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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应该作为业外余事

 杨关桥 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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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代书法创作的批评,见诸报刊最多的便是“浮躁”。浮躁之产生,取决于书家对于创作之态度。获奖、发表、名利,人们强加给了书法创作太多的希望和寄托,书法正在承受着不能承受之重。

自古以来,书法不过是文人余事,是茶余饭后的雅致闲情。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才是第一要务,立德、立功、立言才是不朽之事业。孔夫子曰:“志于道,据于得,依于仁,游于艺”。一个“游”字,道尽了所有机关。以书法为余事的态度,是有悠久历史传统的,古代书法大家几乎没有人把书法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把书法作为最后归宿的。

王羲之官右军将军,颜真卿官平原太守,书法皆余事。柳公权曾任翰林院书诏学士,但颇以书法任职为恨,《蒙诏帖》云:“公权蒙诏, 出守翰林,职在闲冷”。《世说新语》载韦诞故事,“凌云台初成,舍诞题榜,误先钉榜而未题。以笼盛诞,使就榜书之。榜去地二十五丈,因致危惧,头须皆白。乃掷其笔,比下焚之,戒子孙绝此楷法,著之家令。”阎立本戒子学画的故事流传甚广,“吾少好读书属词,今独以丹青见之,躬厮役之务,辱莫大焉!尔宜深戒 ,莫习此艺”。

在古人看来,书画一道,实非第一要务。

于右任先生说:“有志者应以造福人类为己任,诗文书法,皆余事耳,然余事亦须卓然自立。”苏东坡说:“作字之法,识浅、见狭、学不足三者,终不能尽妙。”学识浅薄、见识狭隘、学养不足,其书法是不可能“尽妙”的,至多是附庸风雅而已。“腹有诗书气自华”,学书者应励志以高眼界,临池以固其本,读书以增其华,广交游以扩见闻。当今学书之人,多以名利为出发点,以跻身书家之列为志,以获奖入会为荣。立志不高,已落下乘;斤斤于名利,尤不可取。书艺本是小众,历来是圈里热闹圈外冷,若不是书法爱好者,即使是王羲之、颜真卿的书法,他也不怎么关心,何况普通书法家呢?再说,以书法钓名,实在也出名不到哪里去,即使你练到启功、刘炳森的分上,又能有多少粉丝?以书法获利,更是无异痴人说梦。名家书迹,片纸为珍,动辄上万元,甚至数十上百万元。但那是书家毕生修炼的结果。习书者虽众,艺成者寡。即使艺成名就,恐怕也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以书法获利,不如去炒股,甚至不如去卖茶叶蛋。问题的关键在于,文艺一道,最忌心怀杂念,思虑不纯,名心利心不破,是难有大成的。

古人对于书法的态度,大抵是既投入,又不十分在意的。王羲之换鹅、王羲之书扇的故事流传甚广,其书为世所重,但率性如此,对于今人来说是很难以理解的。据传,某书家因装裱师弄丢一幅作品,而索赔四十万元;又闻,有人向某书家索题,数字十万元,欲趁机求一纸墨宝珍藏,因无润例,书家便在巴掌大纸上写一字,还笑称他便宜得大了。两者相较,器量高下立见。或许,古人所看重的并不是书法作品本身,而是书法作品所体现的思想深度、学识修养和审美境界。书法,代表了一个人的门面,“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如其人而已”。

古人说“德成而上,艺成而下”,又说“游于艺”,正是这种经意不经意间的艺术态度,才造就了璀璨的中国书法艺术,我们实在没必要给书法增加太多的社会负担。传世、扬名、谋利,实在不应是书法家自身所应考虑的事情。诗人星汉先生说,“到了共产主义,国家消亡了,有人在编《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诗》的时候,上面这样写着:星汉,生平爵里不详,存诗一首。于愿足矣!”星汉先生此语可谓通脱,且深得中国传统艺术精神。回首书法发展两千年,名家辈出,但有作品传世者甚少,甚至“书圣”王羲之墨迹都片纸无存,遑论其他。作为书家,死后百年能有一二精品传世,足以瞑目了。

将书法作余事、作闲事,保持自娱心态,遵守游戏规则,少些名利杂念,多点过程享受,或许更易深入中国书法艺术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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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书艺咀华(shuyijuhu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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