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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严守生态红线谨防四种误区(1)

 3gzylon 2017-02-19

划定严守生态红线谨防四种误区

2017-02-19 09:29 来源:中国环境报  我有话说
2017-02-19 09:29:47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责任编辑:赵伟露

  作者:李国军

  发展是一个有机系统,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如果生态保护过于薄弱,就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严守生态红线并不是不要发展,而是通过生态保护补偿等系列制度的配套,来实现地区之间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协调发展。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守住国家生态安全底线、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空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加以强制性严格保护,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应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抓紧推进,切实实现“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既划得实、能落地,又守得住、有权威”的要求。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需要用系统的思维和科学的方法去划定,需要用足够的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去严守,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当前,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须防4种认识误区。

  一是把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简单化。有的地区认为,区域内没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没有自然保护区,更没有环境敏感脆弱区,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别人的事,和当地没有太大的关系;还有的认为,按照既定时限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就算万事大吉,至于如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等过后再说。笔者认为,这些想法机械地、孤立地理解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一种简单化、片面化地思维方式。没有从战略的高度思考生态保护红线的重大意义,也没有看到划定和严守之间的内在的、有机的联系。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是基础,是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严守是根本,同时又是长期的政治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的关键环节,有利于主体功能区定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有利于实施差别化开发,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理解《意见》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意见》的总体部署,用系统的思维、全局的眼光和底线的意识,制定完整方案,抓好组织实施,配套衔接制度,把生态保护红线这项好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精益求精地落到位,长期不懈地坚持住。

  二是缺少主动性,存在畏难和消极情绪。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统筹协调比较难;相关立法和衔接的制度尚未完善,制度配套滞后;有的地区原有的规划已经合法,按照指南划定矛盾比较突出,推动落实比较难;有的地方出于对今后经济发展的考虑,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有顾虑,不能更好地处理经济发展“显政绩”与生态保护“隐政绩”的关系。这些客观存在的现实情况,造成个别地区和部门思想上从一开始就有畏难、消极情绪,导致态度上等待观望,行动上慢作为、不善为,甚至不作为。也有少数部门怕麻烦,出现推诿现象。这实质上是绿色政绩观树得不牢、责任担当不够的外在表现。

[责任编辑:赵伟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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