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淮南事件不是第二个彭宇案 牛顿的苹果 当警方结论出来后,今天终于看到了当事人,淮南师范学院女生小袁发出了质问微博,连问六个“我做错了吗?”从她这个6 个质问,基本可以还原事实经过。 女生骑着自行车已经过去了,然后老人才摔倒在地。老人向她喊话,她回头一看,老人摔倒在地了,便过去扶老人。此时,开始有了围观群众,看到女生扶着老人,便询问是怎么回事,女生说不太清楚。后来,老人的儿媳妇来了,也问她是怎么回事,女生解释的是老人可能自己摔倒,也可能是路面不平绊倒。但老人的儿媳妇坚称是女生撞的,于是女生报警了。这也可以从事后采访,其儿媳妇说的话,如果不是她撞的为何要出医疗费,为何要送老人去医院之语,可以看出,老人的儿媳妇并非当事人,只是因为女生扶老人了,就认定是女生撞的,而且要咬住不放。 在这样的情况下,女生要求调监控查证事实,但发现监控死角时,才寻求目击证人。按照女生说的,当时有几个现场的人愿意为她作证,她便打消了怀疑。那么,为何后来看到的采访,几个证人都说女生承认自己撞人了呢?但从女生描述来看,女生并没有说过这个话,所谓的撞了是老人儿媳妇坚称的,儿媳妇死要女生承认,重复多次便成了女生自己说的了。可以看出,所谓女生撞了老人,从始至终都是老人儿媳妇坚称的。 一般来说,作为外地人,在对方人多势众的情况下,由于害怕,有时会出于保护自己,说些违心的话。女生作为外地人,被那么多当地人围着,而且其儿媳妇坚称是女生撞的,在那样的情况下,女生有些害怕说了些不由衷的话,是有可能的。 警方所以出台结论说,是因为相互有接触。当小袁在接到结论书时,对此提出质疑,警方对她的解释是,小袁离老人最近,肯定有外力,肯定是自行车的后车轮接触了老人,致老人摔倒在地。看到这里,总算明白为什么警方会用“互有接触”这样的一个创造性的词语,而且这样一个过程并不是亲自见证的,也不是所谓的证人亲眼看到的,而是警方推测的。即老人如果不是在外力下,就不会摔倒,这个外力因为女生离得最近,自然就来于女生的自行车了。这样的推测真的能让人信服吗?事实上,在路上摔倒,有时并不需要外力,可以是自己不小心,可以是自己身体差,可以是路面不平等原因导致的。小袁在微博上也提到,当时她提到过可能是路面不平的原因。 从女生的微博,可以看出,女生对这样的结论怀着强烈的质疑,有着强烈的不服。这样的状态,如果不是被冤曲了,肯定做不到。无论怎么样,从警方的结论,到警方的解释,都不足以认定是女生撞的。这个事件,从几个老人的所谓证人,他们说的都是什么女生承认是自己撞的,所以就撞了。如果真的撞了,老人是应该倒在自行车上,自行车不可能会继续驰过去。这一点,无论是老人还是女生,还是所谓的证人,都没有提到当时女生的自行车倒了,自行车不倒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自行车并没有碰到老人。如果碰到老人了,老人肯定会压倒自行车,但这个事情并没有发生。 如果警方的结论和推测都不能服众,出台这样的“互有接触”的结论,是不负责任的,也是不能让人信服的。真心希望这次不是冤案,真心希望警方不要再判出第二个彭宇案。正是从当年的彭宇案开始,老人摔倒越来越成为一个扶不起的难题。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请警方不要为应付舆论,或者尽快结案,出台经不起推敲的结论。特别作为这样一个大众关注的事件,尤其要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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