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王先谦《新旧唐书合注》的前世今生

 大闲人 2015-08-14
王先谦《新旧唐书合注》的前世今生

徐俊  文汇报2015-08-14第20—23版



  • 图片说明:


  • 图片说明:瞿蜕园整理校订的《新旧唐书合注》原稿


  • 图片说明:瞿兑之1911年与父瞿鸿禨、母傅幼琼、侄瞿同祖合影于长沙。


  • 图片说明:1959年,中华书局总经理总编辑金灿然亲自草拟了《新旧唐书合注》整理稿的专家外审函。


  • 图片说明:左图为周一良对《新旧唐书合注》校记的意见;


  • 图片说明:右图为汪篯就校记内容的学术性、准确性,提出了明确的否定评价。


  • 图片说明:关于《新旧唐书合注》校记的部分专家审稿意见


  • 图片说明:瞿蜕园整理校订的《新旧唐书合注》原稿


  • 图片说明:唐长孺针对《合注》本身直接给了差评


  • 图片说明:瞿蜕园赠陈寅恪《清荫成幄图》



  •   徐俊

      《新旧唐书合注》是王先谦晚年最后完成的一部未刊稿,成书于一百年前,其刊行之路,曲折翻覆。笔者冀望《合注》在成稿百年、历尽曲折之后早日出版,为学术所用,也希望瞿蜕园先生十万字的校记,能够重现人间。

      

      《新旧唐书合注》是王先谦晚年最后完成的一部未刊稿,与《汉书补注》《后汉书集解》鼎足而三,是王先谦所撰最重要的汇校集注史籍之一。据《王先谦自订年谱》,《合注》最早成稿的一篇是《魏征列传》,刊成于光绪九年(1883)四月。后来时作时辍,辛亥以后,王先谦闲居长沙,用六七年的时间基本写定全稿。其中《艺文志》部分,1915年委请于缪荃孙,成稿最晚,详见《艺风堂友朋书札》所收王先谦书札。王先谦第六十六札云:

      ……乡居习静,把卷消闲,七八年前曾辑《新旧唐书合注》,后复携至平江,校订商量,所得不少。暮景逾迫,亦思趁此付刊。唐志各门,颇有发明,惟《艺文志》未曾著墨,欲求相助,注此一门,借重大名,以光是刻。如蒙俯允,拟即先刊各卷,后列《艺文》也。(《艺风堂友朋书札》45页)

      1916年,王先谦为《新旧唐书合注》作序,称“反复积年,颇有考订,旁罗旧注,广诹同志,条分新旧,合为一书”,其时《艺文志》尚未完稿。据缪荃孙《戊午(1918)日记》,三月廿五日,“注《唐艺文志》毕,装订。整一年功夫,惜长沙师不及见矣”(《缪荃孙全集·日记》第4册73页),距王先谦离世已四个月。

      王先谦生前,《合注》已经誊写成版刻样,但最终未及付刻。十数年间,书稿有所散失。据杨树达《积微翁回忆录》,1933年8月21日农历七月朔,王先谦冥诞,杨树达见到曾任湖南大学校长、省教育厅长的曹典球,“曹子榖先生出示葵园《唐书合注》稿本,以《新唐》为主,《旧书》附之,并有集注,纪传已全,表志缺二十余卷”。又云:“葵翁曾告曹,此书排比之劳,视两《汉书》尤过之。视稿本,知其言信也。”同年11月5日又记云:“得徐行可书,云葵园《唐书》,商务不能承印。”知其时曾谋求印行而未果。

