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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回回武状元白成龙

 zgql9 2015-09-15
叫回民族有尚武好勇的传统,明清两代出了不少以武功显名的历史人物,也酿成历久不衰的民间习武之风,这成为回族文化的一大特点。特别是清代,通过行伍和科考两条途径,涌现出了大批的军事将领,有些人为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建功立业,官登高位,彪炳国史。
  综观清代的回族将领群体,大体顺、康、雍三朝,以行伍起家者为多;乾隆以降,以科考起家者多。总体看,科考出身者在比例上占了一定优势。因此,武举考试对回族的尚武文化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这是无可置疑的事实。但是,清朝在科举体制上和官员的实际待遇上,沿袭明朝弊政,存在重文轻武倾向。以进士而言,文进士的考取当然比武科要难,而二者的荣誉、待遇和仕途也确实存在明显差别。即以作为“鼎甲”进士之首的状元而言,全部文状元的出身、履历、著述等大都清晰可考,武状元就不同了,有的竟连籍贯、出身、仕履、归宿一概说不清楚,需要深入考索才能略知其概,生平细节仍然是不清楚的。这样的武状元有好几位,本文要谈的“蒙冤的回族武状元”白成龙便是一例。
  白成龙是乾隆三十一年(丙戌科,1766年)的武进士第一名,这在《清高宗实录》卷770有记载:
  上御太和殿传胪,赐中式武举一甲白成龙、黄宗杰、彭先龙三人武进士及第。二甲李芳园等五人武进士出身;三甲赵攀龙等四十三人同武进士出身。
  这位白状元是直隶河间府回回的说法,我自小就有耳闻,首先是先父马凤图曾一再讲到过,还讲过他的武艺和一些逸闻。其次,我的二嫂出于河间白氏,二嫂的堂兄白敬中先生,是颇有声誉的话剧演员,我曾向他们询问过,也都得到肯定的答复。敬中兄十分明确地说,他家跟白状元是同一个白家,是一个祖先的后代。然而,文献关于这位武状元的记载却非常之少,基本情况模糊不清。
  首先是《清实录》关于白成龙的记载多有漏失,没有明确记载他的籍贯和族属。清末海盐人朱彭寿,一生热衷于清代典章制度、人物掌故的考索,是对武科鼎甲作了名录的极少数的学者之一,但他的记载多有缺略。关于白成龙,他的《旧典备征·武鼎甲考》只有“丙戌状元白成龙,□□□□”几个字,四个空格表明作者对白成龙的籍贯不清楚。当代研究历代文武状元的著述不一而足,清代是热中之热。以王鸿鹏等《中国历代武状元》一书为例,只讲到白成龙是乾隆三十一年(丙戌)的武状元,以下是:“字、号、籍贯及生卒年均不详。”又专门补了一句:“白成龙生平事迹无考。”邓洪波等编著的《中国状元殿试卷大全》一书,附有《清代武举登科录》表,其中乾隆三十一年状元白成龙的“籍贯”一栏是空白的。至于白成龙到底是不是回族?一直只有民间传说,常见史籍和地方志中并未见到记载。
  对白成龙的籍贯、民族和生平作了深入研究的是杨大业先生。
  自2005年起,杨先生在《回族研究》连续发表了《明清回族进士考略》的系列论文,通过对史料的缜密搜求,钩沉起滞,阐幽发微,使得一大批明清回族人物得以显露出来,有的在民族上得到确认,有的则使其事迹历历可征,有助于考史。我以为,《明清回族进士考略》在回族史研究上具有重要的推进意义,是近年来回族史学界一个引人瞩目的成果,其学术影响亦不仅限于“史”的范围。关于白成龙,见《明清回族进士考略》(一)“河间”条。文字不多,但要点很清楚。
