。这张状子呈上去,县官立即命令允许儿媳改嫁。

    还有一次,江北地方连年歉收,米贩纷纷到江南地方收购粮食。江南人怕米价高涨,禁止大米出境,结果形成诉讼。米贩也去向疙瘩老娘帮助,疙瘩老娘索要三千两银子,写一张状子呈上,第二天县衙门就下令不得阻止粮食出境。那张状子是骈文,里面有一联说的是:“列国纷争,尚且移民移粟;天朝一统,何分江北江南。”对仗工整,说理透彻,叫人拍案叫绝。

    吴姓富人蓄养戏子。戏子问吴:“如果捉到窃贼用何法惩罚?”吴说:“应倒悬起来用陈醋灌鼻中,才会说实话。”有一个傻头傻脑的人来看戏,夜深人散还不走。戏子以为是窃贼,问他不答,遂照吴法灌醋而死。告官验尸,原来是某村的书生。官府把吴抓住刑讯,屈打成招。吴的儿子前往湖州求疙瘩老娘,奉以多金,遂为捉刀代笔写状词。其词中用意引孟子言“燕可伐”典故,齐国大臣沈同问孟子:“燕国可以讨伐吗?”孟子回答说:“可以。”实际上讨伐与不讨伐,是国家的事,伐燕固在齐而不在孟子,孟子并没有教唆。官府看了状词,于是释放吴,而灌醋者定罪。

    ○指痕改字

    崇明流传有清代讼师杨瑟岩的故事:孤寡老人张老三想卖掉两间房屋,市场价格 100两银;王恶霸只愿出50两银说:“不卖也得卖!”张老三找杨讼师出主意,杨要他依顺。次日,王恶霸听说张肯卖房,就请来了杨做中保,杨当场写下契约一份:“兹有张老三自愿卖房两间,上卖椽子、垳料和砖瓦,下卖地基。议价五十两银。口说无凭,立下此据作证”。双方签字画押,钱物两清。四个月后,张老三找王恶霸,要他拆房,腾出地基。王一听火冒三丈,马上拿出契约找杨作证。杨慢条斯理地念契约,王一听不对,签约时的“下卖地基”怎么变成了“不卖地基”?夺过契约一看,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不卖地基”。王哑口无言,只得又付出50两银子买下地基。原来杨在写契约前在左手大拇指押上浅浅一层墨汁,待到接过凭证后,在“下”字上轻轻一按,就变成了“不”字了。

    ○预埋证据

    讼师王儒望的亲戚有一所大宅子不忍绝卖,但买者仗势欲强行贱价买绝,亲戚求计于王儒望,王让其绝卖并代写契约。后其戚又富裕起来,欲回赎房产,王使其坚称活卖,而买者以绝卖诉之官。王授计其戚,称房价本值三万,而以一万贱卖,本是活卖。官员已有些赞同,又看其契约,发现在绝卖处有挖补之痕迹,即断定买者作假,最终王之亲戚将房产收回。

    ○识破伪证

    清雍正年间,江苏松江有个名叫吴墨卿的著名讼师,为一户穷人打赢了官司。松江有一家富豪想吞没一户穷人出典的活产,就用一张旧纸仿写了一张假的绝卖契约,其笔墨浓淡和字迹都与原契极为相似,上面还盖有假官印。开庭时,该富豪就用这张假契为证据,反告出典方手中持有的出典原契是假的,要求知县确认自己拥有“绝产”的所有权。知县初审时支持了该富豪的诉讼请求,判令出典人败诉。出典人无奈只好找到吴讼师,吴讼师设法取出这张假契仔细端详,发现这张绝买契是假的。当时“各典店规,例以年长一小郎写票。大典四柜伙,次三,又次二,各授票百,以木扦贯而授之,否则落纸如飞,散同秋叶矣。此票无孔,非典中物也。”故吴讼师指导出典人据此向衙门申诉案情,知县听后认为有道理,经审理富豪终于承认伪造了绝契,只好放赎。