      1945年前后,商务印书馆买到《新旧唐书合注》原稿,并初步加以校勘补订,准备排印出版。《合注》所据底本,《新唐书》为汲古阁本,《旧唐书》为岑建功本,商务以汲古阁本复校了《合注》底本。《百官志》及各表,原稿散失,由商务编辑傅运森(字纬平)以百衲本补纂。今存《合注》原稿中,《百官志》题“宁乡傅运森补纂”,题下小注云:“《新书·百官志》五卷,《旧书·职官志》三卷,合注本缺,今依式补入,并酌采所见诸家校记及拙见,条录于下。”《宰相表》前有傅氏说明:“《合注》六十一至七十五卷,共十五卷,连上下共二十二卷,《合注》原缺,借用百衲本《新唐书》各表,加入各家校记而成。”《艺文志》所在一册封面有两段傅氏所写说明:“以下所缺表,当补。纬”;“表已补完,另包。纬。34/10/16。”另有墨笔批注:“注意:此册排完后,即可排另包之各表,共上下两册。”知商务校订补纂,作刊行准备,时间在1945年前后。遗憾的是,《合注》付排在即,却因事而止于半途。

      此时上距《合注》成稿已三十年,下一次重新提到出版日程,还要再等十年。

      1954年,科学出版社在北京重组成立,并着手有计划地开展古籍和文史学术著作的出版,王先谦《新旧唐书合注》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1956年初,受科学出版社委托,王氏门人瞿蜕园接手承担《合注》的整理和标点。

      瞿蜕园出生世家,其父瞿鸿禨(1850—1918)为清季军机大臣、外务部尚书。瞿蜕园原名宣颖,字兑之,抗战时期滞留北京,曾任伪职,抗战胜利后,意在悔过,要如蝉蜕般告别旧我,改字蜕园。1955年,瞿蜕园的历史问题由公安部门作出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靠给出版社编写小书维持生计,两年间连续在春明出版社出版了《左传选译》《古史选译》《楚辞今读》等。1956年,瞿蜕园63岁,生活出现了转机,他在后来写的汇报材料《解放十年中我的生活》中说:

      我个人的经济状况很不好,尽管动笔很勤,同别人合作的几种翻译都没有成功,自己的写作也很少出路,仅仅几部小书出版也无济于事。

      这时,忽然北京有个老友在中央的出版机构工作,介绍我到北京去。转机到了。不过我考虑一下,立即赶到北京还有困难,希望先担任一项临时工作,等工作有了成绩再说。这无非是害怕机关工作的拘束,总想留一个余地。结果获得了一项整理校订的工作,继续两年多,生活可以不成问题。这项工作对我非常适合的,我衷心欢喜,自不待言。(《徐汇文史资料选辑》第一辑,转引自田吉《瞿宣颖年谱》,复旦大学博士论文)

      一说“老友”指章士钊,但“在中央的出版机构工作”与章士钊的身份显然不符。据朱金城先生回忆,“老友”是科学出版社刘荔生,刘荔生是瞿蜕园圣约翰时期的同学。后来以《刊行新旧唐书合注说明》寄请陈垣征求意见的,正是刘荔生,可见《合注》出版确由刘荔生参与其事。

      正如瞿蜕园自己所言,“这项工作对我非常适合的,我衷心欢喜”。他在给老朋友靳志的信中也说:“贱状如昔,日课校订葵园先生《唐书合注》,颇有乐趣。”《合注》整理标点历时两年,复校各本,除留下数千条版本对校浮签外,还另撰校勘记约十万言。瞿蜕园的诗友沈其光《寄怀蜕园》诗有注云:“时补注王葵园《唐书注》,成十万言。”(《瘦东诗三钞》卷五,1959年油印本,转引自田吉《瞿宣颖年谱》),与《刊行新旧唐书合注说明》文末所云“本书之校记由瞿氏辑成初稿,附本书以行”,正可印证。

      在确定出版《合注》及整理标点过程中,科学出版社曾先后多次征求陈垣先生意见。陈垣认为,“是书成于王先生晚年(卒前二年),其精博诚不如往年之两《汉书》注,但王先生究是编书内行老手,故其体裁方式,都比沈氏《合钞》为优。如此巨帙,既已写成,值得为之一印”。对整理工作,陈垣明确提出谨遵“王氏原文”的意见:

