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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检查风险 看看央企都查出了哪些问题

 刘刘4615 2015-09-10
2015-09-10 每日税讯


  日前,财政部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2014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35个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统称专员办),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民营及外资企业等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


  一是围绕深化通信行业改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促进通信企业提高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国家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13家专员办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进行了联合检查。


  二是围绕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治理药价虚高、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第一手资料,组织8家专员办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进行了联合检查,组织13家专员办对在行业内影响较大的13家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开展了联动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个别中央企业下属机构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部分上市公司、民营和外资企业存在虚列支出套取费用、滞缴少缴税款等问题。


  会计检查曝出数百亿元违规资金,部分财务制度健全的大企业也“明知故犯”少缴税款,而最终其只是补缴相关税款及滞纳金,并未被罚款。


  大企业一般很少会象一些小企业通过伪造或销毁账簿等方式来少缴税款,而会通过违规抵扣或者延迟确认收入等相对“平和”的手段,回避偷税受到税款数倍的高额罚款,未被抽查到的获益将极为可观,导致逐利的企业总希望自己能够侥幸逃脱检查。


  随着税收法制制度的不断完善,依规核算、依法纳税才是纳税人的正确选择。




财政部联合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组织驻黑龙江、湖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西、新疆、云南省(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4年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


  检查表明,中国移动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财税法规,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规范,信息披露基本真实可靠。大力推行省级财务集中化管理,建立多层级财务会计制度体系,有力提升了会计核算的规范化水平。以ERP系统为核心建立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搭建了覆盖全集团、涵盖业务和财务各条线的全面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了业务、财务数据的准确和一致。


  但检查也发现,中国移动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应于2011年和2012年确认的结算收入共1.5亿元在2013年确认。2013年中国移动下属10家子公司将1.5亿元资本性投资补助在“递延收益”科目挂账,未按规定作为资本公积核算管理。北京、广西、山西等移动公司对用户积分递延价值计量不准确,少计收入7915万元。二是财税政策执行方面。中国移动设计院已确认但未开具发票的营业收入,未申报缴纳增值税。西藏移动公司发票审核不严,通过不合规发票报账金额达1187万元。河南等部分移动公司发放给客户的奖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三是职工薪酬方面。截至2013年底,中国移动未将以补充养老保险名义购买的商业保险纳入年金管理。中国移动研究院2011年至2013年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职工餐厅管理服务费等2731万元,未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中国移动及所属单位正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全面落实处理决定。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组织驻上海、安徽、宁夏、天津、辽宁、厦门、湖北、四川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4年对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及所属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


  检查表明,国药集团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财税法规,构建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会计基础工作较规范,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但检查也发现,国药集团所属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仍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国药集团个别下属公司采取购销零差价模式,多计收入、成本3.92亿元;中国药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转让房产少确认收入3093万元;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及所属单位收到财政补助资金4030万元未及时结转收入。二是财税政策执行方面。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未取得合法票据的成本费用3948万元,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将政府补助资金2478万元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等单位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未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合计2171万元。三是职工薪酬方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药材有限公司等单位发放员工福利1032万元,未纳入工资总额,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国药集团部分下属企业列支的派遣员工工资6110万元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国药集团所属单位正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全面落实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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