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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舒成勋的《曹雪芹在西山》有感

 金品之文集 2015-09-17

读舒成勋的《曹雪芹在西山》有感

为了在春节有书看,我跑到图书室一口气找了《李白的故事》、《寄短篇小说习作者》、《明末清初民间故事选编》、《曹雪芹在西山》这几本小薄书。结果,还没到春节就将这些书看完了。而我最先看完的则是舒成勋的《曹雪芹在西山》这本书,当时就想写一点什么,因春节放假和其它事情一直没有下笔。今天是节后第一天上班的时间,在搞完应搞的事情后,还是坐下来写一点东西。

一、《红楼梦》这部小说我还是在近三十年前看过的。1980年的6月3日至8月1日,根据工作需要,我离开连队,到位于石家庄市新华路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学习。由于时间非常宽裕,就让当时在同一连队当文书的老乡给我借了一套《红楼梦》。非常赶巧的是,我现在看到的《曹雪芹在西山》,是舒成勋老先生于1980年12月中旬的初稿。那时他已经七十多岁了,而我这时才二十岁,现在看来老先生应该已经辞世了。

二、因为到现在为止,我只是上面提到的对《红楼梦》这部小说就看过一次,而且快三十年了。因此,对红学的研究成果以及各方面的争论,我是无权说半个字的。红学研究对于我来说,就犹如波涛汹涌的大海,我是没有勇气跳进去的。

三、我所要写的,是对舒成勋老先生写《曹雪芹在西山》的认真、毅力、勇气、执着。他都那么大的岁数了,将退休后的整个时间和精力,全部投入到了这本书上。这种执着精神,是值得我们这些后人学习的。纵观《曹雪芹在西山》这本书,为了证明曹雪芹就是住居在正白旗村三十九号,老先生拿出了七个根据进行证明,现摘抄如下。

(一)、过去香山一带唱打夯歌、演小曲、唱莲花落十分流行,而大部分内容都和《红楼梦》有关。其中提到曹雪芹住处总是这么唱的“门前古槐歪脖树,小桥流水野芹麻”,这与正白旗村三十九号门外景物吻合。

(二)、1962年吴恩裕、周汝昌、吴世昌、陈迩冬和骆静兰诸同志访问了香山的张永海老人。其后吴恩裕同志著文写道:“我认为,考证史实是去伪存真的工作,只要符合道理并与所考的人物或事实的具体情况相符,我们不应忽视口碑而唯文字的记载是信。更不该因传说中某些事不太合理,就否定其余可信的事实。”良哉斯言!现在我们就利用他十七年前的访问记录吧:“他(指曹雪芹)搬到香山,按拔旗归营的例,住在正白旗,每月拿四两银子,每季一石米,按他这种俸禄说,他住的应该是三间房子。……他住的地点在西王府的西边,地藏沟口的左边靠近河的地方;那儿今天还有一棵二百多年的大槐树。”应该说吴先生做的调查工作是很细致的。……我是衷心敬佩的。十七年前的文章十分说明问题。说是张永海老人说的,与我无关,记是吴恩裕同志记的,又与我无关,不管别的问题如何,但是他们十七年前所说所记都与我正白旗村三十九号老房子有关。地点、环境又与老房子周围情况基本一致。

(三)、在三十九号老屋生活,“阶抑庭花”、“绝床瓦灶”、“碧水青山”的“曲径,“薛萝门巷”的“烟霞”,“满径蓬蒿”、“曳杖烟林”、“衡门僻巷”、“秋色古墩”都可领略到,这里也是日望西山餐蒂霞的好地方。这些景物被曹公及其挚友咏入呤讴,写入诗中,摄景即实,不由不信。

(四)、三十九号老房北屋西轩,拙笔题避诗的发现,与拙笔灶书箱上尉芹溪处士的题词和写兰之互相印证可知,两个拙笔应为一人。前面讲过拙笔即鄂比,鄂比不会把送曹公的对联写入别人家里,别人也许不配接受,而且对联在题壁诗的正中间,是题壁诗的核心,房主人又精心地用灰皮覆盖保留下来,舍曹公旧居谁又能允许这么搞呢?