      但校印是一事,修订又是一事,这次是校印,不是修订。如果王氏原稿的确错误者,应为校正;如果是两可的,应尽可能仍王氏原文,不轻改,不轻增,不轻删。

      并建议付印时揭去整理者浮签,“其正确而有意义者,可留为作校记之用”(1956年4月26日致科学出版社函,《陈垣年谱配图长编》693页)。陈垣在审读了《新旧唐书合注标点略例》及总目、纪传志校记、通检等九册后,认为“大致不差,间有一二小节,尚需斟酌”(1957年9月28日致科学出版社函,同上717页)。

      科学出版社为《合注》整理稿撰写了长达万言的《刊行新旧唐书合注说明》,详述原稿情况、整理方针、全书体例、标点细则及校订过程中的若干问题。1958年4月2日,陈垣复函科学出版社刘荔生:“承示《刊行新旧唐书合注说明》,大致妥善。坚守对王氏原稿不动原则,尤为卓识。”(同上726页)据《刊行新旧唐书合注说明》,除商务印书馆已用汲古阁本校过《新书》外,瞿蜕园又参用其他各本复校数过,主要包括殿本、岑本。现存稿本每一册封面上,均有瞿蜕园用不同颜色笔迹注记的校勘年月(包括其他人注记),以第4册卷四《武后中宗》为例:

      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新旧书校过,飞。

      五七.一.一九,覆校点。

      五七.一.三〇(丙申除夕),覆阅。

      五七.五.六,三阅。

      57.12.27校岑,飞。

      58.1.20校岑记,蜕。

      58.2.7四阅。

      58.9.26阅。

      其上贴有朱笔浮签:“此本系本纪之一,标点及校改之字均以蓝笔为准,标点凡例已于五六年十一月寄上,请查阅。蜕园。”校点工作到1958年底基本完成,爬梳就绪,可以付排。“其间复因有必要编成附录数种,如人名通检、地名通检等,准备初稿,颇费功夫,到今天方能以全书与读者见面”,“除关于本书之校记由瞿氏辑成初稿,附本书以行外,各种通检亦将陆续出版,均与本书相为羽翼,特此附告”(《刊行新旧唐书合注说明》)。

      就在《合注》整理期间,1957年下半年,有关部门开始酝酿成立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调整出版社专业分工。1958年2月,古籍小组成立,中华书局成为古籍小组的办事机构,开始着手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制定。9月13日,按照毛泽东主席的部署,吴晗、范文澜主持召开“标点前四史及改绘杨守敬地图工作会议”,中华书局受命起草《二十四史整理计划》,其中第一部分为“集注本”,就包括王先谦《唐书合注》,并注明“已由科学出版社付印”。但遗憾的是《合注》并未如期付印,或许是出版社专业分工调整的原因,《合注》的出版再一次停滞。

      《新旧唐书合注》作为“集注本”之一,被列入《二十四史整理计划》,是纳入出版日程的一个绝好机会。

      1959年7月18日,兼任古籍小组办公室主任的中华书局总经理总编辑金灿然亲自草拟了《新旧唐书合注》整理稿的专家外审函:

      王先谦有一部《两唐书合注》的稿本,我们已约瞿兑之先生整理。瞿先生现已初步完毕。这是一部大书,学术界都很重视和关心,在出版以前有些问题必须慎重考虑。兹送上我们原来与瞿先生约定的整理方案和瞿先生整理的稿本一卷,请赐审阅。瞿先生现在在北京,为了在他回上海以前把问题向他提出来,以便于他作进一步的整理,请您于一周内把送去的东西审查完毕。这是一个不合理的情况,但因知您一向很关心和帮助我们的工作,所以提了出来。一周以后,我们当派专人访谈。此函与《刊行新旧唐书合注说明》油印件和部分整理原稿、校记,按照金灿然的批示,分别发送至北京大学历史系周一良、汪篯同志,干面胡同31号贺昌群先生。

