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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路口又一次血的教训:“安全头盔伴我行”【第134期】

 兰亭静茗 2015-08-30


导 读

骑摩托车佩戴头盔,可以更好地保障驾车人的安全,但是在泸州,很多摩托车驾驶员图一时方便,不戴安全头盔现象比较突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8月22日下午15时49分,龙马潭区59红绿灯路口就又多了一次血的教训...

事件回顾



8月22日下午15时49分在莲花池59红绿灯路口,该摩托车后座上的女士由于抱着箱子,手没扶稳从后座摔倒在地上...


头部是生命裸露在外面的最要害的部位,摩托车后座上的女士乘坐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对头部进行保护,在摔下去时撞击到头部造成头部严重的伤害,已经没办法起来了...受伤女士被120急救送往医院,又多了一次血的教训...

交警提醒:电动车给出行带来不少方便,而像这样电动车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所以在驾驶两轮摩托车、电动车时戴头盔就像开车系安全带一样,给自己的生命多一份安全保障措施.

视频链接


请在wifi下观看!

太多血和泪的代价

由于摩托车驾驶员法律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由此带来的悲剧也因此不断上演,一幕幕血的警示让人触目惊心。据统计,由二轮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60%,这个真实的数字是用血和泪的代价换来的:


我市即日起 将开展摩托车、三轮车等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二轮摩托车、三轮车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整治工作,泸州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在全市大力开展二轮摩托车、三轮车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为通过加强道路通行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二轮摩托车、三轮车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发生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二轮摩托车、三轮车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面禁止二轮摩托车、三轮车违法入城,最大限度压缩二轮摩托车、三轮车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在城区随意通行的空间,确保城区秩序良好。


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三大措施开展工作:一是完善城区标志标线,明确通行区域,采取路面管控与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规范执法,加大警力、装备投入,有针对性地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重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警种的联系沟通,积极推动和配合联合行动的开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三是积极借助各种媒介和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驾驶二轮摩托车、三轮车及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交通违法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以及从严管理、依法处罚的措施,并集中报道和曝光一批典型的违法车辆和驾驶人,提高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

交警蜀黍提醒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都是交通违章行为,都会受到交通处罚。其中,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应处以50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的罚款,驾驶证扣2分,乘坐摩托车未戴头盔的人应处以5元到50元的罚款。

交警蜀黍再次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请珍爱生命,杜绝无证驾驶,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确保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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