(五)、如果题壁诗存在于曹公之宅,那么在文学方面有无什么可以探讨的线索呢?有可供的线索。有两个青年红学爱好者阎宪和李强,勤问好学,翻到《红楼梦》五十一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中有一首《桃叶渡怀古》。诗中说:“衰草闲花映浅池,桃枝桃叶总分离。六朝梁栋多如许,小照空悬壁上题。”此诗据薛小妹谈,“从小儿所走的地方的古迹不少,我也来挑了十几个古迹,做了十首“怀古诗”;诗虽粗鄙,却怀往事,又暗隐俗物十件,姐妹们请猜一猜。这十首诗的谜底要猜出来不是易事,书中群钗煞费苦心终未猜对。他们两个青年发现在我西轩题壁诗的对面有一凹进小龛,长九十九公分,宽九十七公分,距地面高九十八公分,上可放一油灯,晚间挑灯夜读或写作,既不因风摇曳,又可不外泄灯光便于保密。小灯一亮,恰映题诗,悬于西壁,俗物谜底应为小油灯不是更合时宜、地宜、情宜吗?

(六)、拙笔对联的宗旨,显然和他看到曹雪芹生活的变化及他受到曹公的教诲有着极大关系。因此鄂比才用自己的口吻、自己的表现方式提炼概括出来此联。对联的思想和《红楼梦》书中写的《红楼梦十二友》曲的主题歌《好了歌》、《好了歌解》有着密切的联系:“远富近贫以礼相交天下少,疏亲慢友因财而散世间多“,不就是”劝人生,济困扶贫,休以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不就是“只有金钱忘不了”、“只有功名忘不了”、“孝顺儿孙谁见了”、“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另一种风格、认识的体会和表现吗?

(七)、老屋发现题壁诗以后,一些同志写了文章,认为题壁诗的丙寅纪年十分说明问题:“按有清一代只有四个丙寅年,及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年)、乾隆十一年(一七四六年)、嘉庆十一年(一八零六年)、及同治五年(一八六六年。康熙二十五年曹雪芹尚未出生,乾隆十一年时尚未迁居西山,嘉庆、同治时曹雪芹早已逝世。因此,从时代上看,这里也不是曹雪芹故居。”前面已经讲了,香山八旗营房修建的下限,最晚不会晚过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年),乾隆十一年时,正白旗三十九号的房子最少也应该存在有十年以上的时间了。而且清朝盖房等级森严,上三旗每旗都有这么一套房子,按理也应该在修建营房之初就盖起这所特殊的房子。这时曹雪芹的亲表兄仍是正白旗的都统,经过他的安排,怎么可以断定曹雪芹就一定尚未迁居西山呢?之所以有这种意见,完全是囿于乾隆十四年才成立健锐营八旗营房的旧说,这点也亦为事实所否定。

四、对以上舒老先生提出的七条依据,曹雪芹就是居住在正白旗三十九号的论证,以及整书的论述,我都不妄加评论。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只是要说明自己的观点是:

1、对待文学作品,我们不能对号入座。就一人一事、一景一物进行以偏慨全。我们都知道,文学作品不是对生活的直接再现,而是艺术地再现。因此,对文学作品中的一景一物非找出出处不可,是大可不必要的。如果这样研究下去,势必走进唯心主义的死胡同,最终事与愿违,得不偿失。

2、就算是曹雪芹居住在正白旗三十九号写下了《红楼梦》这部巨著,也不能证明书中的景物非是香山一带的不可。我们知道,作家在创作中的思维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往往是把普遍现象通过高度的艺术概括,然后再通过个别现象表现出来。非把自己知道的传统景物强加到作者所描绘的场景之中不可,这是别人无法接受的事情。

3、《红楼梦》中的描写,除了舒老先生的论证外,还有许多景物、人物以及细节的描写,如食谱、药方、年庚等等。如果我们都要逐一进行论证,是完全不可能的。

综上,我的观点是:对文学作品中的人和事,万万不能对号入座。例如我在《雾中奇遇》中所描写的那座化工厂的破楼,你不能说它就是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县的。也不能因某人就真的居住在一所化工厂破楼的附近,就论证说我就是他们附近的邻居。否则就不可能把车开到那里去避雾,这样的推断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但现实生活中你绝对可以找到这样的破楼的,事情往往就这么简单。

 

 

李春洪

草于2008年2月12日

整理于2011年9月5日

校对于201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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