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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韵集团陈宪清:电梯吃人谁该负责

 wwm5837 2015-09-23
   8月26日上午,湖北荆州一百货商场发生一起电梯安全事故,一名30岁的女子被搅入手扶电梯身亡。对此,海韵集团董事长陈宪清表示,随着全球电梯设备数量的快速增长,与自动扶梯相关的事故频频发生。虽自动扶梯事故死亡率较电梯低,但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对当事人产生的伤害非常严重。
      陈宪清指出,在本次事故中,身亡女子是因为电梯踏板松动而被卷入扶梯,这属于扶梯部件出现问题。出现这样的问题,无外乎以下三种和人为因素紧密相关的可能: 一是产品质量不过关。 二是安装技术不达标。三是部件老化,维保不力。
      陈宪清表示,目前中国电梯维保市场混乱不堪,低价恶意竞争愈演愈烈,导致出现的低价维保单位维保质量无保证、无系统性,扰乱了自动扶梯维保市场的良性发展。部分维保人员没有按照电扶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的内容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甚至缺少专业技能培训"无证上岗"。根本无法保障扶梯维护保养的质量。
      陈宪清指出,由于缺乏法律层面的明确规定,电梯事故发生后,究竟谁来担责的问题,往往遭遇物业公司、制造商及维保公司等涉事相关方的推卸和扯皮。不仅如此,陈宪清表示,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各方也对究竟谁该担责尤其是担负首责,存在明显的分歧。电梯在运营中,由于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维修、维保、检验权)和具体使用者涉及多个主体,往往造成安全责任链条不明晰。一旦发生电梯伤人事故,围绕谁来赔付伤者的医疗费,物业、开发商及维保公司便会陷入互相扯皮、卸责的状态。
      而电梯事故的追责,往往只到电梯企业或维保企业,几乎很少看见对监管部门的处罚。陈宪清认为,追责的浅尝辄止,或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散乱不无关系。多数电梯事故和维保不到位有关。但“维保不到位”既然如此普遍,监管部门有无失责之处?反正,以往电梯事故的追责,往往只到电梯企业或维保企业,几乎很少看见对监管部门的处罚。
      为了防止意外再次发生,陈宪清提醒大家了解一些安全常识:乘坐电梯前,要留意一下自己的鞋带是否系好,还有就是搭乘电梯时尽量站在中间,保证离开电梯时快速稳步。携带儿童乘梯时,必须确保要一直牵着他们的手,绝对禁止儿童在扶梯上玩耍,同时禁止将儿童放入手推童车、学步车或购物车乘梯,而在乘梯时一旦发生意外,要迅速留意前方,并抓紧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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