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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事故,看看哪些部门、企业的哪些人难逃其责?

 zhw9888 2015-08-27

核心提示
8月27日,媒体从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小编简单梳理,带大家看看都有哪些政府部门、哪些企业的哪些人,对于这起事故难逃其责?
政府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犯了什么错?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致使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资质的审批。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

哪些人因涉何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副厅级)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安监部门

犯了什么错?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

哪些人因涉何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副厅级)、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春波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规划和国土部门

犯了什么错?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作为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 

哪些人因涉何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海关部门

犯了什么错?

  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哪些人因涉何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副厅级)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有关企业

瑞海国际物流公司

所涉何罪?

  8月14日以来,公安机关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

何人被拘?

  目前,已对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等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在事故中受伤的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监视居住。 

天津港(集团)公司

犯了什么错?

  天津港(集团)公司作为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

所涉何罪?何人被拘?

  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正厅级)、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李洪峰(副厅级)、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副部长郑树国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滨海盛安全评价公司

所涉何罪?何人被拘?

  8月2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

  已对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评价师曾凡强依法刑事拘留。

国务院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将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为绝不姑息的态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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