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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烟碱类杀虫剂专利技术综述

 冰敏123 2015-09-16

新烟碱类杀虫剂专利技术综述

 
文章来源:《农药科学与管理》

吡虫啉(CAS登记号138261-41-3):NIHON TOKUSHU NOYAKU SEIZO KK1986117申请的公开号为EP0192060A1、发明名称为杂环化合物的申请中,公开了结构为(省略,详见原刊)的化合物及制备方法。该申请保护的化合物正是后来第一个商品化的新烟碱类杀虫剂吡虫啉,该申请并无中国同族。


啶虫脒(CAS登记号135410-20-7):日本曹达株式会社于1990106申请的公开号为CN1050714A、发明名称为胺衍生物的申请中,公开了具有优异杀虫活性的结构为(省略,详见原刊)的化合物及制备方法和生物活性。生测试验结果表明该化合物在浓度为125ppm下棉蚜7天后的防治效果为100%,已经对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有抗性的叶蝉幼虫的死亡率为100%。该专利已于201010月终止失效。


烯啶虫胺(CAS登记号150824-47-8):日本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于198881申请的公开号为CN1031079A、发明名称为α-不饱和胺,其生产方法及其应用的申请中,公开了具有杀虫/杀螨作用的结构为(省略,详见原刊)的化合物,以及含有该化合物的组合物和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将烯啶虫胺乳油用水稀释成500ppm的浓度,稻褐飞虱7天后的死亡率为100%。该专利已于20088月届满终止失效。


噻虫嗪(CAS登记号153719-23-4)是第二代新烟碱类杀虫剂的代表,瑞士CIBA GEIGY公司于1993721申请的公开号为CN1084171A、发明名称为噁二嗪衍生物的申请中,公开了游离形式的(省略,详见原刊)或其互变异构体,及制备方法和防治有害生物的用途。可加工成乳油、挤压颗粒剂、悬浮剂等,对棉铃象、豆蚜、甘薯粉虱、烟芽夜蛾、桃蚜、黑尾叶蝉、稻褐飞虱、德国小蠊的防治活性均大于80%。该专利已于20137月届满终止失效。


噻虫啉(CAS登记号111988-49-9):NIHON TOKUSHU NOYAKU SEIZO KK1987224申请的公开号为EP0235725A2、发明名称为杂环化合物的申请中,公开了结构为(省略,详见原刊)的化合物,以及制备方法和使用该化合物防治害虫的用途。生测试验结果表明:与结构类似的对照药相比,噻虫啉在防治对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叶蝉、褐飞虱、灰飞虱、白背飞虱中展现出更好的防治效果。该申请并无中国同族。


噻虫胺(CAS登记号210880-92-5):日本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于19891226申请的公开号为CN1045261A、发明名称为胍衍生物,其生产及杀虫剂的申请中,公开了结构为(省略,详见原刊)的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杀虫活性。室内生测结果表明对稻飞虱和斜纹夜蛾的杀虫效果均为100%。该专利已于200912月届满终止失效。


呋虫胺(CAS登记号165252-70-0)是含有四氢呋喃环的新烟碱类杀虫剂典型代表,用四氢呋喃环取代了噻虫胺中的氯代噻唑环。日本三井化学株式会社于19941021申请的公开号为CN1112556A、发明名称为呋喃基杀虫剂的申请中,公开了结构为(省略,详见原刊)的化合物,以及制备方法和生测试验。制备方法为将(四氢-3-呋喃基)甲醇、三氟甲磺酐、吡啶、二氯甲烷反应得到三氟甲磺酸-3-四氢呋喃基甲酯。再将氢化钠加入1,5-二甲基-2-硝基亚氨基六氢-1,3,5-三嗪,向其中加入三氟甲磺酸-3-四氢呋喃基甲酯。反应后中和、萃取、干燥、浓缩得到目标化合物。生测试验结果表明呋虫胺200ppm下对灰飞虱、黑尾叶蝉的防治效果均为100%。该专利已于201410月届满终止失效。


环氧虫啶(CAS登记号1203791-41-6):华东理工大学于20081219申请的公开号为CN101747320A、发明名称为二醛构建的具有杀虫活性的含氮或氧杂环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的申请中,公开了结构为(省略,详见原刊)的具有杀虫活性的化合物,以及制备方法和生测试验。杀虫活性测试中环氧虫啶500ppm下豆蚜、褐飞虱、粘虫、小菜蛾的死亡率均为100%。该申请作为PCT申请同时进入了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等多个国家,并已于201310月获得中国专利局授权,目前法律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围绕环氧虫啶的新剂型及与不同作用机理农药的组合复配已成为当前各生产企业争相申请的热点,目前申请人主要包括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生农生化制品有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陕西美邦农药有限公司、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等。


各生产企业又分别具有其各自的特点,上海生农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和华东理工大学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往往涉及制剂,涵盖了环氧虫啶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水乳剂、水分散片剂、油悬剂等多种剂型,活性成分仅为环氧虫啶一种。而上海生农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作为单独申请人申请通常为环氧虫啶与生长调节剂等第二成分复配为主。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多数专利申请往往涉及超低容量液剂,但其通常都是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分的。其它的申请人侧重点均在于环氧虫啶与其它不同种类的农药复配,包括环氧虫啶与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鱼尼丁受体抑制剂类、生物源类杀虫剂等复配。而在工艺路线改进、环境残留分析等方面则并没有相关专利申请。在申请数量方面,上海生农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以15件居第一位(表1)。在授权率方面,各申请人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的10件专利申请均获得授权,位列授权率榜首。
1国内申请人关于环氧虫啶的申请数量状况
申请人名称
申请数量/
排名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有限公司
15
1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10
2

华东理工大学
9
3

陕西美邦农药有限公司
7
4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6
5

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
4
6
另外,该药同样得到了农药跨国巨头的重视,巴斯夫、住友化学株式会社、明治制药株式会社、拜耳作物科学公司等在其专利申请中均涉及环氧虫啶。在这些申请中,环氧虫啶以复配组合物的形式出现,并不涉及原药生产和剂型开发。


新烟碱类杀虫剂以复配形式申请为主,且申请竞争激烈。目前来看,新烟碱类杀虫剂往往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剂复配组合,达到协同增效的技术效果。各申请人之间竞争激烈,在笔者从事的专利审查工作中,时常出现第三方提出的意见陈述,并以提供对照试验和为审查员提供参考资料的形式力争使相关专利无法授权。个别来源于不同申请人,而内容大致相同的案件更是申请日仅相差数天。而由于新药研发投入大、周期长,科研水平要求高,可以预期,新烟碱类杀虫剂和不同作用机理药剂复配及环境友好型、功能化、省力化剂型配方的筛选将成为今后申请的主要趋势。


加强产学研结合,制定科学的专利申请策略虽然目前已商业化的新烟碱类杀虫剂主要为日本、德国等企业开发,但随着我国农药研发实力的增强,涌现出如华东理工大学、沈阳化工研究院等一批代表,也开发出了环氧虫啶、氯噻啉、哌虫啶等多个新烟碱类品种,并通过专利转让的形式实现产业化。另外,企业也应当关注已失效专利,从中进行有效成分的复配筛选,转变盲目申请,或只求申请数量,不求质量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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