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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费标准

 唯楚有才102 2015-09-10

    

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费标准

   一、财产诉讼案件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50元/件);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S=A×2.5%-200);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S=A×2%+300);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S=A×1.5%+1300);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S=A×1%+3800);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S=A×0.9%+4800);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S=A×0.8%+6800);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S=A×0.7%+11800);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S=A×0.6%+21800);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S=A×0.5%+41800)。

   二、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300元。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1、不超过5万元的,每件交纳100元~500元;

   2、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执行案件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执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执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执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执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七、财产保全案件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八、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案件每件比照财产案件的1/3交纳。

   九、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公示催告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九、申请撤销、认定仲裁裁决:

   申请撤销、认定仲裁裁决的案件每件交纳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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