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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坚持改革与监管并重

 火星寨主 2015-09-23


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此次改革重点围绕“五脱钩五规范”展开,分批试点,逐步扩大范围,稳妥审慎推开,力求脱钩不脱管,“扶上马”“服好务”,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脱钩试点任务要重点围绕‘五脱钩五规范’”……

7月8日以来,国家陆续发文要求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8月17日,中国足协先行先试,正式公布《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9月7日,民政部发布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大幕已经拉开。为何要改革?重点是什么?进度怎么样?会遇到哪些困难?脱钩会不会带来新问题?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就此进行了专题解读。

行政化影响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国家为什么陆续发文要求进行改革?

李勇:截至2015年6月,全国依法登记社会组织62万个,其中行业协会商会近7万个,包括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800多个,已基本形成了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门类、各个层次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大部分行业协会商会顺应时代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总体来看,我国行业协会商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现有行业协会商会多数从政府部门内产生,由于职能转变缺位、错位和行业协会商会定位模糊,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存在行政色彩过浓的现象,成为影响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一方面,行政化违背行业协会商会市场化、民间化本质属性,影响其独立法人地位,不利于其功能作用发挥,使其借行政权力增加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另一方面,行政化导致行业协会商会依附于政府部门,影响政府职能转变,导致其与政府职能部门利益关联,容易诱发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

因此,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仅是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明确要求,要通过改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责边界,加快形成政府依法行政、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的新体制,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有序发展。

改革核心“五脱钩五规范”

此次脱钩的重点是什么?

李勇: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五脱钩五规范”,就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从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党建外事等五个方面与原来的业务主管单位脱钩,使行业协会商会不再附属于行政机关,真正实现独立自主办会。

一是机构脱钩,规范行政管理和服务关系。取消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

二是职能脱钩,规范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职责分工关系。剥离协会商会现有行政职能。对适合由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脱钩时要制定清单目录,按程序移交行业协会商会承担,同时要明确监管措施和责任。

三是资产财务脱钩,规范和明晰财产关系。行业协会商会要实行独立财务管理,原则上实现办公场所独立。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拨款将逐步取消,转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

四是人员管理脱钩,规范用人关系。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规范用人制度,逐步实现依章程自主选人用人。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或退(离)休公务员到协会商会任职兼职,特殊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五是党建、外事等事项脱钩,规范相关管理关系。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专门的党组织负责党建工作。外事工作属地化管理。

“五脱钩五规范”是一个整体,通过“五脱钩”,切断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直接利益联系;通过“五规范”,理顺行业协会商会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管体系,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连续三年分批脱钩试点

脱钩试点工作如何实施,进展如何?具体时间节点是怎样的?

李勇:按照脱钩总体方案要求,遵循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的原则,做好脱钩试点工作。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层面,经脱钩联合工作组同意,民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试点主体、试点时间、试点任务和组织实施等都做了规范。

总的安排是,今年、明年和后年分批进行脱钩试点。今年先选择100个左右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第一批脱钩试点,试点名单择日向社会公布。2016年6月完成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

地方性行业协会商会层面,各地将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和工作组,制定本地区脱钩方案,2016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脱钩试点工作,随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方面困难需要克服

预计本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会存在哪些困难?将如何突破与解决?

李勇:困难肯定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些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对脱钩工作认识不足;落实配套扶持政策需要时日;行业协会商会自身能力建设薄弱。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主管部门担心行业协会商会能力不足,不能很好地承担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有的行业协会商会长期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担心脱钩后会失去政府依托、人财物的依靠;有的行业协会商会缺乏应有的能力素质和服务会员的意识,惧怕竞争,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另外,国家层面的脱钩总体方案已经出台,党建、财务资产、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文件也已完成。但落实好配套扶持政策,可能需要一个过程。

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商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少组织在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思维方式、职能开拓、治理方式等方面,与现代行业协会商会市场化运行方式有一定差距。这次改革对部分长期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运行的行业协会商会,将是一次巨大冲击和考验。

但面对问题,需要我们迎难而上。脱钩总体方案强调“双主体责任”,指出各主管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都是脱钩改革的责任主体,都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改革任务不折不扣、细之又细地落实到位。

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的顾虑,脱钩总体方案都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比如: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民政部已发布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有关党建、机构编制、外事、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国有资产、经费支持方式改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办公用房、综合监管等方面的配套文件也即将正式颁布。各地区、各部门也将在政策支持、环境营造等方面进行配套,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指导和支持。

脱钩不是“撂担子甩包袱”

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会不会出现脱管现象,如何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李勇:脱钩不是脱管,更不是撂担子甩包袱,需要坚持改革与监管并重,脱钩与扶持并重,“扶上马”“服好务”,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更健康、更有效、更市场化地成长和发展。

首先,要加强党建工作。它是保障行业协会商会正确发展方向,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具体工作中,大家不但要做好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关系的调整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不断档、管理调整无缝对接,还要扩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确保脱钩过程中和脱钩后党建不留死角、不出现真空。同时,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其次,要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各业务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要继续发挥好业务指导作用,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将更多适合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事项交由行业协会商会去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指南制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第三方咨询评估、资质评定、国际经济交往等方面作用。

通力做好综合监管至关重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业务活动将更多地面向社会和市场,提供服务将更加规范有效,对政府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做到脱钩不脱管、脱得有序,放而不乱。登记管理机关、党建、编制、外事等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综合监管工作,避免出现管理上脱节,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合力。

(转自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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