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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评】扶不扶?“伦理原则”的转型问题

 阿里山图书馆 2015-09-14


几天来,大学生“扶老太被讹寻证人”的微博引来热议。最新进展是,有目击者通过个人微博向全社会公布了现场照片,并说明大学生小袁和老人之间有一定距离,不足以将人撞倒。“扶了被讹”还是“撞了施救”,也算有了第三方的说法。

 

当然,也有人提出,现场照片也是瞬间定格,“有图未必是真相”——过去这样的情况也没少出现。真相到底是怎样,还在各执一词。但从事发到寻找目击证人,再到现在的争论不休,这一过程很典型地反映了在扶人问题上的现代道德困境。一方是基于“利益规则”进行的有罪推定:既陪看病也道歉了还付药费,你不是肇事者还有谁?一方则强调是基于“伦理规则”产生的自然行为:老人倒地求助,上去帮助不是天经地义吗?


 

在类似事件中,舆论聚焦的往往是“讹人”这件事。换个角度想一想,老人摔倒后被人送到医院,如果要面临一笔不菲的治疗费及其他后续问题,面对这个“利益”与“利害”,也就对“撞没撞”“谁撞的”格外敏感。从老人和家属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其实也是一个现代社会里“伦理原则”转型与碰撞的问题。也就是说,一事当前,究竟是相信“利益”,还是相信 “道德”?

 

从彭宇案,到南充女孩举牌寻证人,从四川“委屈奖”发了后又退回,再到大学生小袁“寻找目击者”,一边是良知,一边要避险,善举背后增加了诚惶诚恐的“利益考量”。而对于那些“讹人”者而言,“利益”更是无可回避的问题。难怪,合肥87岁的李玉珍老人做了一个“扶老”测试,假装晕倒在路边,结果87人路过后无一人来搀扶。虽然,这样的“任性测试”并不能完全作为人心善恶的依据,但其中的“小心”“谨慎”甚至“冷漠”,着实是给了世道人心以猛烈一击。

 

这也是为什么,没有充分证明时,即便是善行也显得如此“百口莫辩”。以至于不少人用“防碰瓷秘籍”和“如何安全扶老人”等文字来互相提醒,即使要扶一下也得有视频、照片、目击者这样的有力佐证。显然,如此“聪明”和“互助”,也没办法解决“扶不扶”的道德困境、纾解人情间的道德焦虑,更没办法接续有些撕裂的社会纽带、负担俨然高昂的人际成本。如果我们的一举一动必须靠360度无死角的监控来证明,如果一事之前都想着有没有“全民目击”,且不说能否做到这一切,就算做得到,这样的社会,又是你我所期许的吗?

面对“伦理原则”向着利益的天平倾斜,以利益杠杆化解扶人困境,或许也可以提上日程。相较于讹人者的安然无事、零违法风险,行善者往往要承受经济和精神的双重重压,不少人会感叹“好人难当,好人咋当”。一直以来,法律被视为道德的保护神,也倡导着“救助免责”,恰是人们希望“因善被污”不能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来谴责,更要立在法律规定基础上有惩罚。就像“好人法”一样,继杭州之后,上海也于近日贴出了条例草案,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保障救助人的合法权益,而北京也在7月份审议了类似法律。

话说回来,做好事还需要出台保护规定,这究竟是好是坏,值得我们反思。要倡导社会健康风气,鼓励见义行善,法律和制度的建设有其必要性,只是,破解这样的难题,恐怕要做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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