    ○情真理确

    据说谢芳津讼师“凡有冤抑难伸、倒悬莫解者,投而求之,一词入庭,即能脱兹罗网”。一个富翁已将女许嫁予人,女婿后家贫,富翁设置恶计,诬婿为抢劫告官。女遂求谢芳津作状词。状中有“不告害夫,告则害父;不可告,不得不告”四句话,县官阅此四语,谓:“此词乃情真理确也”,遂杖父罚银,赏婿成婚。未治父诬陷之罪,夫与父终得两全。

    ○生意惯例

    《仕隐斋涉笔·讼师猾吏》中记载了四川巴县的一个案件:甲乙各开货店,甲欠乙千钱,立有欠约,每年还乙银若干,皆登簿记之。数清未揭约,甲遂毙,乙亦毙。乙子执欠据告甲,一讼师出庭,要求立即提乙帐簿对勘,果有来帐,一笔不虚。这个讼师熟悉生意往来惯例,“盖知街户往来,彼此有帐,故出其不意,以子矛,攻子盾。”

    ○礼宜先行

    清乾嘉间某臬司与某将军交恶。一次祭礼,将军上台阶行祭,路有石子,脚踩不稳,差点倒下。臬司在后见之,遂以失仪上控,当大不敬罪。朝廷命知府复核其事,知府左右为难,苦无良策,遂下令寻觅讼师能解此事者。李某请见知府,声称须每字百金,知府允其请。李某操笔只写了九个字:“臣礼宜先行,不遑后顾。”知府大加赞赏,遂依其意而奏上,因此而免罪。因为知府在祭仪中前行,若见到了背后之事,说明自己也已失仪了。李某不仅使知府从交恶的将军与臬司之间解脱出来,而且更免却了可能的罪责。

    ○生者同耕

    咸丰年间有一争牛案,二农人之牛互斗,一死而诉之官,累年不决。讼师为县官代拟十六字判词,“两牛相争,一死一生,死者同食,生者同耕”,最终解决了多年讼累。

    ○谎称赃款

    有个兄弟争金的案件,哥哥将父亲留给弟弟的遗产数万银两吞没,双方缠讼多年。袁讼师为县令出主意,谎称哥哥伙同盗贼分赃而搜查出银两,哥哥为自保,称银两是父亲留给弟弟的遗产,尚未分授,则官员将应分给弟之遗产分还之。

    ○驰马伤人

    有人被马匹践踏受伤,欲告马主人,状词中用“马驰伤人”,但官府屡不受理。后请教一讼师,讼师教其将“马驰”倒置为“驰马”,官府即受理并责令马主人赔偿医药费。原因是“马驰”罪在马而不在人,“驰马”则是罪在人了。

    ○讼师狡智

    一天发生了一起凶杀案,知县大人立即前往现场勘验。杭州讼师施剑涵闻讯,顿时心生一计:他身穿一套破衣服,头戴一顶破毡帽,跑到现场后,在人群里钻来钻去,鬼鬼祟祟,引起知县大人的警觉。知县大人悄悄地吩咐差役去抓施剑涵。施剑涵见有差役向他走来,拔腿便跑。这一跑,知县大人感觉:此人即便不是杀人凶手,恐怕也会与凶手有关!于是他下令:将施剑涵追获捆来,带回县衙审讯。施剑涵被带到县衙后,自报姓名。知县大人一听,觉得麻烦事来了,随即下令差役将施剑涵放了。可施剑涵却不走了。他说:“你身为一县之长,不应该对老百姓想抓就抓,想放就放,更不应该把我当做一名杀人嫌疑犯捆绑起来。”知县大人说:“你既然没有杀人,那为什么在现场东张西望?后来为什么又要逃跑?”施剑涵说:“我是去现场看热闹的,当然东张西望;后来,我要方便,急着找茅厕,怎么说是逃跑呢?倒是知县大人贸然把良民当做杀人凶手,又是追又是捆,闹得满城风雨,有损我的声誉,这是违法的!”知县大人觉得自己确有过失,万一被告上去,会招来上司责怪。于是由官府赔偿一千两银子了事。

