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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怎么缴?缴多少?

 超越梦想之上 2015-09-23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怎么缴?缴多少?

贵州都市报 2015-09-23 08:52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您要缴多少?

多彩贵州网讯 9月22日,贵阳市社保中心就我省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可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等问题举行新闻通气会,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参保人员所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读。

据介绍,去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针对群众咨询中最关注几个问题,如:哪些人可以参加、怎么参加、缴多少钱、一次性缴不起那么多钱怎么办、补缴了能得多少待遇等问题,贵阳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就这些热点一一进行了解读。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需符合哪些条件?

具有我省户籍,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参保。

1.1998年9月30日以前曾在我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

2.2007年12月31日以前,我省地方政府各级机关、乡镇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的编制外人员。

3.2012年7月1日前退出现役未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复员退伍军人。

4.因各种原因离开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中央在黔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原编制内人员。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哪里办理参保手续?

贵阳市户籍人员,符合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参保手续。

本省其他地州市户籍人员,长期在贵阳市居住的,符合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到居住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参保手续。

具有本省户籍,在贵阳市已参保人员,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省其他地州市户籍在贵阳居住的提供居住证);

2.本人认真阅读了解政策,并在申请表中确认签字。

3.符合参保条件1、2项规定的的各类人员,应有本人原始工作依据,包括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原始工作档案、工资发放花名册、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审批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获奖证书等等。没有本人原始工作依据的,可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公示后出具证明。

4.符合参保条件第3项规定的复员退伍军人,应有本人原始参军依据,原始依据应包括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等。无原始依据的,不能办理。

5.符合参保条件第4项规定的的原编制内人员,应有本人原始档案,无原始工作档案的,不能办理。

办理时补缴年限如何认定?

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的补缴年限统一为15年,从办理补缴之月起往前推算确定。其中,军队复原退伍人员2012年7月1日前的军龄不再缴费(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军龄不满15年的,最长补缴至满15年,军龄超过15年的,据实计算。

对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不足15年,符合补缴条件的,可补缴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补缴年限从初始参保时往前推算确定。

对符合补缴条件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年限,也可以先计算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时不足15年的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后再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

一次性补缴经济困难怎么办?

为了缓解参保人员缴款压力,达到补缴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贵阳银行申请“养老助力贷”。

参保人员先行缴纳自行出资部分后,“养老助力贷”帮助参保人员解决剩余补缴额度。补缴后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领取的养老金一部分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剩余部分归参保人员自行支配。待贷款归还完毕,参保人员将全额领取养老金。“养老助力贷”贷款金额分3万和4万两个档次,还款年限为3年、5年、8年、10年。

例1:张某一次性补足15年社保的计算明细表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怎么缴?缴多少?

一次补缴的金额如何计算?

补缴金额以补缴年限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利息一同补缴。

例1(从未参保的):张某,男,年满60周岁,于2015年6月办理补缴参保,一次性补缴15年,往前推算15年,应从2000年7月为起始年,2000年的补缴费基数应按上年(1999年)全省岗平工资100%的基数,按20%计算补缴金额,2001年的补缴费基数按上年(2000)年全省岗平工资计算,以此类推至2014年。

张某的补缴金额为1999年至2014年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基数、补缴比例20%。计算后,应缴本金约64926.84元,应补缴历年银行同期利息约13728.12元,合计应缴约78654.96元(如图)。

例2(参过保的):李某,男,年满60周岁,于2015年6月办理补缴参保,其2004年7月已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至2015年6月,实际缴费11年,应从2000年7月为起始年,2000年的补缴费基数应按上年(1999年)全省岗平工资100%的基数,按20%计算补缴金额,2001年的补缴费基数按上年(2000年)全省岗平工资计算,以此类推至2004年6月。

李某的补缴金额为1999年至2003年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基数、补缴比例20%。计算后,应缴本金约6471.78元,应补缴历年银行同期利息约3187.56元,合计应缴约9659.34元。

例3(退役军人):退役军人王某,男,年满60周岁,于2015年6月办理补缴参保,其军龄6年,应补缴年限从2015年6月往前推算至2006年7月。应从2006年7月为起始年,2006年的补缴费基数应按上年(2005年)全省岗平工资100%的基数,按20%计算补缴金额,2007年的补缴费基数按2006年全省岗平工资计算,以此类推至2015年6月。

王某的补缴金额为2005年至2014年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基数、补缴比例20%。计算后,应缴本金约53675.7元,应补缴银行同期利息约8617.23元,合计应缴约62292.93元。

一次性补缴后

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1、办理补缴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照贵州省劳动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6]20号)规定计发。

以例1从未参保补缴15年的张某为例,张某补缴参保后的次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计发办法计算养老待遇约为850元左右。

2、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规定支付死亡待遇,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可继承,以本人实际储存额为准,并享受黔劳社厅发〔2008〕13号文件规定,一次性补助费为14000元,丧葬费2400元,合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为1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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