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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代遗存出土的红山玉器

 山桑漆园 2015-09-14

 


后代遗存出土的红山玉器

丁哲

根据目前公开发表的考古资料:经过正式科学发掘,且出有玉器的红山文化遗存皆位于辽宁省西部,主要有阜新县胡头沟3号墓,喀左县东山嘴遗址,及建平县牛河梁遗址第二、三、五、十六地点内的24座墓葬。由于这些遗存的年代归属确定为红山文化,故从中出土的玉器也被认作红山文化遗物。这些玉器约有120余件,其中的兽面玦形玉饰、勾云形玉佩、玉钩形器、玉箍形器、瓦沟纹玉器、三孔形器、玉璧,以及一些动物形玉器等,是红山文化玉器中最极具代表性的典型器物,为以往采集、征集到的玉器找到了断代及判定文化归属的考古依据,成为鉴定红山文化玉器的标准器。但是在时代晚于红山文化的,诸如夏家店下层文化、商、周、辽,乃至清代遗存中亦发现过为数不少在造型、纹饰以及工艺特征上与红山文化所见者极其相似的玉器。

夏家店下层文化

姜家梁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河北省阳原县东城镇西水地村东的山丘顶面,1995、1998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对其进行了两次发掘,在该遗址共发掘了78座墓葬,均为墓葬打破居址。此处墓葬文化性质独特,具有较强的个性,只有内蒙古赤峰大南沟墓地的文化面貌与之相近,二者在墓葬排布分列、葬式、及随葬品方面具有相同或相近之处。大南沟墓地年代据C14测定为距今3500—3700年,研究者认为其处于新石器时代晚期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交替时期,故姜家梁墓地所处年代应与之接近。在75号墓内出有一具人骨,仰身曲肢,为女性,年龄约40岁,其颈部右侧佩有一件兽面玦形玉饰,与红山文化多见者形制比较相近。乳白色,有裂纹。体蜷曲如环,首尾衔接处缺而不断。头部作猪首状,双耳耸立,双目略凸,呈圆形,吻前伸,鼻间琢有阴刻宽线纹。背有一小圆孔,由两面对钻而就。高3.3、宽2.6厘米。(图1)
图1

1972年4月到6月,为配合辽宁省文物干部培训班的教学实习,由辽宁省博物馆、朝阳地区博物馆、北票县文化馆会同30余名培训人员对地处辽宁北票丰下村的一处史前遗址进行了发掘。该遗址的年代由龙山时代末期延续至夏家店上层文化时期,在文化堆积层的第三层中出土一件玉鸮,与之在相同地层出土的还有数件筒形鬲,因筒形鬲为夏家店下层文化典型器物,故该地层的年代当为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这件玉鸮与红山文化常见者类似。玉色深绿,局部沁呈褐色。作展翅状,首部单面钻有一孔,双翅上各磨出两道瓦沟纹,以瓦沟之边棱表现翅骨。背面光素平滑。下端右侧有残。残高3、宽3、厚0.6厘米。(图2)

图2

大甸子遗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东南部,处在大凌河水系的牤牛河上源,是一处包括居址与墓地的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1974年至1983年,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在其他单位的协助下对居址东北侧的一处墓地先后进行了四次大面积发掘,共清理墓葬804座,这是唯一一处保存状况较好且经过大面积发掘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墓地。大甸子遗址出土遗物较为丰富,仅玉器便达近百件,其中有不少具有红山文化玉器之特征,以下分类述之。

勾云形玉佩,共两件。完整的一件,821号墓出土。淡绿色。器体近长方形,中心部位镂空,作一勾云状卷角。左右两侧各伸出一对外弯的勾角,每对勾角间各有一柱状小凸。器体上沿作外凸弧形状,两端各外伸一个不明显小凸;下侧边缘较直,两端及中部外伸三个小凸。正面琢磨出与形制相应的浅凹槽纹络。上缘中部钻有一小孔。高3.3、宽6.9、厚0.4厘米。(图3)另一件,器残缺不整,373号墓出土。玉质呈浅黄绿色,残缺近半,表面凹槽打洼较浅,边缘琢纹较深。残长2.75、宽1.7、厚0.25厘米。(图4)

