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处理好县域金融服务的六种关系 作者:河南银监局局长王泽平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2015年第14期 “郡县治,天下安”。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已成为实现经济稳定增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门,银行业在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方面责任重大。尽管县域银行业金融服务已取得较快发展,但目前仍面临不少困难。所以为了进一步做好县域金融服务,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银行业需正确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 培育差异优势与改进信贷管理双管齐下 目前,县域银行业机构仍主要以国有商业银行、农发行、邮储银行和农合机构为主,县域人均占有金融资源量较之城市地区普遍偏少,现有机构人员数量也难以适应县域发展的需求。同时,县域各类机构业务较为单一,基本仍以吸收存款为主,其自身贷款审批权不足,贷款定价水平不高,存贷款考核指标设计不合理,贷款意愿不强,造成县域资金外流。以河南为例,2014年末,河南省县域贷款增速15.51%,低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1.82个百分点;县域存贷比为50.5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6.7个百分点,县域企业贷款难问题仍较为突出。 打铁还需自身硬。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必须要抓住银行业自身发展这个切入点。监管部门应积极发挥市场准入引导作用,鼓励各银行业机构明确自身定位,在保持县域现有机构网点稳定的前提下,在县域不断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应进一步向县域下沉机构网点,农业银行要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加大“三农”支持力度。邮储银行应积极发挥网点渠道优势,在县域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农合机构等中小机构应进一步密切同县域的天然联系,提升其在当地的金融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县域银行网点长期扎根县域,熟知基层特征,在支持县域当地发展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商业银行要注重发挥县域机构这一特点,适度下放基层贷款审批权,缩短贷款审批环节,增加授信额度,提高贷款资金效率。结合县域产业发展特征,商业银行可探索单列县域信贷支持计划,加紧完善对农村和中小型企业的授信评级标准,建立适合县域特点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对县域贷款的正向激励措施,使县域存款资金真正“取之当地、用之当地”。 支持重点产业与服务薄弱领域齐头并进 在支持县域重点产业发展方面,国务院出台了多项优惠扶持政策,银行业机构应认真做好对接落实,加快探索“一县一策”金融服务模式,对竞争力强的县域优势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大贷款扶持。在参与县域特色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积极在科技型资源密集区设立科技专营机构。同时,认真落实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及扶贫开发等各项政策,提高城乡建设水平。 县域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的聚集区,银行业机构应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的支持力度,助力县域经济和就业继续保持稳定。一方面,通过增设县域小微专营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完善小微企业续贷管理办法等措施,畅通小微企业申贷、续贷渠道。另一方面,积极走访调研县域企业,拓展县域企业信用信息渠道,重点支持“农字号”龙头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支持农产品主产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稳定。同时,商业银行要注重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贫困县加快发展,积极支持养老院、孤儿院、希望工程等扶贫工程建设,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信贷支持,促进当地民生的改善。 完善基础服务与深化金融创新协同推进 目前,县域金融服务还处于补齐“短板”阶段。加快完善县域及农村各项基础金融设施和服务,积极开发和创新“量体裁衣”式银行业产品和服务,是践行金融普惠,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的重要发力点。 推进完善县域基础金融服务,要注重在机构网点建设和渠道服务覆盖上下工夫。按照普惠金融原则,应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三大工程”和“村村通”建设,特别是对农信社、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县域法人银行业机构而言,要加快对重要乡镇的网点覆盖和对行政村的服务覆盖,进一步增加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点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数量,提升行政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在县域服务渠道方面,加快对原有物理网点的升级改造,大力推动智能化网点建设,在偏远地区加快布设ATM、POS机等自助服务终端,方便村民利用网络通信终端在线自助办理金融服务。 大力推进金融创新是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特点,破解县域融资难题的关键。县域金融创新的重点在于提升产品的适应性,不能仅凭一种产品、一个标准简单复制推广。当前,县域金融创新应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着力点,创新县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主动开发一些特色鲜明、易于操作、企业响应、市场容纳的新产品。例如,河南银行业机构针对农户、个体户开发了“金燕快贷通”等产品,具有流程短、转速快、自主性强等特点,与小企业用款特征较为契合,有效地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同时,河南银行业在农村地区也积极探索并进一步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大型农机具等为标的的抵押贷款业务,弥补农户和小企业担保能力的不足。 强化风险防控与推进机构改革有效联动 县域经济发展总体仍较为脆弱,抗风险能力不足。