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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税收减免

 云梦书库 2015-09-2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55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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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奥伊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出售、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业税;销售、转让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及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股权转让营业税征收相关税法规定 税法规定法律依据法律规定具体条文 股权转让未发生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行为不征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2000]961)钦州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并未发生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

  股权转让营业税征收相关税法规定

  税法规定法律依据法律规定具体条文

  股权转让未发生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行为不征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2000]961)钦州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并未发生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因此,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对于转让方转让钦州公司的股权行为,不论债权债务如何处置,均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财税[2002]191号 自200311日起执行)三、《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注:《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第八、九条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税目征税,规定从199411日起实施)

  股东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而形成的股权发生的股权转让按销售不动产或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一、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2000]961),企业发生股权转让时,企业本身作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仍然存在(既使企业的股东已全部更换,或企业名称也已改变),其股权转让不会涉及到企业的具体不动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也就没有发生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因此,这种股权转让行为也不应按销售不动产等税目征收营业税。

  未发生不动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所有权转移的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粤地税函[2002]416)二、对上述股权转让行为,按照《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销售不动产转让不动产等税目的规定,若被转让的股权是股东原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而形成的,无论是一次转让还是分次转让,都依其投资入股时评估入账价值(下称入账价值)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

  股权转让不属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转让股权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2003]12)现行营业税法规规定,营业税征税范围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进行的重组改制过程中发生的转让持有股权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营业税。

  全资企业股权转让,不征营业税关于广东省云浮水泥厂转让股权涉及房地产是否征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1998]65)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为减轻国有企业的沉重负扭,保障职工生活继续得到安定,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其属下全资企业广东省云浮水泥厂的95%股权转让给香港中国水泥(国际)有限公司,同时以5%的股权与香港中国水泥(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中外合营公司.对广东省云浮水泥厂转让95%股权涉及的房地产是否征收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全资企业将其股权转让他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范围,不予征收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因此,对广东省云浮水泥厂转让股权而涉及的房地产,不予征收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缴纳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第一条: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金融企业转让股票需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 2006430日废止)第三章 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第七条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包括: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第三条第八项规定:金融企业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地税123662咨询回复:股权转让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税收减免

 

(一)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7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指学历教育),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这里所称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或国务院的其他规定:按行业有划分了6类,共计60余条:
  1.金融保险类
  (1)保险公司开展的1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4)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5)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出售、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业税;销售、转让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2.科技信息类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文化教育类
  (1)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6)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4.军转、残疾和下岗再就业类
  5.医疗卫生类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此政策。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收入,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免征营业税。
  (3)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不得享受此政策。
  6.其他业务类:
  关注(3)—(6)、(10)—(14)、(17
  (3)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
  (4)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5)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6)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收费
  (10)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11)教材变化:自20111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1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
  (13)对企业、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职工住房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14)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①离婚财产分割;②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③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④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企业买卖股票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解答】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200911日起实施的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细则将金融商品买卖业务的纳税人扩大到除个人以外的所有企业,不再限定为金融企业。股票属于有价证券的一种,公司买卖股票应缴纳营业税。

。对于这些非金融机构在证券交易所转让解禁股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呢?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200911日前,非金融机构转让解禁股的所得不需要交纳营业税;第二就是自200911日起,非金融机构通过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解禁股根据新营业税条例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第三、有价证券的范围。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有价证券应该包括国债、各种公司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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