    ○汤圆讼案

    清朝时浙江的归安、乌程两县同在一城,为湖州府所管辖。一天,乌程县的一个乡民来到城里为女儿置办嫁妆,走进一家点心店买了一碗汤圆吃。吃罢掏钱,发现身上的铜钱已用光,向店主解释:“我进城为小女办嫁妆,身上只有银子,烦请店家先记在帐上,回去拿钱来就还你。”店主说:“我们是做小生意的,哪里赊得起帐呀?何况我又不认识你。”乡民不得已,只好拿出一块银元作抵押,与店家讲好还了铜钱就取回银元。然而,当那位乡民把铜钱拿来要取银元时,店主却不肯认帐。店主说:“一碗汤圆能值几个钱,哪用得着一块银元来抵押?”相互争吵了半天,乡民因为无凭无据只得离开。

    乡民回家后,马上去找一位姓赵的讼师,请教如何向贪财的店主打官司。赵师爷对乡民说:“我们这里属乌程县,你这样的事知县根本不会管,就是管了也断不清。要是遇上归安县知县郑裕国郑青天,倒是有可能如愿。不过得挨上几十鞭子。”赵师爷向乡民口授了见到郑青天的方法。

    乡民来到归安县衙门前等候,正好郑知县从府署归来,乡民直闯知县的仪仗卫队,郑知县喝令拿下,乡民则大声叫道:“小人是乌程县的,老爷是归安县令,您不该惩办我,把我送到乌程县才是!”郑知县生气地说:“天下官管天下众生,你在我这里犯了事,想跑是跑不了的。”当即下令,责打乡民几十鞭子。鞭打之后,乡民一边“哎哎”地喊叫着,一边拿出状子呈上。郑知县看了一下说:“此事发生在乌程县,你应该到乌程县衙去呈状子。”乡民说:“大人刚才不是说'天下官管天下众生’吗?怎么只管抽鞭子,不管打官司?”郑知县笑了,说:“暂且替你审理这件案子。”

    郑知县下令传来那家点心店的店主,可店主就是死不认帐。郑知县又派一位衙役暗中向店主的老婆索取赃物,哄道:“你丈夫已经供认了,赖人家的银元快交出来,不然连你也要抓起来抽鞭子。”店主老婆信以为真,就破口大骂丈夫:“我当时说不能昧良心要人家的银元,可这死鬼真是鬼迷心窍了!”急忙找出那块银元,交给了衙役。

    郑知县拿到那块银元,对乡民说:“你的银元大概是在别的什么地方丢的吧?他不认帐,我也不能滥用刑。还是我赔你一块银元吧,这样不会冤枉了良民。”乡民不肯接受。郑知县斥责他说:“你丢了一块,我赔你一块,你不要,你想干什么?”说罢扔下两块银元,叫他捡一块拿去。乡民一眼就看见了抵押的那块银元说:“这就是我的那块银元。这块银元是小女的礼金,上面有红‘囍’字。”郑知县又把那块银元拿给店主看,店主再也没话可说,只得磕头认罪。

    ○换匾修桥

    某县新任县官修缮公堂,伐了县城文庙院中的柏树,并截下一段要为其老母做寿棺。此事触怒了县中豪绅名流和读书人,他们联名状告县官不敬圣哲有辱斯文,闹得满城风雨。县官惊慌失措没了主意,便到讼师王太亨处求教解难。县官等在院外,先叫一下人说明县太爷来访求见。王太亨早听说了县官遇到的麻烦,他对来人说:“县太爷近来伐了文庙前的树要给孔夫子换匾牌,剩下的木头还要修河桥,忙上加忙,哪有空到我这里来?”下人出去对县官把王太亨的话原原本本叙说一遍,县官眼睛一亮说:“快快回衙,日后再来拜访王先生。”没多久,文庙的匾牌焕然一新,多年失修的河桥得以重修加固,县官案子烟消云散。

    ○有备无患

    《虫鸣漫录》记:某讼师为人六月天写状,他预知官事必败,然为贪图酬金,便穿着皮袄,烤着炉火写状。败诉之后官府将讼师押堂询问,讼师竟口喊大冤,未曾帮此人写过状子。告状人被传对质时讼师问:“你何时请我写状?”答曰:“六月”。问:“当时我如何写法?”曰:“着袄烤炉而写”。官员闻言觉得告状人所言不合常情,是诬陷讼师,竟以讼师无罪结案。

