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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女人钢牙咬碎的包办婚姻—— “犹太是怎样的人”之十四

 山爷wzs0718 2015-10-04

不婚的,拒婚的,婚姻不睦的,像是愈来愈多了,犹太人在这方面有何见教?

说出来让人失望。和中国人相似,犹太人的两性关系也受着习俗的枷制,犹太社会古来就盛行今日我们常以鄙夷的口气谈论的“利益婚姻”,乃至“包办婚姻”。早熟的犹太人,从来不认为婚姻是单纯的,两个人的结合,或出于爱情,或出于利益考虑,但最大的干系在于各自所属的家族。婚姻是两个家族的结合,两个家族的长辈都指着联姻来互通有无:财富、地位、名望。

证据依然来自犹太笑话。来自东欧犹太人的幽默,取材于婚恋问题的很多,但就像我之前写过的,犹太人的幽默一般不带有道德谴责和嘲笑的味道。管制型的家长,财迷爹妈,势利青年,见钱眼开的媒人,他们给人的印象是荒诞、自负和善于狡辩。

(一)

一个小伙子被媒人安排去另一个城市相亲,父亲叮嘱他:不要太贪心,如果女方家里能给出五千卢布的陪嫁,你就该点头了。要是对方实在没什么特别的名声,那么你再要求嫁妆翻倍。

第二天小伙子拍回来一份电报:“她爹被处绞刑,该要多少?”

(二)

“我给你介绍一个姑娘,嫁妆十万卢布。”

“你有她的照片吗?”

“你有病?有了十万卢布还要看照片?”

(三)

一个青年结婚,婚礼当天就气呼呼地奔回了自己家:“不是处女了。”

他父亲支持他:“你是对的。别人不要的,我们也不要。”

如果你有强烈的不舒服感,那是对的。犹太人的父权制阴影之重不下于中国人。从笑话里都可以看到,未婚女性几乎没有话语权,家族生养女儿就是为了将来嫁一户好人家;媒人,如同商人、律师与放贷者,也是传统犹太社会里声名狼藉、却谁都缺少不了的一个行当,他们安排有需求的年轻男性去观摩别家待字的闺女。在现场,两个家族可以直接谈价钱,无须过问女孩子的意见;女性完全被物化。

在以色列建国以来卖得最好的一本长篇小说——梅厄·沙莱夫的《蓝山》里,有个有趣的情节。三十年代,在巴勒斯坦地区设立定居点、辛苦垦荒的犹太人,几乎个个都是穷光蛋,不多的个人财产也必须上缴集体共同支配,就是在这种处境下,一个名叫马古利斯的农民结婚了,可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新娘何许人也。六个月后,新娘舟车劳顿,颠颠簸簸地出现在了才刚刚开始翻耕的定居点土地上,坐着一辆由六头牛拉着的货车,六个哥萨克人和四个切尔克西亚人荷枪实弹,腰里插着匕首,一路护卫过来——当然,把农民们都看呆了。

身无分文的马古利斯,娶到了乌克兰最有钱的犹太人的女儿利娃。“车上驮着一个巨大的箱子,里面装着黑檀木的家具、比空气还要稀薄的整套餐具、丝质的枕头、鹅绒的被子、蓝色的蕾丝窗帘和布哈拉地毯等等。”当天晚上,村民委员会就召开了紧急会议,讨论如何防止一个外来的有钱女人破坏此地的安定团结,马古利斯主动提出,他和妻子已商量好:这些嫁妆全部充公。很快,新娘带来的水晶器皿、黄金餐叉就都在农民脏兮兮的手里传来递去了。

故事有点夸张,但基于确凿无疑的事实:包办婚姻,家长独裁,是当年东欧犹太社会里的常态。不过,由于犹太人固有的喜剧性格,他们似乎很少像中国人一样,热衷于表达对此类恶劣传统的深恶痛绝。小说中写道,那位利娃很快融入了泥腿子们的日常,她寄回娘家的照片上,是一个穿着阿拉伯土布衣裙的小丫头,撒鸡食,收蜂蜜,干得不亦乐乎。

