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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二章 模板坍塌事故案例(9)

 心雨室 2015-08-14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二章 模板坍塌事故案例

案例四十:浙江省湖州市“03.22”塔吊伤害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6322日,浙江省湖州市涌金苑商住楼工程施工现场,在塔吊拆卸过程中发生一起爬升架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该商住楼为框剪结构,地下l层,地上57层,建筑面积19027㎡,合同造价1400万元。事故发生时,工程主体已通过结构验收,进入装饰装修阶段。

200558日,杭州某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无塔吊安装拆卸资质,以F简称机械安装公司)借用杭州某建筑施工有限公司(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的名义,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签订2台塔吊租赁合同。200632l日,机械安装公司与私人劳务队(无资质)签订塔吊安拆协议,将塔吊的拆卸作业转包。

227时左右,施工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开始对塔吊进行拆卸作业。至当日15时左右,已完成塔机起重臂、平衡臂、司机室和塔顶的拆卸作业。在准备拆卸塔吊回转机构时,由于施工人员已拆除回转机构与爬升架的4根销轴联接,致使爬升架失去支撑而沿着塔身滑落。从31m高的塔身顶部下滑约15m,其间,由于爬升架顶升油缸穿入塔身的标准节内,致使爬升架制停。造成在爬升架操作平台中作业的4名拆卸人员在其滑落过程中被甩出。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塔吊拆卸作业承包人、塔吊出租公司负责人和业务员3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10名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经济处罚和政

纪处分;施工、监理、塔吊拆卸等单位受到相应经济处罚;责成有关责任部门领导向当地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施工人员盲目施工和冒险操作,在没有塔吊拆卸专项方案的情况下,采用错误的步骤拆卸塔吊的回转机构;在未检查并确认顶升横梁挂板是否挂住塔身踏步、爬爪是否处于正确位置以及爬升架有无可靠安全支撑前,拆除回转机构与爬升架的联接销轴,致使爬升架失去支承箍沿塔身滑落。

2.间接原因

(1)施工人员缺乏安全常识,未使用安全带,违章作业,自我保护意识差。

(2)塔吊出租单位无资质承揽塔机安装、拆卸业务,并违法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组织并实施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也未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

(3)施工单位违法将塔吊安装、拆卸业务分包给无资质、无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同时未能在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总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职责。没有督促工程项目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进行有效的管理,造成塔吊拆卸过程安全管理工作失控。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塔吊拆卸的安全作业管理不力,未能制止违章、违规行为。

(4)建筑公司违法出借资质,并为机械安装公司在塔吊安装、拆卸作业中提供技术服务,在塔吊的安装、使用和拆卸中出具报审备案证明,但未对其作业进行安全管理。

(5)监理单位未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施工安全监督失职。未对机械安装公司的施工资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安装、拆卸、使用施工机械的违章、违规行为和作业人员有无作业资格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并予以制止。

三、事故教训

1.塔吊的安装与拆卸是事故的多发环节,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多会造成群死群伤。并且,塔式起重机的品种、型式多样,爬升机构多样,安装拆卸程序不同,每一种型式有其不同的安装与拆卸方法与步骤,每一个步骤都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检查、确认,然后进入下一个步骤,因此安装拆卸方案是不可或缺的操作指导性文件。

2.安装队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掌握安装机型的特点,按程序操作,此次事故的教训主要是:一是无施工方案,凭经验操作并操作错误,发生错误时,无检查和纠正,盲目进行下一步操作。二是安装队伍无资质,操作人员无作业资格,冒险蛮干。三是拆卸过程无有效管理,安全管理失控。

四、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由于违章组织塔吊拆卸且作业顺序存在严重错误造成塔机爬升架滑落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塔吊出租单位违法转包拆装工程,施工、监理单现场管理缺失等问题。我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有效防止安全管理缺失。这起事故是典型的队伍无资质、施工人员无操作资格、施工无方案、过程无管理的四无案件。多年来此类事故屡禁不止,反映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专业知识缺乏,培训严重缺失,安全管理体系漏洞甚多。

