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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外卡交易风险及防范须知

 方珺逸 2015-10-13

关于安全认证

Visa验证服务(Verified by VISA,简称Visa验证服务)

「VISA验证」是Visa国际组织为提高信用卡网上支付的安全性,保障客户网上支付安全,维护客户利益而推出的一项安全验证服务。「VISA验证」让持卡人在采用 Visa 卡进行网上购物时,必须输入个人密码,以避免信用卡被盗用,就正如在使用自动柜员机时输入密码一样。另外,当持卡人登记验证时,需要设定一个个人确认信息。此后,每当网上付款时,持卡人可核对此个人确认讯息以保证正确使用真确的「VISA验证」服务。

MasterCard验证服务(MasterCard secure code,简称MasterCard验证服务)

「MasterCard验证服务」是由万事达卡和发卡机构提供的一项新服务,以增添持卡人在网上购物的保障,而不需更新持卡人现有的万事达卡。持卡人个人万事达卡 SecureCode的密码将不会有任何商户知晓,这个服务将提供更多的网上购物保障及防止任何未经持卡人本人同意的交易。每当持卡人在网上使用万事达卡购物时,持卡人将被要求输入持卡人个人SecureCode的密码,正如在持卡人银行提款机(ATM)提款时一样,在几秒钟内,持卡人持有卡的发卡机构将进行核查并授权完成有关交易。

J/Secure验证服务

「J/Secure验证服务」是指当持卡人使用JCB卡在已加入「J/Secure验证服务」的特约商户处进行网上购物时,只要输入事先向JCB卡发卡银行注册的J/Secure安全码,即可辨识购物者是否为持卡人本人的机制。由于购物前可以直接向JCB卡发卡银行确认持卡人身份,因此可防止第三者非法盗用,提供更安全和保密的购物环境。


二、国际卡支付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1、根据国际惯例以及VISA、MASTER、JCB等发卡组织的规定,在开展国际卡网上支付业务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可能发生持卡人拒付(Chargeback,简称CB)的支付事件,会给商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根据MASTER国际发卡组织的规定,对于Securecode交易在该组织规定的区域内仍可发生持卡人不承认或无持卡人授权为理由的拒付交易,该等拒付MASTER国际发卡组织不经调查直接扣款。(如:现在的北美地区)

3、如商户发生信用卡伪冒交易,伪冒交易金额达到总交易金额的3.5%时,支付接口将会被中银卡司关闭。


三、调查单以及拒付(CB)的产生及处理流程

国际卡交易支付成功后,如果持卡人对此交易产生异议,可以向其发卡银行提出质疑,要求拒付(CB)此交易,发卡行会向国际卡支付收单行发函调查此交易。

处理流程:我公司在接到收单银行的调查通知后,将以email和传真的形式向商户发出《外卡调查单通知书》。商户收到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的详细证明文件(如:客户资料、客户消费明细等)以及有关证明单据(如:客户签收单、消费发票、消费明细帐单等)传真或快递至我公司,以便能及时由我们转给收单银行。同时我公司将暂时冻结此笔被调查风险交易的相应款项(如该款项已经结算给商户,则我公司将从商户的后续交易款项中冻结相应款项),如果发卡银行及持卡人对交易的证明文件无异议,款项将在拒付期结束后15天内结算给商户。

发生调查的交易,如果商户未及时提供交易的的详细证明文件以及相关回复或者发卡行对由商户提供的证明仍有异议,此笔交易将遭持卡人及发卡行拒付。

我公司收到收单银行的拒付通知后,将以email和传真的形式向商户发出《外卡拒付通知书》,同时将被暂时冻结的相应款项,转为拒付款项。


四、有关拒付(CB)期的问题

根据国际惯例以及VISA、MASTER组织的规定,持卡人在交易成功后的180天内均有权向发卡行提出调查或者拒付异议,发卡行可有30天时间向收单行邮寄文件,收单行亦有30天时间向商户收集资料,商户提供资料后,收单行可在45/60天时间内向发卡行再递单,而发卡行也可于收到递单后45/60天内提出第二次拒付(CB)。被调查过的交易拒付期为交易成功后的300天,即10个月。


五、拒付的常见理由

重扣单:即重复支付,持卡人本来要支付一笔,却有两笔(或两笔以上)支付成功;

商户未能提供有关之服务/货品:即持卡人支付成功了,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

商户未能提供有关交易文件:即持卡人对订单有异议,商家提供不了证明单据;

货不对办:即持卡人得到的服务与所购买之服务不符;

卡主已用(现金/另一张信用卡/其他途径付款):即持卡人已通过其他途径付款。


六、有关VISA预仲裁

VISA预仲裁是指当某一笔交易被持卡人调查,商户提供了证明单据,但未被持卡人采信,持卡人可妥托发卡银行向VISA仲裁法庭提起预仲裁。

当我公司收到收单银行发过来的预仲裁通知时,应及时通知商户,若商户同意拒付,则此笔交易将转为拒付;若商户不同意拒付,则接收VISA仲裁,需提供更为详细的交易资料,提交到VISA仲裁法庭,由VISA仲裁法庭来进行裁决,输的一方除承担本次交易金额的损失外,还需要支付每笔订单500美金的VISA仲裁费用。


七、有关信用卡托收

外卡托收是指不应该被拒付的交易却被持卡人及发卡行拒付了,这种情况可通过收单银行向此发卡行及持卡人进行二次扣款,外卡托收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1、需要提供的单据:

(1)商户交易的详细情况说明;

(2)我公司对此交易的情况说明

(3)交易的详细证明单据,包括客户资料、客户消费明细以及有关证明单据(如:客户签收单、消费发票、消费明细帐单等;

2、外卡托收期:七个月


八、风险防范措施

商户:

1、在发生交易时需要保存客户个人信息、详细消费记录、持卡人签收单和消费发票至少10个月以上;

2、可以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信用卡资料复印件以及客户本人的签收证明,这些资料将可以成为今后产生调查单回复时的有力证明;

3、对于客户因为重复支付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进行退款处理的交易,请及时要求我公司通知收单银行进行退款处理,避免拒付风险。如果进行全额退款处理过的定单,客户将无法拒付;

4、大金额的交易建议不要即时提供服务,可要求客户出具相关身份证明(例如信用卡资料复印件、信用卡账单复印件等),与客户确认无误后再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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