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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期热点】12366征期热点问题

 刘刘4615 2015-09-24
2015-04-17 北京国税

  1.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所得税相关事项,需上传的附件资料是否有格式要求?

  附件资料必须是PDF文件或图片格式文件(PNG、BMP、JPG、JPEG)。图片文件最大不超过500K,PDF文件最大不超过2M。如果企业需要报送WORD或EXCEL文件资料,请把关键资料页转换成PDF文件上传。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否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网上办理企业所得税相关涉税事项的公告》(北京国税公告〔2015〕5号)附件1规定,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优惠备案事项可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3.纳税人于2015年4月1日前通过原网上办税服务厅、原网上税收优惠备案系统和资产损失申报系统完成所得税优惠备案、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纳税申报和资产损失等事项资料报送,是否需要通过升级后网上办税服务厅重新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是的。因系统升级需要,纳税人于2015年4月1日前通过原网上办税服务厅、原网上税收优惠备案系统和资产损失申报系统完成所得税优惠备案、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纳税申报和资产损失等事项资料报送,仍需要通过升级后所得税网厅系统重新办理相关资料提交。

  4.使用税控机具开具的发票明细电子数据抄报、上传未成功时,如何处理?

  由于使用税控机具开具的发票明细电子数据抄报、上传未成功导致系统没有自动完成发票验旧时,纳税人可以持明细电子数据抄报、上传未成功的发票“记账联”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数据补录并完成发票验旧手续。

  5.对于已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完成备案的纳税人,发现信息有误,如何处理?

  对于纳税人已经完成备案,但备案信息错误的,需要重新办理备案。如果纳税人网上填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信息变化的,附件资料正确的,纳税人发现后应重新提交《备案表》,系统自动作废原备案文书,附件资料不再重新提交;附送资料同时不正确的,除以上操作以外,纳税人还应再次重新提交原错误附件资料。如果纳税人网上填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信息填写正确,附件资料不正确的,纳税人发现后重新提交的,仅就原错误附件资料进行重新提交。

  6.《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经认定后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国税公告2015年第6号)具体执行日期是2015年季报还是2014年汇算清缴?

  企业2014年汇算清缴享受公告中列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时,可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相关备案资料由纳税人妥善保存备查。

  7.使用税控机具的纳税人完成数据抄报的当天,可否领购发票?

  纳税人在抄报、上传发票明细电子数据后,系统于次日自动完成发票验旧。验旧完成后,纳税人可以按规定办理发票领用手续。纳税人当天上传发票明细电子数据需要当天进行发票验旧的,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验旧手续。

  8.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厅办理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系统可否自动提示附件资料清单?

  可以。要求附送资料的业务,点“上传资料”按钮弹出“附件资料管理”界面,界面中已经显示正在办理业务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清单。企业用户鼠标双击清单名称或点击“操作”列的图标,在弹出的窗口列点“上传附件”,可以浏览电脑上已经准备好的文件。部分业务不要求报送“附送资料”,界面中不会显示“附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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