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34岁的郭某是合肥市一区县财政局局长的儿子,曾在五里墩街道工作过。后来,他办理了停薪留职,投身商海。后来,他却编造种种理由,狂骗同学、朋友等人近1.31亿元。日前,安徽省高院公布该案终审判决,郭某因犯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 虚构担保放贷骗钱 郭某今年,原是合肥市五里墩街道工作人员,后来办理了停薪留职。据了解,郭某是合肥市某区财政局长的儿子。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郭某在无实际经营和投资渠道的情况下,明知自己资不抵债,没有履行能力,虚构与合肥金鼎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做企业担保金、从事放贷业务为借口,通过许诺支付4分至1毛不等的月息骗得被害人李某、丁某等27人共计近1.31亿元。记者了解到,2012年郭某因资金链断裂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犯诈骗罪获刑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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