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霞浦县超标电动车要挂牌上路了!9月18日以后新购的不予登记

 独钓秋江雨 2015-10-01

内容提示:

霞浦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实行过渡期临时号牌管理,2016年1月1日起霞浦县超标电动车须持“身份证”上路,未经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过渡期为3年,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10月10日起到12月31日止,超标电动自行车可以到霞浦县交警大队设置的集中登记挂牌点申请登记挂牌。



凡是在2015年9月18日之前已经进入流通和使用的超标电动车,必须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申请登记挂牌。否则,2016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对超过期限未登记的,以及2015年9月18号以后新购的超标电动车,县公安交警大队不予登记。申请登记时间从10月10日起至12月31日止,市民可到办理处申请登记挂牌。


图为霞浦县公安局通告


不过,有三种电动车被排除在这次纳入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范围之外,即指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和燃油助力两轮车不予办理临时牌证,不得上道路行驶。




同行规定
1

驾驶人必须年满18周岁

过渡期内,驾驶超标电动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

2

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载人只限1个。

3

随身携带证件

悬挂临时牌照上路行驶,随身携带行驶证和有效的身份证件。

4

三年后禁止上路

超标电动车在过渡期内行驶,2018年9月30日禁止上路。



1
请登记时应携带哪些材料?
回答:

必须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四项证明、凭证。

  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其住所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经其授权委托的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必须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超标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和过渡期内保险凭证四项证明、凭证。其实,在其它城市只需提供车辆发票跟合格证、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即可挂牌了。


2
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丢失或车架号码因磨损、锈蚀无法识别怎么办?
回答:

购车发票遗失可通过2种方式弥补。

   购车发票遗失的,可以凭借售车企业销售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企业印章)作为来历证明;还可以凭借车辆所有人情况申告说明和所有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车辆归属证明作为来历证明。为方便车主,简化手续,公安交警部门专门设计了《超标电动自行车归属证明》表格。

  合格证遗失的,所有人可到公安交警部门说明情况后,以实际车型目录资料替代。

  个别车架号码因磨损、锈蚀无法识别的情况下,经集中挂牌点民警核实车辆来历后重新编发新的车架识别号码,再打刻到车架上


3
市民如何判断自己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是符合要求的险种?
回答:

建议市民在公安交警部门设置的登记上牌点购买。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过渡期内,挂牌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而这份保险凭证,也是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

  “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是解决超标电动自行车事故赔偿难、逃逸事故多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该负责人表示,第三者责任保险内容必须符合机动车交强险要求,3年过渡期内一次性投保。

  那么,市民如何判断自己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是符合要求的险种?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主要可从三个方面进行甄别。一旦投保车辆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一是不论责任大小、比例,全额赔付;二是每人伤亡最高赔11万元,每人医疗费用最高赔1万元,每人财产损失最高赔2千元;三是参照交强险赔偿方式,可以先行垫付医疗费。

  不过,由于保险合同比较专业,为避免市民因购买不符合要求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而导致在登记挂牌时必须重新购买,警方建议市民在公安交警部门设置的登记上牌点购买合格保险。


4
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中有哪些惠民、便民措施?
回答:

免收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行驶证费用。(网传收取300元,是谣言)

目前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中可享的惠民、便民措施包括,免收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行驶证费用,档案材料费;集中登记挂牌,实行一站式服务。


5
从其它地方买过来的二手电动车,没有任何发票与合格证的呢?
回答:

暂时小编也不知道如何办理?只能询问公安局交警大队!总不可能让它自生自灭吧。后期我们将跟踪报道,为大家提供跟便捷的资讯。


亲!
更多详情请咨询交警部门!我们获知此事,有如晴天霹雳!但愿不要影响到你们假日的美好心情!


更多精彩 请关注名城霞浦!

关注需谨慎
订阅有风险
当地吃喝玩乐指南
霞浦风俗地理介绍
给你好看
名城霞浦
微信号:mingchengxp
投稿邮箱:fjjsb@163.com
在这里,读懂霞浦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