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族地区发展,缩小直至消除民族地区和东部发达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能够为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
我国的民族地区大多属于自然生态环境相对劣势、发展农牧业生产困难较多的地区,而且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区域多、自然条件差直接影响到物质财富的积累和产业升级,地广人稀、发展成本高等因素又导致了这些地区发展起点低、历史欠账多、城乡发展差距明显。民族地区要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难度仍然很大。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政策的助推、基础设施的改善、自我发展能力的逐步提升、发达地区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使民族地区经济出现了加快发展的势头。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2000-2013年各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提供的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3年,西部地区年均增速为4.43%,高于东部地区的3.57%、中部地区的4.13%和东北地区的3.56%,尤其是“十一五”、“十二五”期间,西部地区的年增速更快。但是,与此同时,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生态建设指数和科技创新指数又大多落后于其他地区。尤其是科技创新指数仅为20.62%,不到东部地区指数的一半,这表明民族地区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
提高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应立足于民族地区的实际,确立科学的发展理路。民族地区集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于一身。就资源富集区而言,可为国家的整体发展提供支持,也可获得资源开发补偿,通过资源税改革增加地方收入。例如,2010年6月1日,国家已先行在新疆启动资源税改革试点,对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这项改革每年能为当地政府增收40亿元至50亿元。就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而言,可获得国家的区域生态补偿,有利于上游民族地区增强造血机能,选择绿色发展、洁净发展的路子。就文化特色区而言,民族地区可以彰显文化多样性的活力,并与独特的自然环境一起组成特色的旅游产业资源,通过发展旅游业吸引消费者、发展服务业、推动当地的城镇化建设。就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而言,能够获得国家和发达地区的专门、专项支持。
民族地区的区域特点和区位功能,凸显出民族地区的重要地位和发展困难,这也是民族地区获得差别化区域政策支持的依据。提高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需要依靠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的合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需要持续的政策助力,更需要内生潜力的挖掘与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