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宣城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

 心随天意 2015-09-16

  从安徽纪检委官网获悉,宣城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通报如下:

  1、宣城市公共卫生监督所(局)长高宗华违规使用公车和组织单位部分职工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办主任熊鸣放在兼任开发区城管局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郎溪县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刘长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及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广德县司法局副局长潘晓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泾县文联主席、党组书记李直斌在任泾县中学校长、党委书记期间,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泾县榔桥镇林业站原站长王长辉私设“小金库”用于送礼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越是重要节日,越是容易发生“四风”问题。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在中秋、国庆来临之际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狠抓重要节点,盯住具体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那些心存侥幸、依然故我、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执纪必严、久久为功强烈信号,积极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宣城市纪委)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