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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股转官方叫停违规平台 新三板出现“灰色地带”

 昵称26194610 2015-09-24

作者:易三板研究团队 来源:易三板

易三板讯 2015年,新三板成为继互联网金融之后的另一个“风口”,资本蜂拥而至的同时,各路金融人才也开始进入新三板领域。截至915日,股转系统显示挂牌公司数量已经达3462家,日均交易额在3-5亿元。尽管新三板交易活跃度有待提高,但易三板研究员发现挂牌公司的热情高涨,依然带动整个新三板市场的快速发展,新三板周边产业开始逐渐形成气候。

914日,股转系统的一则通知声明,引起了市场强烈关注。股转系统通过官方微信号发布了名为《关于禁止任何机构设立挂牌公司股票买卖意向平台的声明》,声明中的一些要点值得市场研究,易三板研究团队第一时间为大家解读。

事件起因:股转之外的股票意向买卖平台

易三板研究员发现,在股转系统的声明中提到“个别市场机构推出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意向买卖信息的发布平台,在相关平台上,任何人经注册均可发布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买卖意向信息。”

股转系统虽然未点名说是哪个平台,但是已经发现此类现象的苗头。一位新三板业内人士透露:“做新三板大额股票买卖中介的刚刚露头就被叫停了。”

随着新三板挂牌企业越来越多,原来明不见经传的企业,一下子成为公众公司,做企业股票买卖生意的也越来越多。一位在深圳工作的人士透露,他刚刚辞去了保险公司的工作,加盟了一家专门销售新三板股票的公司。新三板的“风口”除了带动券商业务的发展,民间股票交易也开始萌发。

挂牌公司能否“任性”披露交易信息?

股转系统作为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具有和沪深交易所同等的法律地位。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属于非上市的公众公司。既然是公众公司,在股转系统注册登记,还是需要依照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

那么,挂牌公司能否“任性”随意披露股票交易信息?需要法律专业人士和股转系统官方给出具体说明。易三板研究员发现,在股转系统官方声明中,提到了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挂牌公司股票的公开转让(含发布挂牌公司股票买卖意向信息)只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其它任何市场机构不得组织该类交易行为。

文中尤其强调了“挂牌公司”的“公开转让”。这是股票转让信息披露的一道法律边界。目前,新三板市场上已经有大量互联网平台,从事新三板网上路演或者定增。这个地方就有一定争议,定增实际上包含挂牌前定增和挂牌后定增,挂牌后的定增实际上就属于“挂牌公司”的行为,但是属于发行,还是转让?依然有很多边界问题没有理清。如果股转系统按规定执行,估计大量的新三板平台会面临法律边界问题的考验。

市场需求旺盛分层改革、竞价交易

易三板研究发现,新三板披露的三种交易方式:协议转让、做市转让、竞价交易中,目前实行的只有前两种,即协议和做市,竞价交易一直备受市场期待。在前两者中,又以协议转让为主,做市转让方式20148月份推出,至今刚满一年,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一位接近市场的人士透露,新三板仍然以协议转让为主,买卖双方需要在线下先行沟通意向并确认价格,才能到股转系统进行交易,所以一些民间的买卖意向信息平台也确实存在着市场需求。但此类行为是否存在着交易的“灰色地带”?未来股转系统官方应该给出一个明确的边界,市场信息披露的尺度应该以多大为宜。

股票买卖意向信息平台尽管已经被叫停,但是却暴露出新三板交易制度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市场所关注的分层、扩容、竞价等问题,如果制度改革不能跟上市场的脚步,市场必然会自发生出许多“创新”。尤其是以协议转让为主的传统交易方式,本质上与线下交易并无太多差异,而且灰色空间巨大,比如之前大量的“1分钱”交易,是否违法目前仍是悬念之一。

易三板研究认为,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市场需求能够更好地释放,新三板交易将迎来新的局面。

版权所有:转载请务必标明来自“易三板”,作者为“易三板研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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