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督办通知: 为了做好迎接9月17日湖北省科普示范县检查评估工作,县科协配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于24日至28日,对全县创建全国、全省科普示范县工作进行督办。请各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按照7月27日全县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签订的责任状,对照《全国、全省科普示范县测评指标》分解的任务,迅速组织落实,将创建活动资料(包括活动总结、成立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等必要文件、科普设施和科普场所照片、科普活动的照片及媒体报道复制件等)收集上报,8月31日前务必将电子文档和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本报科普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巴东科普工作群 QQ209805185。逾期不报的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督查室通报,影响创建验收评估工作的将追究责任。 巴东县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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