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无为县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新标准

 农业工作者 2015-09-28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2015年市政府令第57号)精神,我县从201571起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新标准。

一是增设缴费档次,新增设了1500元、2000元、30003个档次。

二是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实行多缴多补政策,补贴标准统一是30元调整为30元至605个档次。

三是提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80/月提高到85/月。

四是调整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凡出生年月在195571日以后的参保缴费人员年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130%除以139

五是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对参保人员死亡的,给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1200元。

县居保中心再次提醒我县城乡符合条件的参(续)保居民,对2015年未缴费的请及时缴费,若逾期不缴纳导致中断缴费的,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同时提醒各乡镇经办人员,要按时申报丧葬费申领材料,逾期申报不享受丧葬费补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