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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东:获得生命的自由的起点,是领悟大地的宁静

 tnj660630 2015-09-26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一个连续的传导的过程,人的最终目标显然是法自然,能够像大道那样自然而然的面对各种人和事。

但是,为什么人只能从“法地”开始呢?如果,我们说“道”是抽象的,那么天和地一样,都是具体的,可以感知的,人为什么不能直接从取法于天开始,去法自然呢?

为此,我们有必要看一下天与地的区别,首先老子说: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在老子的思想中,这个“一”就是某一物类的“道”,某一物类的基本特征。所以“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就是说,天的基本特征是清而高,地的的基本特征就是安而宁。由此可见,老子以“法地”作为人法自然的起点,其实就是要强调,人要以学会安宁,懂得安宁为起点,才能去体会大道。

《易·乾文言》中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将天和地的区别说的更加清楚了,简单的说,天是动的,是不断的发展创新的;而地则是相对静止而柔顺的,并因此而能不断的承载各种由天所创生的事物。这可以让我们看到,“地”之宁的一种功用,那就是能够承载。

“人法地”的功用,或者说价值也与此相似,所以老子说:

道生之,而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

大道赋予了我们很多,但是只有通过我们自己的修养,才能把这些天赋的禀性与品质蓄积起来,内化为我们自己的德行。这个过程就是“道生之,而德畜之”,就像大地对上天创始的生命的承载一样,需要以自身的“宁”作为基础。

反之,则是以此为基础,我们才能全部的拥有上天赐予的生命内涵,才能使我们的生命,从肉体的躯壳中被释放出来,获得充分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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