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好“非遗”保护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样的民族文化才是“非遗”?
张艺谋的《印象刘三姐》、户县农民画、传统古村落、泰山封禅仪式,算不算“非遗”?事实上,这些都不是“非遗”。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该公约认为:“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被各地人民群众或某些个人视为其文化财富重要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活动、讲述艺术、表演艺术、生产生活经验、各种手工技艺,以及在讲述、表演、实施这些技艺与技能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实物、制成品及相关场所。”应该说,这个定义已经触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内容,但在表述形式上仍有许多不尽完备之处,需要做进一步的补充、修正和发展。
中国的“非遗”,95%可能都来自民间。真正的“非遗”,要满足这样6个条件:一是必须要有杰出的传承人为依托;二是必须有悠久的历史,至少超过百年历史,因此像户县农民画这样只有几十年历史的,就不是“非遗”;三是必须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比如泰山封禅仪式在宋朝就没有了,就不是“非遗”;四是必须原汁原味地传承下来,那些经过创造改编的不行;五是要有重要的价值,包括历史、艺术、社会和科学价值;六是要满足在7个范围领域传承,这7个领域分别是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生产知识、传统仪式、传统节日、传统生活知识。
因此,所谓“非遗”,就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并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文学艺术类、公益技术类与节日仪式类传统文化事项。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必须要按照这些标准搞清楚,究竟什么样的文化事项才能申报“非遗”,不能随便找个东西就往“非遗”里头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