撕开小说的玫瑰面纱,当代的女性主义者若是了解《塔木德》里关于婚嫁和两性交往的规则,更该钢牙咬碎了。《塔木德》不仅有“强奸者必须娶被强奸者为妻”这般规定(并非绝对,每一条规定都有争议,而争议都被原原本本地记录在经文里),而且授予丈夫课以妻子义务的权力:丈夫可以要求妻子必须如何,不得如何,妻子则须遵守。不过,令人略感宽慰的是,丈夫也必须负责任地使用这种权力。比如说,丈夫可以禁止妻子用自己的钱,但有义务保障妻子的生活。我们于此看到一种较原始的霍布斯式逻辑:我拿走你的自由,我要给你安全以为回报。

在婚恋方面,犹太人似乎无法向现代社会支援什么值得一提的“智慧”来。在宗教依然占主导的犹太社区里,拥有平等观念的年轻人同道貌岸然的宗教权威冲突不断。列位,去哭墙前可别光把“神圣”啊“虔诚”啊“壮观”啊这种旅行社级别的形容词含在嘴里,你要知道墙前的男女向来分区祷告,男人一大块地方,趾高气扬地走来走去,女人只能挤在一隅,新世纪以来,拉横幅抗议乃至动拳脚的事可不少见。两性之不平等,同父权至上的托拉和犹太教,同父权主义的婚恋习俗,都是直接相关的。

但是事情又有另一面。在二战后趋世俗化的犹太人社会里,女性主义相当缺少市场,人们谈论性别歧视,很少说到他们的头上。是不是只要宗教的阴云散去,历史遗下来的男尊女卑包袱就被彻底卸掉了?

约书亚,我认识的一位移民以色列、常在以色列和美国老家之间飞来飞去的犹太人,曾对我说他忍受不了犹太女人的“飞扬跋扈”。我们谈论美国犹太作家菲利普·罗思的小说。罗思擅写美国犹太男性的苦闷,他们在家中受到母亲的严厉胁制——和中国人的情况相仿,本处于弱势的女性一旦嫁了人,生儿育女,就转变为强势的女主人,她(和她丈夫)秉着古来的习惯,干涉儿女的婚恋选择,考虑门第,衡量对方的财产,等等,乃至强制他们嫁娶不喜欢的人。然而,移二代、移三代们是在个人主义的美国文化下长大的,惯于我行我素,任意恋爱,自由离合,他们同其家庭——那个代表“犹太性”的港湾和壁垒——之间有一种撕裂性的紧张。罗思写过被悍妻折磨,却离不了婚的男人,写过慑于母威偷偷手淫的男人,还写过勾搭女学生的老教授——年轻时婚姻不幸落下遗憾,老来做最后一搏以填补空虚。

美国确实改变了犹太人。久居北美的孙隆基教授写过一本书,将当代美国的社会心理定性为一种“弑母文化”,以犹太人的情况视之,真太贴切了。犹太传统貌似偏袒男性,实际上偏袒的是家长,性别歧视的浪潮退去,浮凸出水的是家族长者的权威,即使美国也未能削弱它。没了浓郁的宗教氛围,本该手脚舒展的年轻一代犹太人,却发现家庭的软禁力依然无处不在。谈个恋爱都要受到自家父母和对方父母的冷眼考察,感觉到来自一千多年前的习俗之阴魂的追杀——父母即使非祸害,说“暴君”是没问题的。

在19世纪的东欧还无甚地位的犹太女性,今天,用约书亚的话说,已经很“demanding”了,优越感强,喜欢要挟男人。他有一次写信给我谈起罗思的名作《波特诺依的怨诉》,男主的母亲命令他带个“美丽的犹太姑娘”回来,或者,带一个“blonde shiksa”——非犹太裔的金发女郎——回来。世道似乎翻转了过来,像利娃“下嫁”马古利斯那样的幸福故事,就像中国的董永七仙女故事一样,都是隔了不知多少代的传说。“我已经见到太多犹太男人娶亚裔女了,他们天真地觉得亚洲人不那么demanding,文化上也没有低太多,”约书亚写道,“就像我,最近都认识了个菲律宾女人……”

(图:一场正统的犹太教婚礼。)

【注】本文原标题《被家长主宰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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