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ID:grrbwx) 作者:窦小涛 临近中秋、国庆,维护职工正常福利待遇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次引发热议!那么,究竟二者是什么关系?工会组织是否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职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如果可以,应该按照什么标准,具体如何操作? 今天,我们和大家一起来梳理这些问题! 2014年12月2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工会2015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职工福利并不矛盾。 “党中央下大力气纠正不正之风,也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改善民生,让职工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所以,在反腐的同时,要积极推进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正常福利,改善职工住宿、就餐、医疗等集体福利,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等,使普通职工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中央反腐的成果。” “全国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各个部门的情况更是千差万别,在落实方面可能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方面注意搜集,带有共性的问题我们将进行研究。总的来讲中央的精神还是为了让广大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这一点是很关键的。” 为了解决具体操作的问题,中华全国总工会多次与中央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后,于2014年7月3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2014年12月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又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
在保障和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方面发挥作用,一直是工会的传统和优势。不过,随着我国福利制度走向社会化和规范化,工会推进职工福利待遇也越来越注重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事实上,上述全总文件中关于职工福利的各项规定,皆在已有的政策法律框架之下。 目前,各省级工会相继出台了具体量化标准,节日慰问品应为实物形式。 如《海南省总工会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食品和生活用品(含简装粽子、月饼及普通年货)等。 1、大多数地方是规定了全年所有法定节日慰问品的总额标准,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规定每位工会会员的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品总额不超过1200元。 2、部分地方将每个假日的标准予以明确,如云南省总工会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工会可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重庆市总工会则将标准规定的更加具体,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500元以内,国庆节慰问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其余法定节日慰问标准均控制在100元以内。 3、有些地方则确定了节日慰问品总额在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中的具体比例,如浙江省总工会,规定全年慰问不得超过三次,节日慰问品总额不得超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
我国《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根据《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是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属于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经费的来源包括:
中秋节是传统的团圆节,人们取团圆的吉兆,故月饼又称为团圆饼。明代,中秋吃月饼已成习俗。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海南省总工会近日表示,海南省各基层工会今年中秋节可以发月饼,但必须为简装月饼,并严格按照《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由各基层工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把握,且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全总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海南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解释,简装月饼不应包括刀叉、高档工艺品、烟酒、茶叶、保健品、纪念品等与月饼毫不相干的贵重物品,且外包装材料也应尽量以普通塑料或纸盒为主。 本期编辑:崔鹏、蒋波、石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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