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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李叔同)经典语录

 禅艺惜霜 2015-08-24




  无心者公,

  无我者明。

  

  识不足则多虑,

  威不足则多怒,

  信不足则多言。


  不为外物所动之谓静,

  不为外物所实之谓虚。


  修己以清心为要,

  涉世以慎言为先。


  以淡字交友,

  以聋字止谤;


  以刻字责己,

  以弱字御侮。



  知足常足,终身不辱。

  知止常止,终身不耻。


  必有容,德乃大;

  必有忍,事乃济。


  以虚养心,以德养身,

  以仁义养天下万物,

  以道养天下万世。


  德胜者,其心平和,

  见人皆可取,

  故口中所许可者多。


  德薄者,其心刻傲,

  见人皆可憎,

  故目中所鄙弃者众。


  静坐,常思己过。

  闲谈,莫论人非。




  对失意人,莫谈得意事。

  处得意日,莫忘失意时。


  有才而性缓,定属大才。

  有智而气和,斯为大智。


  以恕己之心恕人则全交。

  以责人之心责己则寡过。


  自古仁人志士,

  以儒济世、

  以道修身、

  以佛治心,

  可谓是智慧通达。


  不让古人是谓有志,

  不让今人是谓无量。



  步步占先者,

  必有人以挤之。


  事事争胜者,

  必有人以挫之。


  何以息谤?曰:无辩。

  何以止怨?曰:不争。


  穷天下之辩者,

  不在辩而在讷。


  伏天下之勇者,

  不在勇而在怯。




  论人之非,当原其心,

  不可徒泥其迹。


  取人之善,当据其迹,

  不必深究其心。


  事不可做尽,

  言不可道尽。


  物忌全胜,

  事忌全美,

  人忌全盛。


  处事须留余地,

  责善切戒尽言。




  欲论人者先自论,

  欲知人者先自知。


  论人当节取其长,

  曲谅其短。


  恶莫大于纵己之欲,

  祸莫大于言人之非。


  做事必先审其害,

  后计其利。


  心思要缜密,

  不可琐屑。


  操守要严明,

  不可激烈。


  处难处之事愈宜宽,

  处难处之人愈宜厚,

  处至急之事愈宜缓。


  喜闻人过,

  不如喜闻己过。




  乐道己善,

  何如乐道人善。


  安莫安于知足,

  危莫危于多言。


  论人当节取其长,

  曲谅其短。

  做事必先审其害,

  后计其利。


  学一分退让,

  讨一分便宜;

  增一分享用,

  减一分福泽。


  人褊急,

  我受之以宽宏。



  人险仄,

  我待之以坦荡。


  涵容以待人,

  恬淡以处世。


  应事接物,

  常觉得心中有从容闲暇时,

  才见涵养。


  于作事,

  必克己谨严,

  要做到极致。


  于生活,

  应戒绝奢华,

  一切从简。




  以情恕人,

  以理律己。


  缓字可以免悔,

  退字可以免祸。


  强不知以为知,

  此乃大愚。

  本无事而生事,

  是谓薄福。


  恩怕先益后损,

  威怕先松后紧。


  刘念台云:

  “涵养,全得一缓字,

  凡言语、动作皆是。”




  逆境顺境看襟度,

  临喜临怒看涵养。


  无事时,

  戒一偷字。


  有事时,

  戒一乱字。


  人生最不幸处,

  是偶一失言,

  而祸不及;


  偶一失谋,

  而事幸成;


  偶一恣行,

  而获小利。




  后乃视为故常,

  而不恬不为意。


  则莫大之患,

  由此生矣。


  不自重者取辱,

  不自畏者招祸。


  事当快意处须转,

  言到快意处须住。


  人当变故之来,

  只宜静守,

  不宜躁动。




  即使万无解救,

  而志正守确,

  虽事不可为,

  而心终可白。


  否则必致身败,

  而名亦不保,

  非所以处变之道。


(转载于:水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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