    ○匿名禀帖

    《水窗春呓》记:清道光间,两江总督曾国藩一度驻领徽州。其时正与太平军周旋,亟欲整顿地方政务,以保障军饷供给。其中一项举措是开通言路,鼓励官民上书。故特置一铜柜作举报箱,凡陈言地方利弊,指控官员不法之事,皆可撰具禀帖投入其中,不必署名。于是,揭发告讦之风大起,不日间弄得人人自危。城中一讼师有善谋之名,一班缙绅惶惶然登门造访,请求对策。讼师告诸来者:“不出三日,此柜必废。”众人只当随口所言,不敢信。至第二日,曾国藩果然下令撤除铜柜。原来,讼师当日撰书匿名禀帖数十札,篇篇痛骂曾国藩。曾气得七窍生烟,又无可查究,终而悟及其举之弊。

    ○一字改命

    某人因舞刀嬉戏而误杀同伴,在描述案情经过时事主使用了“用力过猛”、“用刀杀人”,谋诸讼师,讼师将“用”改为“甩”。遂被判减等免死。因为“用刀”为有心故杀,“甩刀”为无心误杀。“甩”者,手不经意而滑,以致伤人。

    《词讼余话》记:某人状告强盗,诉状中有一句写强盗“从大门而入”。后该强盗买通写诉状的讼师,求笔下超生。讼师钱既入囊,遂将“大门而入”改为“犬门而入”。最终,“邑令以宵小论,薄责了案”。

    苏州阳澄湖口漂浮一具尸身,本地的保甲在给上级报告请示时用了“阳澄湖口发现浮尸”之语,被湖口周围的百姓晓得,都认为不得当,担忧本身牵扯杀人案,摊上官司。此中有个工于词讼的讼师,建议在呈文内“口”字之中加一竖,则成“阳澄湖中”。湖中浮尸,自然不牵扯港口人家。

    ○勒镯揭被

    某地乡绅的女儿将次出阁,不意被本地某恶棍强暴,而且把金镯勒索而逃。女儿羞愧欲自尽,乡绅亦愤懑异样,抓获恶棍后送至官署,欲置之死境。但又不硬心肠做名言逼奸情形,在筹办诉状时有“揭被勒镯”四字,可是又担忧不能致恶棍于死境,不能决定。于是向一个李姓讼师讨教,讼师一笑,将“揭被勒镯”四字颠倒挨次,改为“勒镯揭被”,诠释说:“揭被勒镯,目的在镯子,揭被不外是手眼而已,只触犯一项罪名;勒镯揭被,则是先劫取镯子,后实施强暴,共触犯两项罪名,必死无疑。”乡绅拜服,按照讼师的方案将诉状递上官府,果真将恶棍处死。

    ○移花接木

    苏州讼师陈社甫,他的同乡王某家道富裕,但生性怯懦。有个寡妇曾经向王某乞贷,但时隔很久仍未归还。王某就把寡妇叫来些微斥责了一顿。不意寡妇羞愧难当,半夜来到王家门跟前投缳身亡。当晚雷雨大作,因而无人察觉,天亮才发现。王某十分害怕,就找陈社甫求救。陈说:“要是你给我五百金,我就为你出主意,包管没事。”王某赶快承诺。陈社甫让王某赶快为寡妇换了一双干净的鞋,又撤去垫脚的砖,然后写下讼词,此中有两句可谓点睛之笔:“八尺门高,一女焉能独缢?三更雨甚,两足何以无泥?”最终,官为所动,以移尸图害论,判王某具棺了案。

    ○诱导供词

    《虫鸣漫录》记:某侄与婶母通奸数年,后悔过不往,婶怒,骗其进屋谈事,突然抓住他,以侄子强奸她为由告官,关在监狱。侄子向讼师求教,讼师教他只说是初犯请求宽恕。县官审案时,侄子哭着请求婶母宽恕他初犯,婶母大怒说:“你戏弄我十几次,怎么能说初犯呢!”县官听后,就以和奸的罪名写入判决书。