2.要建立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塔吊安全管理程序。施工单必须明确安会管理的重点内容:一是拆装队伍的选择原则,重点审核队伍有无,人员是否有能力;二是针对装拆塔机的特点,制定完整的施工方案,明确操作步骤及操作人;三是确定安全检查负责人,对每一个工序完成后的状态进行检查和确认,然后再进入下一程序。方案应有针对性,要在消化和理解安装对象的安装说明书前提下制定。条款一定是针对装拆对象,不可泛泛而谈,对于特殊机型,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3.要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规。预防此类事故,管理是关键,制度是保障,从塔机技术标准上解决才是最根本的途径。在新版的《塔式起重安全规程》和《塔式起重机》两个国家标准中,已对类似此案例中由于误操作而引起事故的技术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在产品构造和机构上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案例四十一:云南省文山州“03.17”塔吊倒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6317日,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的新兴水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在塔吊顶升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该工程为新型于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总投资26353万元。工程施工中使用和引发事故的塔机其出租单位是云南某机械设备公司,安装单位是昆明某建设工程公司。

当日早上,负责塔吊顶升工作的机长带领7名施工人员,进行顶升作业。安装完第1个标准节后,操作人员先将第3个标准节吊到预定的高度位置,准备将第2个标准节推到安装位置。这时候,塔吊的平衡臂、配重、起重臂、塔冒(套架)、驾驶室等主体部分,从第14(28m)的高度倾倒坠落。塔吊后倾翻转180。落到地上,顶升作业的6人随之一起坠落。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副经理、机械负责人等7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吊销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证等行政处罚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施工,,塔机拆装等单位受到降低施工资质等级。暂停投标资格、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及相应经济处罚;责成当地有关责任部门向上级作出书面检查。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塔吊进行爬升加节安装时,施工人员违反塔吊使用说明书中关于塔机顶升的操作程序。爬升套架上升至最大行程,塔吊上部结构处于不稳定状态。两个爬升轴右侧一个推到最里端起到支承作用,而左侧爬升轴未推到位,没起到支承作用。在左侧爬升轴未进入工作位置的情况下,拆除内套架下端与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在此状况下起动爬升电机,内套架沿齿条上升脱离标准节的瞬间,塔吊上部结构的载荷由两爬升齿轮转换到完全由右侧爬升轴承担,上部重心向左侧发生偏移。同时,由于平衡臂侧不平衡力矩过大,上部的不平衡力矩在标准节上承担的力臂长度减小,造成标准节与滚轮接触处轮压过大,标准节承担不了上部的瞬间下坠冲击和滚轮轮压突然增大的载荷变化,左侧后主弦杆下部最先变形失稳,致使塔吊上部结构倾翻坠落。

2.间接原因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顶升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塔式起重机拆装管理暂行规定》和《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违法违规,将承接的工程交给不具备法定的个人,且管理不力。安装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不善,使用不具备塔吊安装资格的人员安装塔机,严重违反塔吊安装相关规定。监理单不履行职责,对违规安装塔机未制止、不报告。

(2)拆装人员对塔吊的构造、原理不清楚,安全意识淡薄。另外,顶升作业前,距塔机250m有一处爆破作业,导致施工人员承受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上塔后情绪不稳定,对塔吊所处的状态没有认真检查就匆忙开始工作。

(3)塔吊使用说明书对塔机顶升配平未明确规定配平质量、幅度。套架设计过短,使用说明书对套架锁紧装置和吊重配平可误导为具有同样作用。套架爬升过程巾的安全保护考虑不足。塔吊的外套架四套锁紧装置也存在严重缺陷,已失去应有的功能,顶升时由导向轮承担不平衡力矩。

(4)发生事故时装有3块配重,每块重1167kg,共约3500kg。按照说明书的相关参数,计算得出塔机在无风非工作状态下的不平衡力矩为240.4kN·m,接近塔机最大起重力矩250kN.m,显然与《塔式起重设计规范》中回转塔式起重机应按塔身受载最小的原则确定平衡重质量的要求不相符合,也使塔吊在升降塔身顶升作业时难于将起重臂和平衡臂配平衡,使顶升作业时不平衡力矩过大。

三、教训

1.事故塔吊本身就带有严重缺陷,其外套架四套锁紧装置已失去应有的功能,埋下了事故隐患。但已经安装使用了两个多月,竟无人过问,按安全使用规程要求,在安装前必须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但此项工作无人做。

2.施工人员大部分无操作资格,不具备从事此项工作的基本能力。

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装过程无任何监管和检查。此外,在进行顶升作业的过程中,临近地点还同时进行爆破活动,对作业造成一定的干扰。