图3

图4

玉钩形器,308号墓出土。玉质浅绿,表面局部侵蚀呈白色。整器呈长条形,顶端略弯,作尖钩状。柄、身交界处琢起两道平行凸脊,器身中部磨出与造型相应的瓦沟纹,两侧作刃状;柄部较窄,呈长方形,端有孔。通长7.1、宽2.5厘米、最厚处0.7厘米。(图5)

玉箍形器,833号墓出土。浅黄绿色玉,局部微泛红。器体呈扁圆筒状,上粗下细。上端作斜口,腹壁外敞,下端为平口。内外壁抛光打磨较精,内壁留有磨制加工痕迹。高14、直径4.8-6.8、厚0.4厘米。(图6)

瓦沟纹臂饰,659号墓出土。黄绿色玉。器体正面弧曲,四角各钻有一圆孔,表面琢出六道规整的瓦沟纹。曲面弦长7.1、宽6.8、最厚处0.4厘米。(图7)

图5

图6

图7

瓦沟纹玉镯,456号墓出土。青玉质。器体为椭圆环形,宽窄不一。内壁光素无纹,外侧琢满纹饰。靠近上下两侧的边缘各琢出一组平行横人字纹,中间部分为“S”与“C”形浅凹槽构成的主纹,地子上填充以阴刻线纹,局部有镂空。直径4.8-6、高1.4-3.7厘米。(图8)

玉璧,853号墓出土。浅绿色,表面泛有黄白色沁痕。外缘作不规则圆形,内孔形制规整,近外缘处有两个并行排列的系孔。通体抛光。外径4.2、内径3.2、厚0.4厘米,孔径0.3—0.6厘米。(图9)

玉鸟,1257号墓出土。墨绿色。器体近椭圆形,鸟作展翅状。首部、双翅、尾部的边沿琢有较为宽深的阴线。中心偏一侧钻有一孔。长3、宽2、厚0.5厘米。(图10)

图8

图9

图10

商周

殷墟为商代后期之都城,地处河南省安阳市西北郊;洹水南岸的小屯村是殷墟的中心,此处分布有极其丰富的商代文化遗存。1976年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对小屯村西北的妇好墓进行发掘,该墓墓主与墓葬年代皆较清楚,出土器物丰富,玉器数量达755件,乃商代单墓出土玉器最多者。其中三件玉器与红山玉器比较接近。

勾云形玉佩。淡绿色,有褐斑。器体扁薄,呈长条形,上缘平直,左、右两侧圆弧外鼓;下缘中部呈三连弧状。表面琢出四道凸脊,延至下缘中部为四个尖状小凸。上缘中部有一小豁口,两侧各有一小孔。长6.2、宽1.9、厚0.4厘米。

玉钩形器,共两件。其中一件:呈黄绿色。整器作长条形,器柄、身分界之处琢起两道凸棱;柄部平直呈长方形,有薄榫,其上有圆孔;身部略弯似钩,中部较宽,磨有与形制相应的瓦沟纹。长9.1、后段宽1.9、厚0.5厘米。(图11)

另一件:绿色,有褐斑。形似刀柄,前端有三角形榫,其上有圆孔,后段略下弯。两面各刻与柄近似的阴线,靠前又刻竖直阴线三条。下侧有一圆孔。长7.3、厚0.4厘米。(图12)

图11

图12

1990年初,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与三门峡文物工作队在三门峡市上村岭北部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在普探的2万平方米范围内,共发现各类古墓葬、车马坑、祭祀坑114座,在已发掘清理的9座古墓中,就发现虢国国君墓两座,二者年代皆为西周晚期,其中2001号为虢季墓,2009号为虢仲墓。两座国君墓出土文物颇丰,共计6800多件,仅玉器便达近900件(组),其中三件玉器之特征与红山文化常见者类似。

玉鸮,2001号墓出土。青玉质,大部分沁蚀为灰白色。体近方形,首部浑圆微凸,圆形双目,嘴为钩形,双翅展开作欲飞状,胸腹微鼓,尾平齐较宽,背面无纹饰,但有横穿的象鼻穿孔,只不过中间的穿孔似西周时期而略有改动。长5.3、最厚处1.4厘米。

兽面玦形玉饰,2001号墓出土。青玉。体呈扁的“C”字形,通身素面。头尾相对,口部平齐,圆眼,小耳卷角。口下与卷角处各有一小穿孔。长4.2、宽2.1、厚0.2厘米。(图13)

