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约所需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空白就业协议书; ②毕业生推荐表; ③成绩单(须包括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 ④全国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等级考试成绩单; ⑤第二代身份证; ⑥毕业证、学位证; ⑦近三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常规体检报告(血压、辨色力、视力、听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为必检项目); ⑧录取新生名册本人页(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⑨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或资历的其他相关材料。 2.国外留学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我国驻留学国家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③成绩单(须包括留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 ④第二代身份证; ⑤近三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常规体检报告(血压、辨色力、视力、听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为必检项目); ⑥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或资历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有关事项说明 1. 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和学校盖章、毕业生签字后生效,按单位联、学校联、毕业生联分别留存。其中,毕业生联可作为“接收证明”使用,用于办理报到派遣、转递档案等。 2. 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派遣手续时,报到证上“报到单位”栏按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填写。 3. 毕业生档案由北京铁路局人事处集中代收(转寄地址以协议书相关约定为准)。 4. 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可将党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待办理入职后,再转至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5. 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且计划在工作所在地落户的毕业生,尽量暂将户口保留在学校(若学校强制迁出,可先由学校开具迁入地为原籍的户口迁移证,但暂不要办理落户),入职后再按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及落户手续,不建议将户口迁回原籍、再从原籍迁出;若原籍在北京局管辖范围内且计划在原籍工作和落户,可直接将户口迁移至原籍。 6. 北京铁路局将于8月底通知已签约毕业生报到,请毕业生保持签约时所登记的电话畅通。报到时,须携带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联、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 2015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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