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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设室内外刑场处决日本战犯

 红豆居士 2015-09-05

  各种资料表明,当时中国境内对日本战犯执行死刑的场所,主要有南京的雨花台刑场、上海的提篮桥刑场、广州的流水桥刑场等处。而一般各地刑场只有室外刑场,而提篮桥监狱不仅有室外刑场,而且还有室内刑场。

  提篮桥监狱室内刑场,又称绞刑房,1935年9月建,位于十字楼的三楼,面积18平方米,绞刑房地坪中间开有一个1.8平方米的方孔,方孔两侧装有两块厚厚的活动地板。执行绞刑时让囚犯站在活动地板上,先用绳索绑住手脚,黑布口袋蒙住头部后,再用绞架上的绳索把其颈部套住扎紧。囚犯死亡后,尸体通过三楼、二楼的方孔,吊入一楼的停尸房。

  1946年4月22日上午8时,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5名日本战犯,由美国宪兵押解到绞刑房外的一间房间内。由汉姆上尉用日语向他们宣布执行绞刑,临刑前,法庭为他们举行了简单的宗教仪式。8时15分,美军军事法庭按照日本战犯的军阶大小逐个执行绞刑。每次一人,镝木正隆排列首位,其他无关人员和新闻记者一律禁止入内。1947年2月1日,对沈阳俘虏管理集中营医官桑岛大尉在狱中处以绞刑。

  这座具有历史、文物价值的绞刑房,上海解放以后,改为监狱管理人员的办公室,因而奇迹般地保存至今并成为上海监狱陈列馆的亮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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