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居然这么明目张胆,到底是有多饥渴啊!为了一时的欢愉,结果触犯法律这样真的值得吗?小编只能说每个人的想法和价值观都是不一样的! 8月19日,小溪塔某足浴店,一名30多岁男子上门消费,指名要老板娘按摩,见对方是新客,老板娘很热情,随后按其选择的套餐进行背部按摩,其间,男子有些“不规矩”,老板娘巧妙躲避,当其提出“性服务”时,老板娘当即拒绝。 不料,男子不赔钱,还赖在店里一下午,店里生意受影响,随后与人发生争执惊动警方。 经查,该男子李某,31岁,秭归人,证据显示,李某此次为强奸未遂,不仅如此,李某此前曾7次进入休闲店引发此类报警。 以后广大女性朋友遇到类似的骚扰行为,要敢于报警,不要因为害怕而默默的息事宁人,这样只会给不良分子制造更多的机会和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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