      周一良用不到一周的时间看完了卷一《高祖纪》,7月24日函复金灿然,意见主要集中在《刊行新旧唐书合注说明》和瞿氏校记。陈垣认为“大致妥善”的《说明》,在周一良看来,却“似须作较大修改”,且禁不住技痒,在寄去的油印件上做了大量修改,多处批注,对《说明》的表述多有诟病:

      有些提法不妥,竟像“遗老”口气,如“轻议殿本,致涉不敬”,以及两处“辛亥以后”字样。《说明》逻辑性不强,有些地方如三四两节可以合起来讲,个别句子之间也有须考虑处。作者似乎长于古文,不习惯写白话文,因此文白杂糅,冗赘拖沓,许多地方用词用字都嫌陈旧,作为解放后今天出版物的说明,恐须慎重研究。

      关于瞿氏校记,周一良说:

      瞿先生校勘工作是相当仔细的,某些地方考订也颇为精确,如“校记”卷一第五页下关于“天策上将”一条。但我觉得“校记”的体例似乎应当以校勘为主,即《说明》第三节中所提的三项要求。换言之,即以技术性工作为主,有些牵涉到史料的评价估计的地方,不必列为校记。如第四页下关于“宗师”一条,校记企图说明新旧书必须对照读,实不必要。第一页对于钱大昕说法的辩驳也超出了“校记”范围,牵涉到史学史以至于对于史料的看法问题,瞿先生可以另写文章,成一家言,不宜放在校记里。像瞿先生对于“沙汰寺观僧道诏书”的看法,和我们今天衡量史料的标准即颇有出入。“校记”也不必标“初编”。周一良的意见主要在校记超过校勘范围,而对校记学术性的评价,无论是肯定还是批评,都非常克制。这是周先生一贯的风格,拙文《关于“不得”的后话》曾引述邓广铭、周一良两位先生对岑仲勉“不得”为“浮屠”说的态度,是与此近似的另外一例。周一良信末还顺便提到了对整理《大唐西域记》计划的意见,并认为向达最合适:“前接整理《大唐西域记》计划,我觉得很好。只是'目的’中只提它是交通史、文化史重要资料,还应该说是印度古代史重要史料。这工作不知由谁搞?据我所知,恐由向达作最合适,因为他注意多年,而且也已经着手作了一些。”

      汪篯针对瞿蜕园校记,就卷二《太宗纪》、卷三《高宗纪》,逐条审核,撰写了106条意见,密密匝匝,八开稿子,十页近万字。汪篯的总体意见与周一良一致,也认为校记不宜越出校勘范围,另外就校记内容的学术性、准确性,提出了明确的否定评价。转引两条如下:

      (一)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条:

      (1)校记应以校正讹误、考订史实为任务,不宜信手拈来,写成随笔、杂记之类,更不宜漫无限制、任意抒写一己之感想。此条论及史法,不仅越出校记范围,且毫无意义可言。

      (2)唐代以前,帝谥皆一字或二字,故后世可以用谥号为诸帝代称。自武则天以天皇大帝为唐高宗谥号后,特别是唐玄宗加谥诸帝后,谥号字数甚多,无法用为代称,故后世改用庙号。此已约定俗成,无改写之必要。别创“诸帝皆应称谥”之说,实无意义。

      (3)列举诸帝庙号及谥号全文,此旧日修史者所必取之书法。新旧五代、宋、辽、金、元、明诸史,莫不如此,不独两《唐书》为然。即如《通鉴》,亦采此法。如谓《御览》截取谥号中一二字以为代称之法,对唐代尚能适用,则对宋以后诸朝,恐未必如此。如宋太祖之谥号为“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试问如何截法?