  一、依据《乾隆三十五年爵秩全本》的记载,再证以《大清武职迁除题名录》,白成龙是“直隶河间人”,这一点可以得到确认。
  二、作为武状元的白成龙,依例以“头等侍卫”入仕,曾任河南中军参将,后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调补浙江湖州协副将。至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仍在湖州副将的任上时,发生了他敲诈嘉湖卫守备柳俊贤钱财,导致柳俊贤自缢身亡的案件。五月,主办此案的浙江巡抚王亶望在给乾隆的奏折中详细讲述了案件经过,他在奏折中特别奏明:“白成龙系直隶回民。”自缢身亡的守备柳俊贤是云南回民,与白成龙有亲戚关系。案件所涉及的一干人,如白成龙的母舅马世熙、柳俊贤的弟弟柳俊杰,还有中间跑事的古永年等,也多是回族。后经乾隆亲自审定批准,同年闰六月,白成龙在杭州被处以绞刑。
  白成龙是武状元出身的从二品高官,竟然因为“敲诈”逼死一名官员而遭到绞刑,这在清代的100多名武状元里可能是唯一一例,是非常不光彩的结局。很可能正是这个原因,白成龙的名字、籍贯和事迹都渐渐泯灭了,就连乾隆以后续修的《河间县志》里都没有他的名字。杨大业先生之所以能挖出他的基本情况,确定了他的籍贯、族属和结局,主要是依据乾隆朝的宫中档案,特别是引录了王宜望于乾隆四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给乾隆的奏折等。亦见回族史的研究最重要的还是要在史料挖掘上下功夫,没有史料的突破,就很难有认识上的深化或提升,浮泛新巧之谈,有耸人听闻的一时之效,时间长了便觉索然无味,因其言之无物也。
  白成龙一案是存在疑点的。尽管在事隔230多年之后的今天,此案的细节已难以考知,作出此是彼非的判断已无可能。但是,有些疑惑之处仍可以拿来进行讨论,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受刑不很久,湖州当地就有人提出疑问,并且断然以为这是一起冤案,是巨贪王直望一伙炮制的冤案。
  最早对白成龙案的某些细节心生疑惑的,是乾隆皇帝。据《清高宗实录》卷1052载:
  乾隆四十三年三月……谕军机大臣等:本日王室望奏,湖州协副将白成龙指官诓骗守备柳俊贤银两,致逼该员自尽一折,已降旨,将白成龙革职,交该抚严审究拟矣。至折内称,柳俊贤之弟柳俊杰原报称伊兄染患风寒,变成痰症,自缢身死等语。柳俊贤既因意图调繁,为白成龙等诓骗银两,屡次逼索,又虑匿丧事发,情急自戕。柳俊杰乃敢捏称伊克因病变症自缢,殊属欺饰。自当予以应得之罪。着传谕王亶望于此案审结时。将柳俊杰一并定拟具奏。将此谕令知之。
  乾隆注意到,柳俊贤的弟弟柳俊杰原先的报告称“伊兄染患风寒,变成痰症,自缢身死。”后来又改成“为白成龙等诓骗银两,屡次逼索,又虑匿丧事发,情急自戕。”前后说法不一,乾隆认为原先呈报的“因病变症自缢”之说属于“欺饰”,故而要求此案审结时柳俊杰要一并治罪。显然乾隆听信了后一种说法,他的疑惑仅限于柳俊杰的“欺饰”,并没有深入查询。但案子是由浙江巡抚王宣望全权办理的,在信息不通畅的清代,王远在浙江,完全可以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此时的王亶望依然受到乾隆的信任,他在甘肃的贪腐问题尚未暴露。不久,王直望事发并受到严惩,稍后,湖州当地便有人秉笔直书,公开揭露出白成龙案的冤情。此即费南辉《野语》卷1的《白公》条,其云:
