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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藏书万册没花万元

 zxs4950 2015-10-13
(劝学书舍)刘 颖
    
       我的藏书,在蚌埠市肯定不是最多的,但是最多者之一。蚌埠电视台曾经四次对我专访。《回忆录》前边已有叙述。
       我的藏书花钱并不多,说起来也许大家不相信。藏书万册花的钱肯定没有万元。这有几个原因:一是当年的书籍价格本来就很“便宜”,挺厚的书不过块把钱一本;二是绝大部分我买的又都是当年的特价书;三是有的书我并没有花钱。没花钱的书大概也有几百本。这分成几类:一是我父母和我的“书报费”买的,二是奖励的,三是赠送的,四是工会淘汰的,五是“偷”的。
       前面几点都好理解,也没有什么故事性。现在只说第五点“偷书”。
       中国自古就有“窃书不为贼”之说,或者说是“雅贼”。我摆书摊和开书店时就被人偷去不少。有的不能说是偷,简直就是抢。城管、文管办等单位把我的书收去说是“审查”,结果很多好书都“审查”没了,成了他们私人财产。不仅要不回来,还找各种借口罚你的款,你还没有讲理的地方。
       我们居住的小区后边的足球场(现在早就成了丰原集团的仓库),旁边楼上就是蚌埠禹会区文管办所在地。
       一次我们厂工会组织举行足球比赛,就租用了球场。
       球场旁边有一个低矮的小房,里边存了不少被文管办搜刮来的图书。我是无意中发现的(本来我是想趁足球比赛正激烈时想找地方小便的),一看有些书的确是好书,放在这个地方实在可惜。我好比守财奴见到了珠宝,又没有人看护,再说这些书本来就来之不义。说不定里边还有从我书店里抄来的书。
       拿!替天行道,不拿白不拿!
       那时是5月份,穿单衣,怀里揣不了几本。离家不足百米。我到家跟老婆说了这事,请求老婆跟我“联合做案”。
       老婆是从白湖监狱调来蚌埠的,法制观念比较强,说:“逮着你怎么办?”
       我说根本就没有人看守。老婆说:“那是属于保管不善。”
       于是她就装作打毛线的样子去看足球赛,胳膊上挎个小塑料篮子,跟我一起联合做案了。
       我们等足球比赛正激烈时,把小塑料篮子装满书(三五本书就满了),上边盖了小毛巾还有毛线团,老婆带回家,然后再回来。
       前后大约跑了两三趟,我相信好书被我挑差不多了。不知道有没有二十本。
       我现在这么老实交代“罪行”,就是作为“呈堂供词”,也会宽大处理吧?
       现在足球场早就不存在了,文管办也不知存在与否?那些剩下的书,也许当废纸处理了,也许到了私人手里。但我挑选回来的书,算是到了真正的读书人手里,它们应该算是“得其所哉”。
       中国图书所以能够三千年存在而不废,大概就因为有我这样的书呆子,为保存文化而甘愿付出名誉上的牺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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