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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出租车健康发展,婆婆交通部管得还有点多

 祝冀馆藏 2015-10-11
推动出租车健康发展,婆婆交通部管得还有点多  今天下午,交通运输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应该说《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整体内容不出意外,承认网络预约出租车,给出租车增加了一个分类。纳入出租车管理,但又与原来的巡游出租车加以区分。

简单说,最大的区别是:
1、从运营方式看,巡游出租车 ,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只能通过网络或电话等方式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2、从运费看,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预约出租车更灵活,但价格要求较高。为保护巡游出租车,对网络预约出租车定价做了若干规定,不能太低。
3、从准入门槛看,预约出租车要求更低一些,但比对原来的网络专车服务已建立了相当高的门槛。
4、从数量看,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变数都不少, 巡游出租汽车数量每年测算动态确定, 预约出租车具体看各地政府态度,相信不少城市会政策会松动。
5、此外,大多数预约出租车的规定更象从原来的巡游出租车修改而来。
有了这些规定,预约出租车有了准生证,但门槛也明显提高(无论对运营平台还是司机、车辆),这有利于规范市场,但会减少社会富裕运力的兴趣。加入的司机会大幅减少。

更值得关注的是 《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网络专车冲击下,原来的出租车(即新分出来的巡游出租车)管理模式受到了很大冲击,因此要通过改革推进“健康发展”。这应该是在“互联网 ”模式的网络专车对传统出租车服务的推动下,传统出租车服务希望通过渐进式的改革逐步适应。
主要做法有:
1、要求“ 各城市要本着以人为本、鼓励创新、规范发展、循序渐进的原则,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这条实际难以实施);
2、“ 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每年评估市场供求情况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对于多年没有动的出租车数量来说,总算被撬动的,但如何动态调整,又如何分配,出现了诸多可想象空间);
3、经营权 改为有 期限限制和无偿使用, 对于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在考虑各方面因素基础上,充分协商论证后合理确定经营期限,实现平稳过渡。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这是政府让出了一块利,但这块“利"能不能到了司机手里,还很难说);
4、 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出租汽车经营权准入,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或依据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等方式进行配置;对经营权期限届满、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以及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等情形,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同样对监管部门是一个考验);
5、可从事预约车的全部服务,可电话、网络约车,出租车公司也可开展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别光看着别人约车眼红,你们也可以做,首汽此前推出的网约车服务即类似,不过没必要占用原来的出租车名额);
6、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意见的制定,是为了不”断崖式“调整原出租车管理规定,同时适应网络约车的快速发展。但地方政府决定运力(车辆数量),决定运价,分配无偿使用的资格,这个婆婆还是管得太多了,且很难管好,还难避免寻租机会。尽快推动出租车服务市场化,由市场“看不见的手”推动包括巡游出租车在内的出租车发展,才是最终解决方案。

另: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四十九条,明确“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在通勤或节假日出行时,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计划,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出行方式,不适用本办法”,这么明确的规定,可视为:在专门的管理规定出台以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关部门放行了,不许按出租车处理。 

作者: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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