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存在论意义上,每个人都是具体的存在,因此,人的具体性才是人对之作出判断和选择的首先理由,只有当屏蔽了人的具体性,才只好抽象算计。有轨电车困境屏蔽了人的具体性,不知男女老少,不知远近亲疏,只剩下抽象人,也就没有理由可以抱怨“一般人”会采用功利主义的数目比较算法。假如司机选择牺牲1人而拯救5人,恐怕仅仅是想到这个“功利的”选择比较合算,因为实在没有别的指标可以参考。
当然,问题没完。
三、算法问题与哲学的矫情
哲学的追问并非没有道理,但在进行哲学分析之前,我们最好注意到两个对哲学不利的情况:
(1)即使哲学成功地论证了哪个理由在道德上更有道理,而且人们也知道了这个论证,但人们在实际选择的时候,有时并不听从伦理学论证,因为生活的理由远远不只是伦理的理由,那些政治的、宗教的、美学的理由同样强劲有力,即使在理论上,哲学也难以证明伦理的理由总是高于其他理由。事实上,一个选择就是整个生活全部选择的缩影,选择一个行为意味着选择一种生活,因此必定是一个复合理由,而很少是单纯伦理的理由;
(2)即使单就伦理而言,哲学的彻底追问也未必能够找到无懈可击的最终理由。人们在每个哲学问题上争论不休,这个事实证明了至少尚未找到真正普遍必然的理由。笔者深深地疑心,伦理两难困境是一种哲学的矫情,是哲学生造出来的问题。生活中有许多痛苦的选择,但恐怕很少是严格的两难,而且,即便存在着严格的两难,对此的争论也未必有意义。
没有算法就无以选择,这本来是个生活事实,但哲学有多种办法搞乱思维算法。仅就伦理两难的问题而言,搞乱算法的主要表现是取消事物之间的不等式。任何选择都基于不等式,如果不存在不等式,就无法比较、衡量和取舍。在这个意义上,有轨电车困境并非一个严格的伦理两难(这个案例能够成为争论焦点很是奇怪,它既不动人,也不符合严格两难的标准)。真正无法抉择的两难选项必须具有对等性,但不是相同性,不是让布里丹之驴不知所措的两堆草料,而是鱼和熊掌那样的对等性。假如有轨电车困境里两条轨道上各有1人,就变成严格两难了。有轨电车困境被设计成一个缺乏对等性的状态,必定另有深意,也许它试图说明,有些不等式并不能构成抉择的理由。这倒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事物越具体,可比较的不等式就越多。
假如有轨电车困境的人物是具体的,比如岔道上的那个人是儿童或年轻姑娘,而直行道上的5个人都是老男人,有些人的选择就会变得较为犹豫;假如岔道上是自己的亲友,恐怕多数人就亲情为上了;数量比例对选择也并非没有影响,假如直行轨道上不是5人而是15人,多数人恐怕就义无反顾了。人的选择总是具体地综合计算了方方面面的不等式,即使没有一个选择是好的,但仍然存在着某种权宜算法,这与正当性无关。对功利主义的“经济学”选择,有一种批评认为,拯救5人的正当性不能证明牺牲1人的正当性。这个观点虽然正确,却文不对题,因为功利主义不可能认为牺牲1个人比牺牲5个人更为正当,而是认为,尽管无论牺牲5人还是1人都是不正当的,但牺牲1人去拯救5人是合算的,也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算法。问题是,虽然经济学的选择缺乏道德价值,但假如排斥经济学的选择,其结果非常可能是一个伦理学灾难。当哲学实验取消了事物的具体性,所有人都是无面目、无关系的抽象人,人被还原为数目,只剩下经济学情景,也就只剩下数目算法一途了,数目不等式就是唯一的参考指标。在这种给定条件下,去批评功利主义的经济学算法就是哲学的矫情。显然,既然数目不等式是唯一的参考,那就不存在两难了,除非有一种离奇的算术能够证明5=1。
