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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讲座 | 新出汉晋简牍研究[15]

 浑圆流韵 2015-09-18



新出汉晋简牍研究[15]

□王晓光

  2.纪庄10号牍写于五凤三年末至四年初

  从天长纪庄各牍内容看,唯一涉及时间因素的只有10号牍。如何有祖“管窥”一文所说的那样,该牍言及“发兵广陵”“事复大急”“大事”“亡桃(逃)事”,所记事件应是较大的危急事件。西汉时期可能牵涉“发兵广陵”的相关事件约有三次:一次是景帝三年(前154年)刘濞起兵于广陵引发了七国之乱;另两次都与西汉中后期的广陵王刘胥有关,一次是宣帝地节元年(前69年)楚王延寿勾结刘胥谋反,另一次为宣帝五凤四年(前54年)正月刘胥因使巫女诅咒宣帝图谋不轨,事发被迫自尽。

  于是考察的重点就移至广陵王刘胥身上。刘胥为汉武帝第四子,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被封为广陵王。刘胥为人勇武粗鲁,不守法纪,不为武帝喜爱,也就无缘继承皇位。但武帝之后的昭帝、宣帝都对他礼待厚赏,然而刘胥仍不满意,并一直觊觎皇位。《汉书》记载:“昭帝时,胥见上年少无子,有觊欲心。而楚地巫鬼,胥迎女巫李女须,使下神祝诅。”宣帝少年即位后,刘胥仍觊窥帝位,“祝诅如前”。宣帝地节元年他暗通楚王延寿,“楚王宣言曰:‘我先元王,高帝少弟也,封三十二城。今地邑益少,我欲与广陵王共发兵云。广陵王为上,我复王楚三十二城,如元王时。’事发觉,公卿有司请行罚诛。天子以骨肉之故,不忍致法於胥,下诏书无治广陵王,独诛首恶楚王。”但刘胥不以为戒,继续找女巫诅咒当今天子,此事终于传至京师,刘胥十分恐惧,毒死了女巫及宫中20多人以灭口。大臣们奏请诛灭刘胥,宣帝派廷尉、大鸿胪赴广陵核查这件事。刘胥自知这次天子不会再饶恕他了,便于五凤四年正月自杀,广陵国除。

  地节元年刘胥曾参与楚王谋反,宣帝是刘胥的侄孙,对胥手下留情未加处罚,只诛杀了祸首楚王刘延寿。当初楚王意欲谋反,为人告发,被治罪,没有证据显示楚王付诸军事行动。朝廷既然对刘胥未做任何处罚,不大可能向广陵发兵,更无刘胥发兵于广陵的可能。余下的就是宣帝五凤四年那次广陵王谋反事件了。这一次,宣帝派廷尉、大鸿胪赴广陵调查取证的同时,应该也做了军事上的准备,派军队向广陵国周边集结是极可能的。史籍载刘胥于五凤四年正月自尽,五凤三年十二月有“壬戌”“甲子”日,纪庄10号牍称“上计以十二月壬戌到洛阳,以甲子发兵广陵”,应指五凤三年十二月这三天内写信者“贲且”所历所闻的两件事——上计到洛阳、发兵广陵。按此推想,此时(十二月)朝廷早已掌握广陵王反事,而且做出了部署,包括派大员赴广陵、集结兵力向广陵国集中等行动(“发兵广陵”此处指向广陵进军之意)。这应该是天长10号牍所谓“甲子发兵广陵”之真相。

  如10号牍所示,写信者“贲且”为东郡守丞,应为墓主谢孟生前好友。从信牍看,贲且虽在西北部的东郡任职,但与临淮郡之东阳县、广陵国有相当密切的关系。信中充满不安、恐惧、紧张和负罪感,并言累及家室、“死有余罪”云云,贲且或可能与广陵王谋反一事有关联。贲且写此信时当在十二月末至正月初间,信中“寒时幸进酒食”等问候语也说明当时正值寒冬,他似乎正在做(向西)逃亡之旅。

  刘胥自尽后,宣帝赦免了他的子孙,并以王礼葬之。但这似乎是做在表面上给人看的,得到宽赦的仅是王室宗亲,朝廷对这次谋反参与者的追缉行动却遍及全国各地,甚至持续了数年。居延出土的甘露二年(前52年)《居延丞相御史律令牍》就是通缉刘胥集团余党而发布全国的公文,其中提到的人物很多,具列逃犯姓名、年岁、身份、经历、体态等特征,责令各地“严教属县官令以下啬夫、吏正、父老”详加侦讯,“可以看出当时审理这一重大案件是十分坚决的”。在这种形势下,不知那位在逃的贲且后来命运如何了。

  另外,纪庄M19出土木质长方形砚盒一件,砚盒23×6.8厘米,表面髹朱漆并墨绘水纹,盒内放置一青石板砚。李均明先生《简牍文书学》中指出西汉早期砚多为圆形石砚,西汉中晚期砚多长方形或其他复杂样式,且多配木质砚盒,制作精细,多加装饰。西汉早期墓出土的“文房五宝”中未发现长方形盒式砚,而山东临沂金雀山汉墓(西汉中后期)、日照海曲汉墓(武帝后期)、连云港尹湾墓(西汉末)均出土与纪庄M19相近的长方形砚具。这也佐证纪庄M19不属西汉前期。

  综上,天长纪庄10号牍书写时间应在宣帝五凤三年十二月末至四年正月初之间。纪庄其他各牍的书写当与此时间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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