      (4)末段论及《御览》“具征特识”,更越出两《唐书》范围,且论点论据亦不确切。以安禄山、朱泚与黄巢相提并论,未见其可。谓“唐之政权曾一时中断”,不合史实。

      (六十三)中书令柳奭兼吏部尚书条:

      (1)校记云:“按奭本传所谓解枢密之任者,解同中书门下三品,而守中书令本官也。”其意谓中书令非枢密之任,中书令也带同中书门下三品,大误。此类皆绝不应有之误。

      (2)唐制,兼有二义。一为兼职之兼,一为欠一阶不至之兼。校记云:“柳奭衔上脱中书令三字,则兼字无根”,是不知唐有“欠一阶不至为兼”之义,大误。

      (3)校记又云:“如云奭于五年已罢中书令,则不应一年之中,中书令缺人也。”是不知此在唐代,为常见之事。又从而臆说:“细玩史事,而知史文之有阙”,愈不可解。

      瞿蜕园虽然文史功底深厚,但综观其著述,主要在辞章之学,显然经不住汪篯这样的唐史学家的严格审视。

      汪篯指出瞿氏校记存在的问题,集中在史实、官制和史例等方面,如(三)拜右领军大都督条辨“隋唐之左右领军与左右领并非一事”:

      校记不谙隋唐制度,故所言极为混乱。

      (四十八)铁勒回纥……等十一姓:

      校记云“不知何缘多此铁勒二字”,大误。回纥以下皆铁勒部落,即铁勒十一姓是。此治史者所熟知之事,校记此条,其误甚奇。

      (五十一)崑山道行军大总管条:

      《旧纪》之误在于以三副大总管与大总管合为四大总管,《新纪》之误在于以契苾何力为大总管,《新传》之误在于误以郭孝恪等非副大总管,《通鉴》则无误,唯略去杨弘礼。校记不细查史料,随意作出“《新书》悟《旧书》之失,其失乃更甚”之结论,不知《新纪》并非根据《旧纪》写成。至谓“《通鉴》则云以其三人为副大总管,恐亦想当然耳”,尤属臆测。

      (六十)高季辅为侍中条:

      唐制,侍中、中书令是宰相,职事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者,谓他官带此,得入政事堂为相,同侍中中书令也。此为治史者所熟知之事,而校记竟云:“按高季辅于志宁张行成三人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即谓侍中亦带同中书门下三品,大误。

      在一些条目中,汪篯还批评校记行文“文多泛语”,“语涉轻蔑武断”(十三,黑闥既降已而复反条),“离题过远,泛而忘归”(二十五,封子愔为梁王条),用语极重,以致中华在准备将意见返给瞿蜕园时,对一些断语进行了删削改写,另行誊录。

      汪篯在审稿意见文末,有“附记”两行:

      新旧《唐书》校记似宜限于不同版本之勘比。书中可资校订之史实过多,非一时所能做好。若须校订史实,则凡纪传之互核,各种史籍、石刻之查考,费工太大,且不易作。作不好不如不作。

      另外,具体负责此事的赵守俨先生记录了与汪篯口头交流的意见(1959年7月26日):

      汪篯同志对校记看得很仔细,《合注》引文却没有查对。他说瞿氏的校记根本不能用,十之七八是错误的,而且有许多常识性的错误。另外写有详细书面意见可于星期一(廿七日)连同原稿等一并送来。严格说起来,瞿的水平是不能胜任《合注》的整理工作的,但目前既想不出适当的人选代替他,只好仍由他搞下去。他建议要请人覆看,初步想到的有以下几位:周一良、唐长孺、聂崇岐,汪篯本人也可担任一部分。档案里没有贺昌群的意见,赵守俨归纳综合诸家意见也没有提到贺昌群,但据张泽咸回忆,贺昌群曾给他“一份已写定的《刊行新旧唐书合注说明》(未刊)”(《求真务实五十载:历史研究所同仁述往(1954—2004)》399页)。

