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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曝重疾险理赔内幕

 墨雪夜疯狂 2015-10-02

  “潜规则”,一个隐藏在日常消费领域的顽症。

  当我们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时,我们期盼商家诚实守信,买卖公平公正。但是,由于消费者缺乏对商品或服务的深入了解,一些不良商家,依靠信息的不对称,通过各种所谓的“潜规则”,暗地里侵害着我们的利益。

  这些所谓的“潜规则”为一小部分“业内人士”所熟知,却竭力把大众蒙在鼓里。市消协统计,去年1月至今年2月,全市共受理各类投诉2300余次。其中,各种各样的“潜规则”,正日益成为消协处理各类投诉的难点。

  “潜规则”往往披着“合情、合理”的外衣,但潜伏的东西毕竟见不得阳光。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报联合市消费者协会对消费领域“潜规则”发起挑战。即日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通过案例剖析、业内人士自曝内幕、记者调查等手段,对多个行业的“潜规则”进行曝光,力图揭开业内“猫腻”,给您一双慧眼。

  市民在保险公司买下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原以为今后一旦生了大病,有了可靠的经济保障。殊不知,部分重大疾病保险合同设立了繁杂而令人迷惑的“门槛”,经常让投保人落入“投保易,获赔难”的陷阱。日前,曾当过4年保险业务员的王宇(化名)约见本报记者,透露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部分条款的“潜规则”,提醒市民购买此类“保死不保生”的保险时擦亮眼睛。

  自揭内幕:合同条款“门槛”重重

  “我在市区某保险公司做了4年业务员,陆续接了一批重大疾病保险的单子。不少投保人来索赔时满怀希望,遭拒绝后满脸沮丧甚至绝望,每当此时,我的心里就充满内疚和不安。晚报倡导业内人士自揭行业‘潜规则’,以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我犹豫了好几天,终于还是给你们打了电话。我不是要砸保险同行的饭碗,但挣钱也不能昧着良心啊。”

  这是王宇的开场白,已转行大半年的他,说起这些事时语气间还有些自责。

  王宇说,他曾接了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单子,投保人是位姓朱的中年男子。一年后,朱先生查出患有“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退”,于是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但遭到拒绝。原因很简单,因为在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条款上有这么一条:“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退”必须同时满足4项条件才能获赔:休息时出现呼吸困难;动脉血氧分压小于一定值;动脉血氧饱和度小于规定百分比;因缺氧必须接受持续的输氧治疗。虽然朱先生有缺氧症状,但没有接受“持续的输氧治疗”,因此不能获赔。

  王宇说,他到医院看望过躺在病床上的朱先生。他家经济状况较差,原本打算靠保险赔偿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但却不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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