兽面玦形玉饰,2009号墓出土。青白玉。圆雕,短吻,吻下有缺若玦状,双耳耸立,团身阔嘴,耳后有一上下透穿孔,颈部有一横穿孔。高4.9厘米。(图14)

图13

图14

琉璃河遗址位于北京市西南43公里处的琉璃河乡北部,西周琉璃河燕国墓地是该遗址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会同北京市文物工作队于1981年至1983年末对此处进行了发掘,共清理西周墓葬121座,其中1029号墓出土一件勾云形玉佩残件。青绿色。残缺近半,镂雕作双勾形。长5.5厘米。(图15)

图15

梁带村遗址位于韩城市区东北7公里黄河西岸的二级台地上,26号墓在整个墓葬区的东部。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由陕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多家单位联合组成的韩城考古队对该墓进行发掘。墓中随葬器物种类丰富,位置准确,铜礼器多有铭文,为研究该墓的年代、墓主身份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根据出土青铜礼器的形制和纹饰判断,该墓年代为春秋早期,但墓中所见的一件兽面玦形玉饰与同出的其他玉器风格大相径庭,当为红山文化之物。岫岩玉质,含有大量的石英晶体,大部分沁蚀呈褐红色。体蜷曲为椭圆形,首尾内侧明显相连。头部硕大,双耳呈圆弧状竖起,大眼圆睁,口微张,面部有多条阴刻线褶皱纹。器身中央有一大圆孔,背部近颈际有一小圆孔,系双面对钻而就,通体抛光。高13.6、宽11、厚4.4厘米。(图16)

图16

2001年8月1日,有群众向陕西省凤翔县博物馆举报,该县郭店镇上郭店村砖厂中挖出重要文物(后经勘查此处为一座古墓)。当地博物馆与公安文物特派室闻讯后立即采取行动,从当事人手中追回了部分文物。8月25日,在同一地点又发现了一座已被部分破坏的残墓,县博物馆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了抢救性清理。根据墓中出土遗物特征判断,这两座古墓的年代大致为春秋晚期。第一座墓中出土的一件红山文化勾云形玉佩引人注目。玉色青黄,一面中部沁成白色。片状,两面形制相同,左右对称,整体为一抽象禽面。器体中部有两个圆孔,应作禽之双目,孔的斜上部各有一道较窄的弧状镂空,以示禽之眉,器体左右两侧各有一对方形凸齿,上、下侧两端尖角明显内收,下侧中部琢出五组条形齿。表面琢磨出与形制相应的浅凹槽纹络。长11.4、宽4.3、厚0.15-0.3厘米。(图17)

图17

1999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雍城考古队对位于凤翔县南指挥镇变电站工地的一座战国中期晚段的小型墓葬进行了发掘。墓中出土了两件玉器,其中一件为兽面玦形玉饰,与红山文化玉器之特征较为接近。青玉质,略泛白斑。体蜷曲如环,首尾相连,收为一孔。头作猪形,圆眼,高浮雕大耳耸立,额头外凸,吻部前伸,口部以阴线表示,两耳头顶之间琢有凸起的狭长三角形。高2.2厘米,宽1.8厘米,厚0.6厘米。(图18)

图18

辽代、清代

1978年辽宁省法库县叶茂台西山19号辽墓的填土中发现一件玉龟,同出的还有红山文化彩陶片和石核、石镞等细石器。这件玉龟为绿色玉质,表面泛灰白。吻部作钝尖状,张口,目圆凸。首部与身体间琢有深凹槽,使颈部前伸明显。龟体前端窄而厚,后部渐宽且薄,龟背以较浅的斜行条状纹表示甲壳结构。尖尾较长,颈部横钻一孔。长5.2、宽3、最厚处1.7厘米。(图19)

图19

天津市武清区十四仓地区的一座清代墓葬中曾出土过一件红山文化兽面玦形玉器。白色泛灰,有浅黑色瑕斑。兽首硕大,体蜷曲如玦,首尾相距较近,缺口处留有明显的切割痕。目部圆凸,双耳呈圆弧状竖起,口微张,面部有多道隐现褶皱纹。颈部对钻一孔。高10.4厘米。(图20)

图20

至于为何年代晚于红山文化的遗存中会有红山玉器出土,大致有三种解释:

1.红山文化玉器流传后代

通常情况下,出土文物的时代当与墓葬、遗址同期,但是晚期遗存中保留有早期遗物的现象亦不鲜见。红山文化遗址常有文物散落于地表,该期墓葬深度亦较浅,后人进行耕作或其他活动时,极可能会发现这些玉器遗存。因玉器制作不易,具备耐用性及珍贵性,且多有特殊的意义和功用,故先人对其特别珍爱,将之继续用于佩戴或他用,乃至最终又作为殉葬品埋入墓中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此处应区分夏家店下层文化等较早遗存与清代墓葬出土红山文化玉器的含义。红山文化与夏家店下层文化分布于同一区域,两种文化的遗址往往重叠。尽管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二者存在直接的承继发展关系,但从考古报告上看,夏家店下层文化墓葬所出部分红山玉器的随葬方式几乎与红山文化完全一样,可见文化传承之密切。而清代墓葬出土红山兽面玦形玉饰则应与收藏鉴赏有关。

2.红山文化玉器影响后代

众所周知,仿古玉出现于宋代而盛行于明清,此乃当时社会尊崇古风以及古董市场对伪品之需求使然。但是后期玉器上存有前期特征的现象,并非时至宋代才出现,春秋早期玉器就大体和西周晚期特征接近;有些战国玉器在形制上亦能看到前期的影子。这并非如同宋代那种对前期玉器的刻意模仿,而大多是前期玉器对后期造型、纹饰的形成起到的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前文列举的二十二件玉器中,便有四件(即图1、12、13、18)可能属于这种情况,它们虽大体上与红山文化玉器比较接近,但在很多细节之处仍与其存在着差异。其中,姜家梁兽面玦形玉饰:尺寸较红山同类过小,面部形态表现模糊。妇好墓玉钩形器:造型程式化,与红山文化粗犷随意的形态差别较大;器表没有瓦沟纹,而代之以阴线纹。虢季墓兽面玦形玉饰:器体扁平而非圆雕;器体狭长,首尾相距较远,不似红山者蜷曲如环;目纹作阴刻圆环状,为红山文化所不见;此外口部、颈部圆孔的形态亦似西周管钻所琢。南指挥镇兽面玦形玉饰:形制偏小,首尾完全连接,耳部形态作高浮雕状,皆与红山文化所出者不同。这些保留有红山文化玉器特征,而年代却晚于红山文化的玉器,可以被认作红山式玉器。

3.红山玉器的年代和文化归属存在问题

考古学家安志敏先生曾在《红山玉器的质疑和论证》一文中,对红山文化玉器的年代和文化归属提出了质疑。他指出:红山玉器主要出自石棺墓,通常没有共存的遗物可以帮助断代;从地层关系上看,石棺墓一般都打破红山文化的堆积,填土内往往包括红山文化的陶片,并不代表墓葬的时代也较早;大多数遗址里常常有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存,即使在同一座石冢里也会包括不同时期的石棺墓,如牛河梁出土的铜环饰便是典型的例证;在夏家店下层文化大甸子墓地中亦出土过较多的红山玉器。最后,安先生得出的结论是:所谓红山文化玉器,很可能是属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遗存。

若红山文化玉器真如安先生所分析,乃夏家店下层文化之遗存的话。上文所列举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所见红山玉器便应为本期之物,而与红山文化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至于商、周、辽、清墓葬所见诸多玉器,也只能算是后代遗存出土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玉器了。

笔者认为,所谓红山玉器属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存只是一种可能性的表述,诚如安先生所言,“牛河梁属于非单一的文化遗存”。是以,该遗址所出玉器同样具有属于红山文化的可能性,当有早、晚两种考古学文化的玉器,故不应一概论之,尚需对发掘报告进行深入分析。

虽然仅从玉器本身着眼,难以对其文化归属与年代做出判断。但可依据玉器与其他遗存的组合关系及其出土情况,与出有同类玉器的其他遗存对比,找出是否具有不同爱好风俗、传统的人类共同体之间的差异。如安先生认为所谓红山玉器当属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存,便可将牛河梁玉器墓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典型遗存大甸子墓地各自玉器的出土情况:即出土位置、共存关系、玉器占随葬品的比重,玉器器类、形态,以及墓葬形制做全面的对比。若牛河梁玉器墓属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存,则应与大甸子墓地文化面貌大致相同。

原文刊于《东方收藏》201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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