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济南某企业将认缴当成实缴出资额险酿大错 填年报马虎不得

 凯旋号 2015-10-03

舜网讯

2015年是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施行后的第一年。4月29日,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从抽样调查结果看,有不少实行认缴制的企业在填报企业年度报告的“出资信息”时存在误区。为此,工商部门发布提示:认缴注册资本要按照公司章程如期缴付,相关信息更要如实填报,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在去年3月1日启动的商事制度改革中,企业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绝大多数行业办理登记业务不再需要验资报告,令不少缺乏启动资金的创业者享受到便利。而在目前正在进行的2013年、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中,不少企业在填报股东及出资信息时,却走入误区。从市工商局对部分企业年报情况的随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随意填写和出资没有按期到位等情况,可能影响企业年报的真实性。

“本来以为按照注册资本金总额填上就行了,哪知道差点公示了虚假信息,”据一位成立于2014年9月、认缴注册资本150万的创业公司负责人刘先生介绍,在填报股东及出资信息时,他想当然地把认缴的150万元填成了“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写成了年报填报日期;可实际上,这笔注册资本既没有到位,也没到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

还有一些企业填报的出资数额低于公司章程的约定。据公司开业已有半年的黄先生介绍,由于认缴的注册资本已经到了出资期限,而团队中一位股东中途放弃创业,黄先生便没有填报该股东的出资情况。“工商人员偶然发现了这个情况,提醒我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才消除了隐患。”

“企业务必按照公司章程中约定,缴付注册资本,并在年报中如实填报注册资本信息。”据济南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注册资本认缴制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缴付注册资本,而是公司的股东(发起人)要按照公司章程中共同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度和出资时限,保障注册资本到位。如果股东和股权发生变化,应当先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示即时信息后,再填报年度报告。

同时,该负责人提醒,虚报股东出资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在公示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保障企业公示信息真实性,工商部门将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对相关信息进行抽查。为此提醒广大企业,及时检查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避免随意填报年报信息。

作者:常雪芳 :翟玉红 柳静

netease 本文来源:舜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