    ○偷鸭胜诉

    村民廖四养有一窝母鸭,状师廖炳源经常去赊鸭蛋吃,赊多了没钱给,就半夜去偷母鸭吃,被廖四抓个正着。古话说偷得任你要,抓到任我吊。廖炳源说,既然给你抓到,明天我就和你去见州官,州官判我给多少钱就给多少钱。第二天见到州官,廖四跪了下来说,启禀大老爷,我告廖炳源昨晚偷我的鸭子吃,被我人赃俱获,请大老爷给个公道。州官传廖炳源上堂审问,廖炳源从口袋拿了张状纸出来给州官,州官一看,眼都大了:“嘎嘎嘎嘎,嘴如铁夹,脚似铁耙,日日下田,耙断禾脚,掳掉禾花,肥田耙瘦,瘦田耙出沙,田不生谷,饿死农民,害死国家。”州官看完一拍案桌,说你这个廖四,养窝鸭子,第一是嘴巴好厉害,其次是双脚,天天下田耙断禾脚,掳掉禾花,那些禾苗还能长谷子?你快些处理掉这一窝鸭子,如果再养,我就没收处理。

    ○催吐为证

    母告子、媳自己享受酒肉却不给母亲,一讼师设计使三人呕吐,证明母亲是诬告。另一讼师解决争鸭纠纷时采取了杀鸭取肠,根据鸭子吃的东西确定归属。又,二人争一栲栳,一曰盛米,一曰菜籽。讼师用烟管击栲栳则见菜籽,而纠纷立解。

    ○异姓归宗

    一农人生子家贫,将其儿子卖与富人,成年后见之,欲使其归家,子不识生父不愿归;富人则以断买为由,令其拿数千金来赎。农人谋于讼师,讼师引判例曰:“例载:‘异姓归宗’,你可告官,儿子当断还于你,可不必以银赎之。”最后官府的判决也说“例载归宗,姓难乱也”。例如唐律规定,无子的人可以在同宗之内辈份相当的人中间选择一个男子收养。如果收养异姓男子,唐律规定要判处徒刑一年。明清律都规定,若收养异姓子为嗣,则收养人和送养人都要被杖六十下,其子归宗,即还是回到送养人家中。

    ○风水宝地

    有个讼师绰号“九头鸟”,有人有一片园地,被地师视为风水宝地。州官倚仗权势霸占那片园地作为自己母亲的墓地。园地主人到处告状却总是败诉,最后找到九头鸟。九头鸟在诉状上补充了一个顺口溜:“后园有块地,一定出皇帝。州官来葬母,问他是何意?”诉状一交,州官大为惊恐,立马转移了母亲的灵柩。

    ○大事化小

    明清时叔嫂通奸要问斩。有一富人与其寡嫂通奸,被族人告到官府。妇女犯奸罪必须出庭受审,刑讯。但是寡妇已经怀孕,要等到生育后才能审讯。地方官受理案件后,就下令把寡妇交给本族的族长看管。富人向讼师求救。那讼师应邀前来,整日无事,每天都到澡堂子去洗澡。有一天讼师在澡堂里遇到了一个卖豆腐干的,居然一见如故,洗完了澡,讼师抢着会钞,又请卖豆腐干的到茶馆喝茶,把那卖豆腐干的姓氏、地址、生活景况、平时习惯都摸了个一清二楚。回去后讼师暗中叫那寡妇的贴身丫鬟传话,要寡妇记熟供词。

    寡妇产后出庭受审,当庭却供认是和那个卖豆腐干的通奸而怀的孕。县官把卖豆腐干的抓来讯问,卖豆腐干的大叫冤枉。可那寡妇却一口咬定奸夫就是他,还说他的龟头上有一颗痣。县官当场检验,果然如此。于是威胁要严刑拷打,卖豆腐干的只好认罪。族人怂恿卖豆腐干的到上级衙门申诉,卖豆腐干的却乖乖的认罚。原来讼师事先已为他在百里外置办了一处庄房,水田廿亩,白银百两,还准备将一个丫鬟嫁给他,自然不愿翻案。

    ○息事宁人

    陆尹贤经常忤逆母亲杨氏,一天竟打得杨氏头破血流。杨氏跑到县衙去告状。照例殴打父母见血,就要马上斩首。陆尹贤出逃并请讼师谢方樽帮忙。谢方樽安排一番后找到杨氏说道:“我是陆尹贤的朋友,他向我借钱不还,所以我来向他要钱。”杨氏不知他是谁,回答说:“这个不肖子已经被我告他忤逆,不知道逃到哪里。”谢方樽说:“听说他和讼师谢方樽要好,一定在他那里。你可去谢家探探。”