四、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由于违反塔吊顶升操作程序造成爬升套架锁紧装置失效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暴露出该工程机械管理工作失控、缺少日常检查、违章冒险作业等问题。我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设备选型、施工用人的审查和管理。这起事故,是典型的队伍无资质,人员无能力,施工无方案,过程无监督的四无。塔吊本身已存在致命缺陷,根本不具备出租和使用条件。2006年,建设部已下发了塔机使用寿命限制性文件,按塔吊的分类规定了相应的安全使用年限,对超过年限的,明确指出必须经过安全评估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而该事故塔吊按此规定已超龄服役。

2.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与控制。首先要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塔机拆装、人员上岗资格、能力管理,严禁非法分包。施工单、监理单位以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都应加强起重械生产、拆装和施工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无资质、无方案、无审批、无监管拆装塔吊。

案例四十二:北京市朝阳区“02.27”起重机料斗坠落事

一、事故简介

2006227日,北京市朝阳区某地铁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电动单梁起重机料斗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发当日,5名施工人员在竖井下施工,其中3人在竖井底部进行清运土方作业。3时左右,使用的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在提升过程中冲顶,吊钩滑轮一组与电动葫芦的护板发生严重撞击,导致电动葫芦钢丝绳断裂,致使料斗从井口处坠落至井底(落差约18m),将3名在井底进行清土作业的人员砸伤致死。

根据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施工单位项目设备负责人、劳务队长、电动单梁起重司机3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经理、项目经理、监理单项目总监等8名责任人分别受到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记过等行政处罚;施工、、劳务等单位分别受到了降低施工资质、停止在北京市市场投标资格12个月或3个月的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吊钩滑轮组未没置有效的钢丝绳防脱槽装置。钢丝绳脱槽后被挤进滑轮缺口处受剪切,并在吊钩滑轮组冲顶联合作用下,导致钢丝绳断裂,料斗坠落,造成人员死亡。

2.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安排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吊装作业,现场未设置专职信号指挥人员。对劳务分包单位缺乏有效管理,以包代管。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现场缺乏监督和检查。

(2)施工单对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缺乏管理,对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运行、安全状况的检查不到位,在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上限位装置和导绳器被拆除、滑轮存在较大的径向缺口等安全隐患下,仍安排进行吊装作业。致使设备带病运行。

(3)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操作人员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作业人员违章在起吊料斗下方作业,作业面交叉严重,违反了基本的施工要求。

(4)分包单位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对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查管理不严,作业人员不能掌握相关安全知识,操作不熟练。

(5)监理单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长期没有专职信号工指挥起重机作业、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带病运行未予以纠正。

三、事故教训

1.在设备安全管理方面,对设备上存在的隐患要彻底的加以整改(按照规范要求对吊钩滑轮组设置防脱槽装置,安装好上限位装置和导绳器),并定期检查起重运行状况。

2.在强化安全措施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警钟长鸣。一足起重作业是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可进行上岗作业;二是管理者对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要严格执行,对司机的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必须坚决加以制止;三是项目部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管理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杜绝三违是减少安全的最有效措施之一,应立足防范,加强管理,排查隐患,及时查处纠正违章指挥行为,以保证作业场所安全;四是要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的行为;五是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防护意识;六是项目总监应认真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由于单粱起重滑轮组未设防脱槽装置,导致钢丝绳脱槽受剪断裂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暴露出该工程设备管理工作存在严重缺陷、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日常检查缺失等问题。我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

(1)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在建设工程项目日常管理中是弱项,由于专业性强,往往会疏于管理。为此,应适当配备机械设备专业人员协助项目进行管理,这些专业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标准规范、赋予相关权利和责任。

(2)应针对不同设备特点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使各种机械设备得以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率。加强机械的保养,逐台建立设备档案,从使用年限到设备现状,从每次现场检验结果到每次定期的大修检验结果都应列入档案,由设备主管部门每年提出管理意见。

(3)对起重机械除按照大修后进行结构检验外,还应定期进行全面榆查,加强对作业现场设备的日常检查,对维修的设备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坚决杜绝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2.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杜绝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

(2)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必须具备使用保养知识,具备对起重设备使用规定的正确理解,具备对违章行为的制止的素质,具备发生意外情况时有紧急处理的能力。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劳务人员施工过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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