以河南为例,2014年全省县域不良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的57.09%,不良率3.31%,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59个百分点,风险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有效管控县域金融风险,持续提升县域分支机构风险识别、度量、控制和化解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是实现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在信用风险管控方面,紧盯县域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对产能过剩行业加强监测,积极依靠政府力量探索不良贷款处置新途径。在操作风险防范方面,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严肃违规问责处理,加强案件警示教育。在社会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各行应切实抓好信贷客户管理、内部员工管理以及宣传教育,加强非法集资专项排查,筑牢风险“防火墙”,确保本行员工不参与、不组织民间融资活动。同时,推动地方政府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做强做大政策性担保机构,不断提升担保能力,提高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可获性。 改革是推进银行业化解存量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河南,农信社系统是支持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但目前全省农信社系统历史包袱依然较重,风险状况相对较为突出,是当前河南银行业改革的重点和焦点。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总体规划,河南银监局将指导全省农信社系统持续深化改革,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达到农商行组建标准并完成组建任务。同时,河南银监局也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机构在县域发起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加快推进村镇银行本地化、民营化和专业化发展。 加强金融教育与净化金融环境多措并举 普及县域金融知识,强化金融法规宣传,是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县域稳定的重要保障。县域群众对金融知识普遍了解不足,容易受社会非法金融高息诱惑而遭受损失,也为社会稳定带来重大隐患。银行业机构应充分发挥网点优势,积极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及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多利用百姓喜闻乐见的途径和方式加强金融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县域群众正确认识金融,提升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甄别能力,自觉规范投资行为,主动远离非法集资,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在做好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同时,银行也要积极行动,主动协调净化县域金融环境,打造良好发展空间。一方面,银行要从自身做起,规范收费服务项目及标准,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在产品销售中应明确告知产品属性及风险特点,严格禁止误导销售等行为。另一方面,银行也要积极参与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企业、信用个体户评选,对失信危害及后果加强警示宣传,引导县域企业居民自觉维护自身信用资质。同时,银行要紧密依托政府力量,协调多方合力打击恶意逃费银行债务行为。在这方面,河南银监局已进行了先行探索,联合省高院成立了金融审判庭和金融执行庭,提升了对金融案件审判的专业性,重点解决了银行“赢了官司输了钱”的被动局面,有效维护了银行的合法债权。 提升监管引领与加强队伍建设统筹发展 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管引领作用,对支持县域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较好机构给予政策倾斜,提升银行业机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河南银监局正在实施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行动计划,通过打造县域金融服务示范区,积极指导银行业机构将县域存款主要用于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并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同时,对近三年来在县域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的机构,将考虑采取监管措施,督促其加大县域金融服务力度。 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县监管办同县域联系最为紧密,应进一步发挥县级监管办事处巡查巡防、防范县域银行业风险的作用,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长期以来,县域监管办职能定位不明确,对县域监管效率造成一定影响。为此,应不断探索调整监管办权限,有效发挥其“岗哨”作用和对县域金融机构的监管引领作用。在支持发展和防范风险方面,积极强化监管办事处与县金融办工作联动,与县域地方政府部门加强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基础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在县域银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可探索选派银行业机构优秀青年干部到县域挂职锻炼,强化县域班子成员金融知识储备。各行省行领导班子应建立重点县支行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县支行的业务开展进行调研指导,定期组织专家团队走进县支行进行业务宣讲和培训。同时,银行业机构也应重视县域信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实际进一步充实县域银行业机构人员力量,激发县域从业人员潜力,打造一支基层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高、工作作风扎实的银行业高素质人才队伍。 文章来源:《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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