    杨氏来到谢方樽家问:“听说我儿陆尹贤在这里?”一个老年妇人说:“陆尹贤和小儿谢方樽出门赌钱去了,吃晚饭时就回来。”

    杨氏等到天黑也不见人回来,只好留宿。谢方樽的老母款待杨氏和贵宾一样,弄得杨氏不好意思,竟谈起陆尹贤的事情来。谢母说:“你老人家何必呢,到底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况且又是独子,现在你一时发怒,将他送官府,到后来还是心痛。依我看令郎不过是小孩子不懂规矩罢了。”

    第二天谢母告诉杨氏:“昨天你来,被陆尹贤知道,马上就逃跑了。小儿谢方樽只顾赌博,到吃晚饭才发现去追,大约三天内回来,请你再等一下吧。”杨氏经谢母劝才同意再等三天。这三天之内,两人谈谈笑笑,很是投缘。三天过后,杨氏又想要走,忽然谢方樽回信来了,说陆尹贤已经找到,身体很好,但他恐怕母亲和他为难,不敢回来,正在劝解,三四天内一定回来。谢母苦劝杨氏,说道:“自家母子,有什么过不去的事情,要弄到这样?他现在东藏西躲,苦头也吃得够多了,为什么还不肯原谅他?”说了又说,又是三天,竟把杨氏弄得心回意转,反倒可怜儿子,躲避在外,恐怕出什么意外来,恨不得儿子马上就回来才安心。

    到了第七天,陆尹贤回来了,一见了母亲,陆就哭了起来,杨氏也掉下眼泪来,母子和好如初。杨氏就要动身回家。谢母说:“你可以回去,陆尹贤却不能,现在官厅查得很紧,回家被人撞见,马上就被捉进去,除非你先进张状子,替他销案。”杨氏同意。官府接到撤诉的状子,就此了案。

    ○左右逢源

    有年冬天,一牧羊人因管理疏忽,致使羊吃了财主麦苗,发生争执,财主气急败坏,即请讼师书写状纸,告到县衙,县官升堂,衙役递上状纸,上面写道:“羊吃麦苗,四蹄蹬刨,一口一墩,连根带苗。”县官见状纸写的明白,即命衙役带牧羊人上堂,牧羊人得知消息,非常惊慌,也找到讼师书写答辩状。牧羊人上堂递上状纸,县官展开,见上面写道:“三九寒天,地冻如砖,钢镢不入,羊嘴怎餐。”遂判牧羊人无罪,财主诬告,掌嘴二十。

    ○调包诡计

    一年轻寡妇,族人贪她的钱财,逼她再嫁人,她不肯。不巧她又有相好了,被族人发觉,密切监视,终于她和她的相好书生在房间里捉住,直接用被子裹了送官,不给穿衣服。那时天还黑着,县官没上班,她们被关在监房候审。书生的老婆听说丈夫出事,慌忙跑去哭求讼师救命。讼师叫她披头散发跟着来到监房,拿钱贿赂看守,说:“真不幸,这里面抓的人,是我妹夫。我妹妹听说丈夫被捉奸的打死了,要轻生,我说没死,她不信,你好不好开门给她进去看一眼?”看守想,一个女人,进去也做不了啥,就乐得赚点钱让她进去了。过一会她又出来,讼师谢了看守,就领着女人回去了。第二天,县官命令给昨天捉到的奸夫淫妇穿了衣裳带到公堂上,问:“儒者作奸犯科可乎?”书生曰:“夫妇居室,人之大伦,何为不可?”县官说:你是说跟你一起睡的是你老婆?书生答:然也。领出来给寡妇的族人一看,还真不是小寡妇啊。大家全傻眼了。县官问,你们为啥睡人家家里啊?书生说,我们两家有点亲戚,她托我办事,为了防嫌,我就带了老婆一起留宿啊。想不到族人误会了。县官就把族人打了一顿赶走,把书生和他老婆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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