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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保障房,审计出了哪些问题?近百亿资金被套取或挪用

 文山书院 2015-08-18



2014年全国安居工程开工情况如何?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在项目使用中存在哪些问题?保障房分配中如何杜绝不公平现象?8月17日审计署发布的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对这些社会关心的热点话题给出了回答。


一问
2014年全国安居工程开工情况如何?


据了解,这次审计是落实“十二五”期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计划的第3次审计。相较于前2次,审计范围和审计力度都进一步加大。


“此次审计不仅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检查,还将项目筹集银行贷款、发行的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的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主要负责人介绍说,这两方面筹集来的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覆盖面需要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同时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对县级以下基层用款单位等进行延伸审计。


经过大范围、有针对性的审计核查,得出的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全国安居工程实际新开工745.05万套,基本建成551.46万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2.2%、112.02%。各地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014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竣工面积2.98亿平方米,供应面积也达到2.18亿平方米,有3990.68万人这一年享受到了安居工程保障,同比增加26.36%。另外,全年完成棚户区改造276.93万户,44.95万户家庭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房,273.67万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与此同时,“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安居工程大规模实施,拉动投资和消费,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该负责人说。数据显示,全国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额12963.44亿元,占当年城镇住宅投资总额的17.82%,同比提高1.65个百分点。


二问

资金在项目使用中存在哪些问题?


从此次审计情况来看,一些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在审计公告显示的6方面问题,涉及资金管理使用的就占到4个,其中包括虚报材料套取资金的问题。公告显示,有16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项目资料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4.85亿元后,用于自身经营、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支出。


同时,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现象仍旧突出。有182个项目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3.8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2.75亿元,企业债券、银行贷款等社会融资61.08亿元。这些被违规使用的资金中,用于发放工资、弥补办公经费等支出1.35亿元,用于出借、还贷、投资理财、财政周转等92.48亿元。


相较于以上的“老问题”,此次审计还发现了“新情况”——由于“不懂”税费和金融优惠政策,导致项目成本明显上升的情况。比如,有394个项目被违规收取应减免税费5.2亿元,61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按规定享受利率优惠,多支付利息3273.41万元。


除了资金问题,审计还发现了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分配审核不严格,导致不符合条件的违规享受保障房待遇;二是退出机制不健全,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未按规定及时退出。


审计显示,有2.06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售)1.02万套、住房租赁补贴等货币补贴2191万元。同时,还有2.34万户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未按规定及时退出。


三问
分配中如何杜绝不公平?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主要负责人告诉《经济日报》记者,由于安居工程资金筹集渠道多,而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套取挪用资金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加之住房保障与税费征管部门信息不共享,缺乏协调衔接,一些项目没有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通过审计,缺乏成本意识这方面也值得关注。”该负责人说。


“像管理分配上存在的问题,涉及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开、公正,也是历年审计的重点。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和退出审核机制仍不健全。”该负责人表示,从审计角度,建议加快建立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审核平台。真正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引入“大数据”监管手段,严格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和退出审核管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将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纳入政府监管体系,并及时全面披露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据了解,各有关地方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截至2015年6月10日,已追回被挪用、套取资金41.04亿元,退还应减免税费6863.64万元,向相关单位拨付资金106.59亿元,取消2.84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并追回补贴1093万元、住房6485套,清理收回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1835套。


四问
当前的城镇住房保障有什么特点?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介绍,从今年发布的审计公告看,当前的城镇住房保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城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状况和对住房的需求是多样的。过去的住房保障主要是以新建为主,现在针对住房困难家庭的不同收入情况,住房保障的形式更加多样,除每年完成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外,租购住房的货币化补贴、棚改的货币化安置数量增多。


各地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搭建平台组织商品房房源供居民自主选购、直接发放货币补偿款等多种方式,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实现了多重效果。一是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提高安置工作效率,节省过渡费用;二是有利于群众早日住上产权明晰的住房,享受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三是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棚改与存量商品住房之间的有效衔接,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


二是财政支持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住房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2007年中央财政投入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只有72亿元,2014年就达到了1984亿元,7年增长了26.5倍,有力地支持了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不仅如此,去年还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安排加大了资金投入。正是由于资金支持力度的加大,2014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无论是新开工还是基本建成的计划均超额完成。保障覆盖面也逐步扩大到了长期在城镇务工的非户籍家庭。2014年共有567.45万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落户农民享受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同比大幅增加35.65%,既实现了惠民生与稳增长的双重效益,也有力地助推了城镇化质量的提高。


三是保障管理制度趋于健全。把好“准入关”是住房保障管理的首要任务,也是检验住房保障是否真正落实到了需要保障家庭的关键。从近几年审计结果看,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人享受了保障性住房的情况正逐年大幅下降,从2012年的10.8万户下降到2014年的2.06万户。这反映了住房保障正在体现管理有规、监督有效、民众受惠的实效。


四是住房保障新问题开始出现。自2008年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已有6年时间,住房保障中的一些问题正在不断得到纠正,但新的问题也在出现。


第一个是资金问题。过去,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有限,主要是财政资金为主,这几年随着审计力度的加强,财政资金违法使用和不规范使用的问题已明显下降,但随着住房保障量的累积增加,保障资金必须增加渠道和扩大来源,探索创新型的融资体制机制,资金筹集的难度和使用管理的难题必然上升。


当前住房保障正在积极探索市场化融资方式。这些政策创新有效地解决了住房保障的资金难题。但这些创新型的融资也出现了筹资与使用衔接不畅、资金拨付不到位、使用管理薄弱、甚至挪用等问题。反映在资金使用上,财政性资金违规使用比例下降,而多渠道来源资金的违规使用问题增多,值得关注。


第二个是退出问题。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时间的加长,保障家庭动态管理的问题上升。审计发现,2014年约有2.34万户家庭因收入、住房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未及时退出。我国如何根据国情,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做好从事前准入到事后退出的全面管理,还需要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切实做到保障公平、提高住房保障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土地住房资源。



来源:经济日报(记者崔文苑)

编辑:王玥、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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