令人吃惊的是,确实有一种算法能够证明5=1。只要引入无条件的人权概念就可以创造5=1。假定每个人的生命都绝对至上,超过一切其他价值而且不可比较,个人的价值大于或等于集体和国家,甚至大于或等于社会和世界,这个现代人的神学就能够创造5=1。至上的绝对性在“算法”里约等于无穷大,于是,5乘以无穷大等于1乘以无穷大,两难被制造出来了。人权的本意是肯定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开始时并非神学,但被绝对化的人权被赋予了超出人的概念的神格,人权就变成了人的神学。无限性、绝对性和至上性的位格只属于一个与之相配的存在,如果一个有限的存在觊觎无限的位格,就是僭越和幻觉。显然,个人的有限性事实配不上无限性的存在论概念,因此,人的神学是一个存在论谬误。只有神的存在才是绝对至上而超越一切的,而人的存在不得不依存于他人,因此,人的价值无法超越与他人的关系而被定义,个人的价值里必定包含着与他人相关的价值。更准确地说,个人的价值至少部分地属于人类的概念而不单纯属于个体。人的神学不仅不能解决现实困境,反而平添许多思想困境。比如说,一旦相信5=1,思想的算法就陷入不可救药的混乱。哲学的矫情就是试图回避人的真实性或者说回避人的存在论事实。
有轨电车问题里还有一个被忽视的事情,哲学家通常更关心司机是怎么想的,却相对忽视可能遇难的工人会怎么想。假定工人被恐怖分子绑在铁轨上无法脱身(有的改写版是这样设想的),但司机与工人之间能够沟通(有手机或者心有灵犀,请允许这种不太现实的假设),那么会遇到什么问题?最好我们还假定司机不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并不情愿把功利主义算法作为第一选择,但也不排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功利主义选择,于是他想知道工人是怎么想的,那么,他们的互动沟通会产生什么结果?
岔道的1个工人有两个选择:
(1)自愿提出把希望留给5人。高尚选择;
(2)要求救自己。求生本能,并非不道德,而是中性无辜。
假定直行道的5个工人心思一致,那么同样有两个选择:
(1)一致自愿把希望留给1人。这似乎过度高尚,反而不适合成为普遍榜样,因为它蕴含不平等;
(2)要求救自己。求生本能,中性无辜,外加功利主义的多数原则。
可以想象有这样的互动结果:
(1)假如两边工人都自愿把生存机会留给对方,那么,司机只能选择拯救5人,因为除了多数原则,别无理由;
(2)假如两边工人都要求救自己,那么司机也只能选择救5人,理由同上;
(3)1人要求救自己,5人自愿牺牲,那么,5人的高尚加上多数原则足以使司机义无反顾地选择救5人,因为,至少大多数人都默认一条道德元规则:道德选择不能用来损害更为高尚的人,否则违背道德的意义;
(4)5人要求被救,而1人愿意牺牲自己。这是唯一可能令人纠结的情况,我愿意相信司机到最后关头还是会选择拯救5人。多数原则是一个理由,但还不是充分理由,使天平倾斜的最后理由应该是另一条多数人默认的道德元规则:没有理由牺牲较多无辜的人以保护高尚的人。显然,假如可以牺牲较多无辜的人去保护高尚的人,这种选择本身反而变成不道德的,也违反了道德的本意,甚至违背高尚牺牲者的道德意愿。
根据以上分析,以牺牲1人而拯救5人,这对有轨电车司机而言是唯一相对合理的选择,也是唯一有可能获得这个事件所有相关人一致同意的选择。但必须强调,这个不得已的选择的主要根据并非功利主义的最大福利算法,而是根据道德的“最少伤害”原则。因此,这个结果不能用来证明功利主义的正当性,只能反过来说,在这个特定情境里,功利主义的最大福利选择“碰巧”与最少伤害原则相吻合。
四、道德语法
伦理困局貌似难以决断,往往是因为我们只关注伦理规范之间的冲突状况,而没有进一步注意到在伦理规范背后还存在着道德语法,也就是前面所说的道德元规则。也就是说,在伦理的“规范性”规则(normative rules)下面还有着作为深层结构的“语法性”规则(grammatical rules),那些语法性的规则就是解释如何恰当使用伦理规范的元规则。比如说,不许说谎、不许偷窃、不许杀人,等等,是伦理规范,可是这些规范本身无法说明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运用或者不可运用,而如何运用伦理规范显然是有条件的。比如说,可以对杀人犯说谎以拯救无辜者的生命,可以偷窃杀人犯的枪使其无法杀人,可以打死杀人犯而阻止他的屠杀行为。如果在这些情景下仍然坚持无条件地使用伦理规范,就反而是反道德的。
显然,伦理规范本身无法自证,而必需由道德语法去灵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