      在专家外审的同时,中华书局编辑部内部由历史一组赵守俨先生审读了《高祖纪》部分(由于时间关系仅审读了32页),赵守俨与周一良、汪篯主要针对瞿氏校记不同,对王氏《合注》内容也予以较多关注,考证详实而深入。转录两条为例:

      《高纪》二页下倒二行注:“先谦曰:高祖为扶风太守,礼傅奕,见《傅奕传》,此脱,《旧书》同。”瞿校记:“新旧纪均有岐州刺史之文,岐州即扶风,隋大业后,郡太守往往即为州刺史。或用新名,或即承用旧名。王氏以为两书脱漏,恐非。又高祖为扶风太守,亦见《后妃传》。”按《旧书高宗纪》总章二年亦有“高祖初仕隋为扶风太守”之语,岐州即扶风,见《隋书》及两《唐书》地志,王氏失考,以为纪文脱漏,瞿氏的驳正是对的。惟按之《太平寰宇记》三十,岐州改扶风郡是大业三年,《新纪》既称“历岐州刺史,荥阳、楼烦二郡太守”,则当是岐州之任在前,荥阳在后,而《金石萃编》四十所收“大海寺唐高祖造像记”、“唐高祖为子祈疾疏”,一立于大业元年,一是二年正月,结衔都作郑州刺史(即荥阳),可见李渊任刺史在改郡之前,仍称“岐州刺史”为是,作“扶风太守”者是以新名称旧官,不够妥当。瞿记“隋大业后郡太守往往即为州刺史……”云云,就此处来说,似尚可商榷。此条针对《新唐书·高祖纪》“大业中,历岐州刺史,荥阳、楼烦二郡太守”句王先谦注。下面一条针对《高祖纪》“击高阳历山飞贼甄翟儿于西河破之”苏舆注:

      注:“苏舆曰:贼字当在高阳下,历山飞、甄翟儿皆贼名。”瞿记据《旧书太宗纪》“高阳贼帅魏刁儿自号历山飞来攻太原”一语,以为历山飞是其称号,魏刁儿、甄翟儿“皆其中渠帅姓名”,驳正苏氏“皆贼名”之说,瞿说固是,但于“历山飞”的问题似仍意有未尽,且于句中“贼”应否在“高阳”下,未置可否。按《隋书·炀帝纪》《旧书·太宗纪》《通鉴·隋纪》记历山飞事,文字互有参差:

      《隋书·炀帝纪》:(大业)十二年:魏刁儿所部将甄翟儿,复号历山飞,众十万,转寇太原。

      《旧书·太宗纪》:有高阳贼帅魏刁儿自号历山飞来攻太原。

      《通鉴·隋纪》七,四月癸亥:历山飞别将甄翟儿众十万寇太原。《通鉴》同卷:诏以右骁卫将军唐公李渊为太原留守。……将兵讨甄翟儿……大破之。

      综合以上引文,可知:(1)魏刁儿、甄翟儿皆号历山飞(其用法约如“黄巾”、“梁山泊”);(2)甄翟儿为魏刁儿之部将;(3)李渊所败只是甄翟儿,不包括魏刁儿在内(《太宗纪》文字不妥)。因此《旧书》“击高阳历山飞贼甄翟儿于西河”句不误,以文义而论,正等于说:“击山东梁山泊”某某于某地。如依苏说,“贼”字在“高阳”下,反容易令人把“历山飞”及“甄翟儿”错认为两人(苏舆正认为是两人)。

      对于王氏《合注》,赵守俨认为:王先谦采集吴缜《新唐书纠谬》及清人钱大昕、王鸣盛、赵翼、赵绍祖、张宗泰、沈炳震、丁子复、刘文淇、刘毓崧十余家之说,辑为《合注》,并以两《唐书》与《通鉴》《册府元龟》等书有关唐代史事的记载比较异同,附以个人按语,在订正史料方面有一定的贡献,为研究唐史的人提供了一些便利。但明确指出其缺点在于:一是疏漏不少,有些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二是失之繁琐,王氏案语精辟的见解也不多。并推测本稿的具体编撰,似多出王氏门人之手,未经他本人仔细检覈,还不能算是一部理想的集注。

