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年龄 | 古代称谓、称呼 | 解释及出处 |
1 | 0-1岁 | 孩提、襁褓 | 指初知发笑尚在襁褓中的幼儿,未满周岁的婴儿。 |
2 | 2-3岁 | 孩提 | 指初知发笑尚在襁褓中的幼儿。也有写作“孩提包”或“提孩”的,韩愈诗中就有“两家各生子,提孩巧相如”句。 |
3 | 7岁(女) | 髫(tiaoˊ)年 | 幼童时期。古儿童尚未束发时自然下垂的短发,故称之,也称作“垂发”。 |
4 | 8岁 | 童龀[chèn]、总角 | 古代儿童将头发分作左右两半,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形如两个羊角,故称“总角”,《说文》中有“男八月生齿、八岁而龀;女七月生齿、七岁而龀”的说法。可以看出,孩子乳牙脱落,长出恒牙,称为“龀”。“童龇”,往往是指人的儿童少年时期。 |
5 | 9岁 | 九龄 | 教数之年指儿童9岁。语出《礼记》。 |
6 | 10岁 | 黄口 | 10岁以下的少儿通称,即稚气未脱的男孩或女孩代称也。幼学之年、外傅之年,十岁称幼年可以出外就学。后来就称十岁为“幼学之年。” |
7 | 12岁(女) | 金钗之年 | 女孩子到了12岁就可以头带金钗 |
8 | 13岁(女) | 豆蔻年华 | 多年生草本植物,产岭南,其花很美,尚未大开的花形如怀孕之身,南方人称为含胎花。诗文中常用以喻指少女,语出唐·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后来人们常称女子十三、四岁为“豆蔻年华”。也用于比喻处女。 |
9 | 13-15岁(男) | 舞勺之年 | 根据《礼记》的记载:勺,一种管乐器,古未成童者习之,舞勺指未成童者学习勺舞。舞勺之年也用作童年的代称。 |
10 | 14岁(女) | “二七”之年 | 取二七一十四之意,如南朝陈后主《车飞伯劳歌》:“年时二七犹未笄,转顾流眄鬟鬓低。” |
11 | 15岁(女) | 及笄或笄年 | “笄”[jī],即女子束发用的簪子。古时女子十五岁盘发插笄,表示已到出嫁年龄,故称。 |
12 | 15(男) | 束发、成童、志学 | 男子15岁左右称“束发”或“成童”,这时应该学会各种技艺。《大戴礼记·保傅》:“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古代男孩将头发由两髻(总角)束成一髻叫做“束发”,束发表示已到少年期,故又叫“成童”。 |
13 | 15-20(男) | 舞象之年 | “舞象”又是成童的代名词。原本是古武舞名。《礼记·内则》:“成童,舞象,学射御。”《疏》曰:“成童,谓十五以上;舞象,谓舞武也。熊氏云:'谓用干戈之小舞也。’”也就是可以上战场了 |
14 | 16岁(女) | 破瓜年华、碧玉年华 | 女子16岁称为“破瓜”、“及瓜”。“瓜”字可以分剖成两个“八”字,“破瓜”就是把瓜字拆开,二八一十六,故称。女子十六岁还可称“碧玉年”。如唐·李群玉《醉后赠冯姬》诗:“桂影浅拂梁家熏,瓜字初分碧玉年。” |
15 | 18岁(女) | “二九” | 女子18岁可称“二九”。《初刻拍案惊奇》:“韩子文……年过二九,尚未有亲。”本来男女皆可用,但诗文中多用于女子。 |
16 | 20岁(男) | 弱冠、七尺、弱冠、始冠、及冠、冠岁、加冠、冠年 | 男子20岁称“弱冠”。典出《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孔颖达进一步注解说:“二十成人,初加冠,体犹未壮,故曰弱冠。”弱,年少;古代男子二十岁算作成人,要举行加冠礼,故称。 |
17 | 20岁(女) | 桃李年华 | 待年:指女子成年待嫁,又称“待字”。语出《后汉书·曹皇后记》“小者待年于国”。以后称女子待嫁的年岁为“待年”。 |
18 | 24岁(女) | 花信年华 | 花信,开花时期。指女子的年龄到了二十四岁。也泛指女子的年龄正处在年轻貌美之时。 出处:宋·范成大《元夕后连阴》:“谁能腰鼓催花信,快打扬州百面雷。” |
19 | 至婚嫁年龄(女) | 摽梅之年 | 比喻女子适婚年龄。而多误写为“标梅之年”。 [摽梅]谓梅子成熟后落下来。后因用“摽梅”比喻女子已到结婚的年龄。摽梅中的“摽”读作“biào”,摽梅”指“落梅”摽梅之年古意中是指适合出嫁之年。 |
20 | 30岁(男) | 而立、立年、始立、始室、壮室 | 30岁称“而立”之年。语出《论语·为政》:“三十而立。”后代称30岁为“而立之年”。而立之年:指三十岁。而立是男子三十岁(立,“立身、立志”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