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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手镯“变轻” 商家欺诈赔偿

 马敬坡 2015-08-24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市民孙女士发现自己几个月前买的黄金手镯竟无故“变轻”,一气之下投诉至消协,终获满意结果。

    去年年底,孙女士在南京市江宁区一个黄金品牌专柜看上了一款黄金手镯,该手镯的标签显示这是一款重24.5克的千足金手镯,价钱合适,试戴后也非常满意,孙女士当场付款,将镯子直接戴在了手腕上,没有要求复秤。

这一戴就是几个月,其间孙女士没发现手镯有什么问题,直到不久前的一次同学聚会。聚会当天,一女同学正好戴了一款与孙女士的手镯相近的黄金手镯,两人不由得相互比较起来。当孙女士听说该同学的手镯只有17克时心里一惊,因为二人的手镯除了花纹不一样外,无论直径还是宽度、厚度都几乎没有区别。

 聚会结束后,心存疑惑的孙女士找了台计量器给手镯称重,明明买时重量24.5克的黄金手镯,计量器上显示的重量竟然只有17.167克,少了近30%。孙女士不能接受,于是找到江宁区消协东山分会投诉。

 消协东山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了解情况。该专柜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由于店方挂错了黄金手镯的标签。经过调查,消协工作人员认定,商家因自己的失误虚假标示了黄金饰品重量,误导了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专柜同意退还差价2400元并一次性赔偿6000元。孙女士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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