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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专车新规详解:私家车做专车最高罚款3万元

 汕头能率 2015-10-12


DoNews 10月10日消息(记者 周勤燕) 今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将“专车”这种出租车运营形式分类为互联网预约出租车。 允并许其与传统出租车一样,在中国境内合法运营。

这份新规全文很长,从运营平台、车、人准入方面对预约出租汽车(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专车”)市场进行规定。其中重点规定了将专车纳入出租车管理体系、私家车必须取得许可才可进行运营、不鼓励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等。

其中,值得注意的几个核心要点为:必须变更车辆性质为营运车辆,报废年限被强制在8年(非营运车辆为60万公里)且需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司机需考取从业资格证,如果私家车没有取得相应资质,做专车最高罚款3万元。

新规要点详解

互联网进军出租车市场后,交通业内一直在热议如何规范新兴业态。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提出我国的出租车业态新增一类网络预约出租车,其与传统巡游出租车共同纳入地方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车管理体系。

以下是新规的要点:

首先是关于平台运营的条款: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

2.明码标价,促销补贴要提前公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也就是说,发优惠券、打折等促销信息,都需要提前10天向社会公示。

3.外商投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相关规定等。

其次,是关于车的准入条款,核心如下:

1.7座及以下乘用车;必须变更车辆性质为营运车辆,报废年限被强制在8年(非营运车辆为60万公里)且需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再次,是对驾驶员的准入门槛: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

2.驾驶人若想成为网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符合相关安全驾驶条件。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并经考核合格的,取得预约出租车汽车驾驶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如果私家车没有取得相应资质,做专车最高罚款3万元。

3.禁巡游揽活。违反的司机面临最高2000元罚款。

4.禁连多平台,仅限在一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各平台反应:

针对交通部发布的新规,国内各大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平台立即做出反应。

滴滴快的发言人陶然对专车新规回应称,目前网约车管理办法目前还在征求意见期间,我们对此表示关注,也会继续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毕竟“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Uber中国战略负责人柳甄表示,针对由交通部正在牵头制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她透露,优步中国正在根据和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情况,积极准备相关资料。一旦新规正式开始实施,将在第一时间,按照规定流程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许可。

易到用车方面表示,目前,易到用车已具备互联网业务资质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建立了车辆与司机准入标准、司机培训制度、用户评价机制,设置了乘客投诉渠道,具备相应的服务与管理能力。

对于新政的即将来临,易到用车称,将积极配合交通部与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在网络约租车方面的管理,第一时间申请相关营运许可。《管理办法》为行业指导意见性质,实际给予了网约车合法地位,为社会车辆进入网约车开了口子,并对从业者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有利于避免行业无序竞争,指明了行业发展和管理方向,体现了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易到已经和各大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展开积极的接触。

神州专车表态称,神州专车自成立以来,严格遵守交通部今年1月8日对“专车”发展的指导精神,坚持“专业车辆、专业司机”的B2C发展模式,所有车辆均来源于租赁公司,全部司机都经过细致筛选、认真培训和严格管理。将认真研究《办法》的规定,并向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将按照《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主动与各地管理部门做好对接。

AA租车方面称,新政与此前所预料的差不多,AA专车有非常优质的租赁公司合作资源,而且具有“先发优势”。

坚持走专车合法化道路,市场上不可能只有一两个玩家,可能会有更多有合法车源的企业进入其中,一起把市场做大是个必然的趋势。或许不久的将来还将有强势租赁公司转型进入专车领域,但未来经历一段时间洗牌,将成合并联合之势。

业内声音:

对于这一新规,国内的一些专家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不少专家对这一新规抱有质疑态度,更有人认为,这一新规涉嫌违反上位法,阻碍互联网+产业的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暂行办法》中对网络约租车设立地方政府许可的规定,涉嫌违反上位法,属于增设行政许可的性质。将网络约租车的平台、车辆和司机三个资质都设立成行政许可模式,这不仅不是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反倒是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已经超出了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正常范畴,是典型的行政干扰市场的情形。同时,这也与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中强调的简政放权大相径庭,这不是在放权,而是在变相“抓权”。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师、知名IT评论家魏武挥:《暂行办法》通过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禁止私家车等方式,彻底消灭了共享经济,做出了一个“高级版昂贵版出租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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