      对于瞿蜕园的整理和校记,赵守俨认为:

      本稿虽经瞿兑之先生花费了不少精力和时间进行整理,并另撰校记,于《合注》多所补正,但整理工作远不够仔细,许多引文错误未经改正(错字及张冠李戴的地方不少)。瞿校记的内容也不无可议之处。整理时于《合注》引文曾否逐条查对,很值得怀疑。

      全稿有点无标,对于读者不很便利,符号的运用,与本社所定二十四史的办法亦不尽相同(并有不妥当和错误的地方)。原稿本曾用朱笔断句,标点时又用蓝笔罩上一层,有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排版容易误会,校对时必须格外仔细。如改加标点,势必全部返工,绝非短时期所能完成。赵先生综合各家意见,有两点基本一致:一,王氏《合注》应该出版,“周汪两位都认为这部书的本身是应当出版的,而且希望能早出”。二,瞿氏校记不用,整理工作确定在校勘标点。根据7月30日历史一组组长姚绍华先生意见,最终确定仍由瞿兑之承担,并将编辑部及汪篯、周一良二位先生审读意见誊录转交。

      除了此前提交周一良、汪篯等先生审阅的部分原稿、校记外,1959年8月,中华书局向科学出版社借阅了陈垣关于《新旧唐书合注》来信及审查意见、瞿蜕园报告及意见。9月,又向瞿蜕园去函索寄《合注》部分书稿,由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寄交北京中华。所有这些工作,目的都是为了考量是否可以将《新旧唐书合注》列入二十四史“集注本”的出版计划。

      此时,二十四史“普通本”第一种《史记》已经付梓,第二种《三国志》即将完成,“集注本”成为当务之急,而《合注》整理本的质量状况,显然使抉择陷入了两难之境。现存档案没有记录在什么情况下征求唐长孺先生意见的,仅有唐先生留下的手书一纸:

      王先谦的那本《合注》已粗略地翻过。这部书所用资料主要是刘文淇的校勘记,其他亦皆为习见之书。因而其价值仅仅在于集中了一批常见的资料,省翻检之烦。王先谦自己稍加一点,也只在《册府元龟》中稍加补苴而已。

      印这部书不能说没有用,但这样一部大书,可以估计要花不少工本,这就需要考虑了。

      上回我提到的四川翻印的《初学记》,现在了解就是古香斋本翻刻,不足重。

      周一良、汪篯主要就瞿氏校记而言,唐长孺则针对《合注》本身直接给了差评。唐先生的意见受到金灿然的特别重视,他亲笔将唐先生的意见加了“唐长孺对于出版《新旧唐书合注》的意见”的标题,要求在业务简报上刊登。开头增加“最近,我们就出版《新旧唐书合注》一书,征求唐长孺先生意见,唐覆称”云云一段,文末括注“按:汪篯同志也有类似意见”。

      1959年10月8日,中华书局致函科学出版社编辑部:

      王先谦《新旧唐书合注》一稿经我们送请专家审查并比较广泛的交换意见以后,一般都认为《合注》只采用了几部习见的书,参考价值不大,而瞿先生的整理工作也没有达到出版的要求,因此我局不拟考虑印行。至于你社是否出版,请你们研究决定。兹将原稿、校记、出版说明、陈援老审查意见等一并送还,请查收。原稿中,除本纪三册是你社交来的外,其余都是我们径向瞿先生索寄的。

      由于这是一部大书,需要慎重考虑,因此处理的时间比较长了一些,尚希谅察为荷。随函附退还清单:

      原稿:

      本纪三本(高祖、太宗、高宗)三宗诸子传一本礼乐志一本

      表五本(商务所补。百衲本新唐书11-15,合订一册)突厥传至南蛮传六本以上原稿共十六本

      附件:

      校勘记三本(高祖、太宗、高宗纪)

      “刊行新旧唐书合注说明”打印稿一份(七页)

      陈援庵先生信及审查意见(共五页)

      瞿蜕园“关于王先谦遗著唐书合注之报告”(共七页)瞿蜕园“覆校唐书合注意见”(二页)

      至此,《新旧唐书合注》的出版之路又一次中止,直到今天还“秘阁锁书深”,难得一见。

      《新旧唐书合注》从1916年成稿后,学术界所知甚少,不免揣测之词。或以为其体例与沈炳震的《新旧唐书合钞》相仿,只是校注稍详。1956年,商务印书馆版《唐书经籍艺文合志》出版说明述及此书,书名就误作《新旧唐书合钞补注》。黄永年先生《唐史史料学》著录此书也沿旧误,认为“是用《唐会要》《册府元龟》等给沈氏《合钞》作注”,又引张舜徽先生说“从前听说王氏后人拟交商务印书馆付印,迄未出版”。接着他说:

      前在北京听谢国桢说建国后此书稿本归中国科学院,经审阅认为编纂太粗糙,学术价值不高,不拟付印。(中华书局版41页)

      黄先生未经历其事,也未看过原稿,但草灰蛇线,皆可印证。

      1997年,谢保成先生在对《合注》原稿进行考察研究之后,发表了《一部研治两<唐书>的集大成之作——王先谦<新旧唐书合注>》(《唐研究》第三卷),将深藏多年的《合注》再一次推入学术界视野,遗憾的是因为《合注》流传及加工情况不明,略欠准确。

      十年前,笔者在中华书局“二十四史”点校档案中看到发黄褪色的汪篯审稿意见,此后一直追踪有关信息。2007年5月17日,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工程第一次会议在香山召开,复旦大学陈允吉先生在座谈会上说,王先谦《合注》曾提供复旦《旧唐书》点校之用。据现存有关档案,1972年1月起,中华书局与科学院图书馆商借《合注》并获同意,但“这部稿子分量较大(约一只木箱),现存成都”,“准备在春节后派人到成都提取图书时一并解决”(1972年1月26日中华书局致上海人民出版社函)。后延至1972年6月28日,由上海人民出版社派员到京办理借书手续,并将13函189册原稿运至上海。其间经过催还和续借,到1975年3月,归还中国科学院图书馆(1975年3月3日上海人民出版社致科学院图书馆函)。

      《新旧唐书合注》成书于一百年前,1945年前后经商务印书馆补纂,1950年代入藏中国科学院图书馆,1956年应科学出版社之约,经过瞿蜕园先生两年多的点校加工,1959年中华书局约请专家集中审读,“文革”中为战备而转存于四川成都,1972年后调拨上海用作两《唐书》点校参考,刊行之路,曲折翻覆。

      现存于中国科学院图书馆的《合注》有两部,一部仅存42卷,5函48册,为誊清稿本,瞿蜕园整理时曾经取校;另一部为全稿,13函189册,主体是王先谦生前雇工写定的上版清本,《艺文志》部分为毛笔誊清稿,傅纬平补纂的表志部分为“商务印书馆编审部专用稿纸”钢笔誊清稿。在原稿分册装订的基础上,瞿蜕园用他写于“春明出版社稿纸”的废稿加装了护封,上海两《唐书》点校时,又用“上海市出版革命组”编印的《革命歌曲选》封面纸加装了外封。在里外两层封面上,是不同时期留下的题签、编号,已经褪色的注记、浮签,仿佛一百年的风雨印迹。

      早在1982年国务院古籍小组恢复时,《新旧唐书合注》就被列入《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历史第一部分(1982—1985),拟作断句排印。希望《合注》在成稿百年、历尽曲折之后早日出版,为学术所用。也希望瞿蜕园先生十万字的校记,能够重现人间。

      (作者为中华书局总经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