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企业间的借贷是无效的,为了能让借贷有效,两家企业间的借贷往往会转化为两位老板个人间的借贷,这种行为为公司不规范操作埋下了伏笔,这是最高法院这次出台民间借贷最新司法解释的一个现实原因。 无锡法律界人士透露,民间借贷在无锡早已长期存在,甚至引发了大量官司,近两年来,无锡法院每年审理涉及民间借贷案件的案值超过200亿元。 在大家的概念中,民间借贷是熟人之间的生活性借贷,但现在,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变成陌生人之间的商务性融资。民间借贷往往承诺了超高的利率,一些老百姓受高利率的诱惑借出资金,但最后却可能发现借款对象人去楼空,且投诉无门。 现在,法院对民间借贷年利率有了新规定。 无锡市中院相关人士介绍,借贷利率修订为了固定利率,用24%和36%两个数字划了“两线三区”,即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下是司法保护区,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约付息;年利率超过24%低于36%间的是自然债务区,付了利息法律认可,不付法律也认可,到底付不付息,债务人说了算;年利率36%以上是无效区,超过部分利息应认定无效。 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潘华明建议:
市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潘华明说,民间借贷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为借款主体“松绑”,让很多企业的放贷、借贷行为穿上了合法的“防弹衣”,不需要再通过“灰色”途径融资,但如果企业直接用借贷来牟取利息,那还是非法的。 锡城企业家们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认可企业借贷合法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企业的出借款必须企业自有资金,不能套现。其次,借贷是为了本企业的生存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范围只能是本企业的职工、熟人,不能是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第三人。再次,企业借贷的合法性定位在“共度难关”式的借款,出借方必须是为解决其他企业的燃眉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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