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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民生和社会治理的新特征

 3gzylon 2015-09-13
2015-09-13 10:01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我有话说
2015-09-13 10:01:30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作者:责任编辑:李贝

  作者: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副研究员 杨英杰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民生和社会治理逐渐展现了新特征,也提出了新要求。经济新常态下,民生和社会治理不仅仅是转方式调结构进而实现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实现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要更加清醒地认知政府在改善民生中的新定位,更加清醒地认知经济发展与民生之间的新关系,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的新创造。

  在民生改善中实现政府新定位

  当前,“改善民生”已成为我国国家治理的核心任务之一。这其中涉及政府职能从经济建设型向以公共服务为中心、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路径的公共服务型转变的问题。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基础,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政府职能逐步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失时机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党的十八大的明确要求,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成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政府实施经济社会治理要有“三张清单”—政府要拿出“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给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干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市场,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推进五个“法定化”,即政府的组织、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权限法定即法治政府首要的是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划定一个边界,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法律制度的笼子。责任法定即政府的责任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以“简政放权”为其核心要义的政府职能转变正如火如荼,并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效。

  2014年,国务院各部门全年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49项,再次修订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大幅缩减核准范围。着力改革商事制度,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达到1293万户,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增长45.9%,形成新的创业热潮。“草根创业”“大众创业”在中华大地蓬勃出现,经济增速放缓,新增就业不降反增,显示了改革的巨大威力和市场的无限潜力。

  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理念,以重大民生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各级政府在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重点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在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使城乡居民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责任编辑:李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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