  副戎白公成龙,山东人。世奉回教。以武进士第一人洊升湖州协镇。颀而长,习易筋经术,具神勇。操练军士,威惠兼施,所部成劲旅。郡城地隘民稠,昔时不戒于火,官兵赴放,率虚应故事。公莅任,遏警,即飞骑驰往,超跃登屋,指捣扑御,兵弁相随而升,递水浇泼甚迅捷,故不为大灾。民间多停棺于家,公于救火时见之,即两手举前和拽出之。或有人奔逃无及,公必冒火救之,数年中,所活甚多,兵民皆感颂。然性刚,少所降屈,与某官不相洽,中遭匪人蜚语,陷公于罪,对簿时,适某官会鞠,公不堪挫衄,遂诬服。死之日,兵民之受恩者成为位哭之。某官以脏败受戮,成以为显报焉。
  《野语》9卷,是一部笔记小说体的书,刊本不多,故不易见到。这条《白公》也被同治年间宗源瀚等人修纂的《湖州府志》卷95《杂缀三》所收录,亦见湖州官绅认同费南辉的说法,有借方志为白成龙恢复名誉的寓意,说明公道自在人心。费南辉,字星甫,湖州人,有“伏虎道场行者”、“西吴鄙人”等别号。约生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野语》刊印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此年他已是76岁的老人。《野语》以外,他还有《西吴蚕略》《西吴菊略》等书,也都流布不广,难得一见。以费南辉的岁数计算,乾隆四十五年白成龙被处死时,他已是11岁的少年,白成龙“颀而长”的形体特点很可能是他亲眼所见。费南辉的这段文字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白成龙“世奉回教”,这在湖州可能是尽人皆知的事。至于“颀而长,习易筋经术,具神勇。”是说他有出众的体格和武艺素养,作为武状元,这是情理之中的事。“习易筋经”无非是说他有些特别的功夫,但未必就是练过“易筋经”。清传“易筋经”功法中杂揉有道、密的一些特殊的生理机能练习方法,作为穆斯林的白成龙必不会练那些邪门外道的玩意,费南辉是文人,不谙武艺之道,难免有以耳代目之失。
  二、白成龙显然是一个恪尽职守的好军官,不但能以“戚惠兼施”的办法操练军士,使部伍成为一支劲旅;而且一改往日官军助民救火“虚应故事”的积习,凡遇火警,立即“飞骑驰往”,带领军队迅速投入灭火。他本人身体力行,身先士卒,事迹非常感人!费南辉说:“公……超跃登屋,指授扑御,兵弁相随而升,递水浇泼甚迅捷,故不为大灾。”费南辉还特别写道,老百姓家里多有为老人准备的棺木,经过油漆的棺木见火即燃,如同以油助火,白成龙见到并无忌讳,用双手将棺木拽出来,这不但显示了他的“神勇”,更重要的显示了他的舍生为民的襟怀。“或有人奔逃无及,公必冒火救之,数年中,所活甚多,兵民皆感颂。”副将是从二品的高官,以这样品阶的官员竟能亲临火场,冒死救人,这在任何时代都是不多见的,至少他的前任们做不到。所以在火灾多发的湖州,老百姓对他有着真诚的感颂。这样一个品格高尚的人,怎么可能向自已的亲戚进行敲诈勒索以至逼出人命来呢?所以临刑之日,“兵民之受恩者咸为位哭之。”某官——即臭名昭著的巨贪王室望——“以肼:败受戮,成以为显报焉。”
  三、关于白成龙的死,费南辉认为起因在于白成龙的“性刚,少所降屈。”直接原因则是“与某官不相洽,中遭匪人蜚语,陷公于罪。对簿时,适某官会鞠,公不堪挫衄,遂诬服。”依照此说,白成龙的被刑,一是得罪了王亶望,二是逍到“匪人蜚语”,终被屈打成招。我推测,这个“匪人”不外是柳俊贤、柳俊杰弟兄,特别是出首告状的柳成杰。柳俊贤是嘉兴守备,也是正五品的军官,他的妹妹嫁给白成龙的舅舅马世熙,马也曾经是都司(正三品军官)。最后向柳俊贤催逼钱财的正是他的妹妹、马世熙的夫人柳氏,柳氏以举报柳俊贤进京选官而隐瞒母丧为威胁,催逼柳俊贤还银,致使柳成贤“既不甘还银,又虑匿丧事发,一时情迫,自缢殒命。”这些情节听上去很奇特,为了一笔钱,妹妹逼死自己的亲哥,这太不合常理,很难让人相信。费南辉根本上就认为是诬陷,是“某官”与“匪人”联手制造的冤案。对于白成龙,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同情和礼敬,文章的标题叫《白公》,文内从头到尾都以“公”相称。他之所以如此毫无顾忌地表明态度,我想其实这不仅仅是费南辉一个人的感情倾向,乃是整个湖州民间的舆情。
