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香岂能以“柱”计
◆吴 蓓
《刘老根》是赵本山电视剧作品的经典之一,曾在央视1套黄金时段播出,受到广泛好评。遗憾的是,这部作品在文字使用方面出现了许多低级差错。比如第一部第2集中,村委会通讯员老翟头装神弄鬼,“跳神儿”糊弄人,受到村支书二奎的严厉批评。他在交代“跳神儿”的经过时说了这样一段话:“到那把香点几炷,完了前面摆上啥供品,往那一站,眼睛一闭,挺个一来分钟,这神儿就来了……”字幕就把“炷”误成了“柱”。
炷,形声字,从火,主声,本义指“灯芯”。汉末著名文学家王粲《英雄记》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董卓死后,暴尸街头,由于肥胖,膏油浸地。守门小吏做了一根 “大炷”,置入董卓肚脐之中,晚上当灯点着,光明达旦。“大炷”就是大灯芯。后来,“炷”作量词,专用于点着的线香。如《水浒传》第四回:“焚起一炷信香,长老上禅椅盘膝而坐。”巴金《〈神·鬼·人〉序》中也用过这个词:“一对蜡烛,一炷香,对着那一碧无际的天空。”
柱,也是个形声字,从木,主声,本义是支撑房屋的“柱子”。引申指像柱子的东西,如水柱、花柱、脊柱等等。 用于香的量词,只能是“炷”,而不是“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