  我们注意到,费南辉在《白公》一文的前面,还有一篇题目是《公馆》的长文,专写杭州一所原属于王亶望的豪宅。这套公馆,“基址宏敞,规制壮丽”。王亶望“多内宠”,公馆中种种奇异奢华的装置,都是为他淫猥糜烂的生活服务的。费写得非常细致、具体,显然是曾经身临其境的记实之作。文中特别点出了王宜望浙江“窝案”中的另一位重要人物,即时任杭、嘉、湖道道台的王燧,此人更是一个鲜廉寡耻的贪庸之徒,“骄纵不法,行同市侩,民怨沸腾”。费南辉说他“性尤狡黠”,最善揣摩王宜望的心思,尽力献媚邀宠,得到王的倚重。不难想象,作为湖州府的行政首脑,王燧必定是致白成龙于死地的参与者。
  关于王亶望贪腐一案,我们就勿须细讲了。早在20世纪80年代,杨怀中先生就曾撰有《十八世纪的甘肃冒赈案》的力作,以丰富的史料,系统考论了以勒尔谨、王直望为首的甘肃官员伪报旱情、私贪赈粮等一系列贪赃枉法的罪行。查抄王亶望家时,“得金银逾百万。”故史书说,在乾隆末年的天下贪官中,王亶望名列榜首。可叹的是,王宜望是由甘肃布政使升任浙江巡抚的,他的罪行是乾隆四十六年在浙抚任内暴露的,王亶望带着他在贫瘠的甘肃所积累的贪腐经验,到了浙江繁庶之地,更是放开手脚,无所不为。白成龙碰上王直望、王燧一伙,不知深浅,竟敢保持“性刚”的本色而“少所降屈”,结果被贪污逾百万的王亶望,依据《大清律》“枉法赃八卜两绞”的律条夺走生命,这真是莫大的讽刺,令人哭笑不得。
  王宜望是官二代。其父王师曾任浙江、江苏巡抚,“颇着贤声”,因为有此背景,乾隆对他很是另眼相待。王由甘肃布政使升任浙抚后,乾隆曾赐给御诗,叮嘱他“安民先察吏,用智务敦诚。尉尔无多语,直须继父声”,希望他能承继乃父的“贤声”,成为一个好官。不想王亶望让乾隆大失所望。冒赈案发作后,乾隆又写了一首《言志》的长诗,加上注文,详细记述了他处理王案时的忧思和心态,最后以“嗟乎为君难,展转增惆怅”为结尾,替自已的独断专行解脱,亦见此案对乾隆震动之大。遗感的是,王宜望被搬倒了,白成龙案却并没有复查,更没有得到平反。由此可见专制体制下,冤假错案的大量存在是必然的,就是明敏勤政如乾隆,也不可能洞察一切,明辩一切,更何况昏聩偏拗之徒哉!再者,白成龙可能没有得力的后人,没有人为他出头申冤,于是一切都只能付之无奈,用中国穆斯林的话:“顺口唤吧!”
  尚有一点余墨,稍加赘言。
  杨大业先生的文章提到,乾隆《河间县志》载的乾隆二十四年己卯科武举人白云龙,杨先生认为应该就是白成龙。此说似不准确。读乾隆五十年的《饮定千叟宴诗》卷30,参加者有白云龙其人,年七十四岁。最近又读到马文清先生《回族谱序与宗源考略》一书所收录的《河间瀛州白氏世系总表》,见河间白氏自第10世“廷”字辈后,分门立派,各成传系,其中的“红广支”第11世有云龙、成龙、兴龙、□□、从龙五人。由此得知,白云龙与白成龙可能是亲兄弟或叔伯兄弟。白氏昆仲辈出了两个武进士,这也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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